丛沓藏书

桓公十七年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黄,齐地。

二月,丙午,公及邾仪父盟于趡。趡,鲁地。○趡,翠轨反。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郎。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败耻大,战耻小。○战于郎,《左氏》作干奚。不言其人,以吾败也。 言人则微者,败于微者,其耻又甚,故言师。不言及之者,为内讳也。及当有人,公亲帅之,耻大不可言。○为,于伪反。

[疏] 注「公亲帅之」。

○释曰:知非卿帅而言公者,《春秋》之义,唯为亲尊讳,不为卿讳。又传云「为内讳」,则是公可知。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蔡季,蔡之贵者也。自陈,陈有奉焉尔。陈以力助。

癸巳,葬蔡桓侯。徐邈曰:「葬者臣子之事,故书葬皆以公配谥。此称侯,盖蔡臣子失礼,故即其所称以示过。」

[疏] 葬蔡桓侯。

○释曰:「何休云:「蔡季贤而桓侯不能用,故抑之。」杜预云:「疑谬误。」范以为臣子失礼称侯、既就其所称以示过。三传无文,各以意说。

及宋人、卫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言朔不言日,食既朔也。既,尽也。尽朔一日,至明日乃食,是月二日食也。

[疏] 注「既尽」至「食也」。

○释曰:知二日者,以传云「食既朔」也。言食尽朔,是二日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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