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桓公五年

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鲍卒,何为以二日卒之?《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明实录也。○传,直专反。陈侯以甲戌之日出,已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也。国君独出,必辟病潜行。○必辟音避,本又作避。

[疏] 「甲戌」至「鲍卒」。

○释曰:《公羊》以为鲍之狂,故甲戌日亡,已丑日死。孔子疑之,故以二日卒之。此传之意,言陈侯辟病,以甲戌日出,已丑之日得之,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之,《左传》以为再赴,故两日并书,是三传异说。

[疏] 「信以」至「包也」。

○释曰:既云「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则是告以虚事。而注云「实录」者,告以实则以一日卒之,告以虚则二日卒之。二者皆是据告,而即是实录之事。

夏,齐侯、郑伯如纪。外相如不书,过我则书,例时。○过我,古禾反,下文及注同。

[疏] 注「外相」至「例时」。

○释曰:「过我」者,约州公之传得知也。然纪国在齐之东,郑在鲁之西北。郑欲如纪,则直过齐,何以二君并得过鲁者,盖齐侯出竟西行而逢郑伯,遂与至纪,途过于鲁,故得记之。知「例时」者,此与州公皆不书月,故知之。

天王使任叔之子来聘。任叔,天子之大夫。○任叔音壬。《左氏》作仍叔。任叔之子者,录父以使子也。故微其君臣,而着其父子,不正父在子代仕之辞也。录父使子,谓不氏名其人,称父言子也。君暗劣于上,臣苟进于下,盖参讥之。

[疏] 注「参讥之」。

○释曰:「君暗劣于上,臣苟进于下」,止是二讥,而言「参」者,旧解传言「微其君臣,而着其父子」,是刺其父之不肖,而令苟进,更又刺其君臣,故曰「参讥之」。或以为参者,交互之义,不读为三,理亦得通。

葬陈桓公。

城祝丘。讥公不修德政,恃城以安民。

[疏] 注「讥公」至「安民」。

○释曰:城祝丘者,《左氏》之例,凡城邑,则有时与不时之例。此传则不然,但书之者,即是讥责,故注云:「讥公不修德政,恃城以安民。」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王亲自伐郑。○从,才用反,又如字,下同。

[疏] 注「王亲自伐郑」。

○释云:以举从者之辞,嫌非自伐。故云「亲自伐郑」。

举从者之辞也。使若王命诸侯伐郑,书从王命者,三国也。

[疏] 「举从者之辞也」。

○释曰:麋信曰:「举从者之辞,谓解经称人也。」徐邈云:「举从者之辞,谓王不能以威致三国,三国自以义从耳。」范以二者不通,故为别解。言「举从者之辞」谓若王不亲伐,直举三国从王命之辞也。故下句云「其举从者之辞,何也?为天王讳伐郑也」是也。

其举从者之辞,何也?为天王讳伐郑也。讳自伐郑。○为,于伪反。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于是不服,为天子病矣。郑,姬姓之国,冀州则近京师,亲近犹不能服,则疏远者可知。○冀州,案郑本京兆郑县,是雍州之域,后徙河南新郑,为豫州之境。冀在两河之间,非郑都也。冀州言去京师近也。麋氏云:「韩侯灭郑,韩都冀州,故以目郑。」近,附近之近。

[疏] 「在乎冀州」。

○释曰:徐邈云:「新郑属冀州。」案《尔雅》:「两河间曰冀州。」新郑在河南,不得属冀州,是徐之妄也。麋信云:「郑在冀州者,韩哀侯灭郑,遂都之。韩,故晋也。传以当时言之,遂云冀州。」然则王伐郑之时,本未有韩国,何得将后代之事以为周世之名?若以韩侯从冀州都郑,则曰冀州,大伯从雍州适吴,岂得谓吴为雍州也?是麋信之谬矣。盖冀州者,天下之中州,自唐虞及夏殷皆都焉。则冀州是天子之常居,以郑近王畿,故举冀州以为说,故邹衍着书云:「九州之内,名曰赤县。」赤县之畿,从冀州而起,故后王虽不都冀州,亦得以冀州言之。

大雩。雩者旱祭请雨之名。传例曰:「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月雩,正也。时雩,不正也。《礼·月令》曰:「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雩音于,祭名。

[疏] 注「雩者」至「乃旱」。

○释曰:何休云:「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荣与?妇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倡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贾逵云:「言大雩者,别于山川之雩。」《左氏》说不为旱者,亦称大雩,则雩称大者,或如贾言也。名之为雩者,郑玄云:「雩之言吁也,吁嗟以求雨。」服虔、杜预以为雩之言远也,远为百谷祈膏雨也。未知二说谁当。范言夫为大旱,以六事谢过,或如何说。舞而吁雩,理恐不然。云「传例曰」者,僖十一年传文也。云「月雩,正也。时雩,不正也」,定元年传文。此雩不月者,何休云:「讥公骄溢也。」案《谷梁传》意,月雩则正,时雩则非正,不论骄溢之事,则何休之言,不可通于此也。

螽。蜙蝑之属。《礼·月令》曰:「仲冬行春令,则虫蝗为败。」○螽音终。蜙,兼容反。蝑音婿。蝗华{亡血}反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疏] 甚则月。

○释曰:「重发传者,经书时雩非正,故不月。螽灾与之同不月,嫌其甚而不月,故发以明之。

冬,州公如曹。外相如不书,此其书,何也?过我也。过我,六年寔来是也。将有其末,故先录其本。

[疏] 注「过我」至「其本」。

○释曰:齐侯、郑伯如纪,无寔来,亦言「过我」者,不必悉有下事。此因有下事,故以相发明。其齐侯、郑伯直途过于鲁,不入国都,故不言「寔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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