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桓公四年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春而言狩,盖用冬狩之礼。搜狩例时,而此月者,重公失礼也。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传曰:「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然则言齐人者,所以人公,则讥已明矣。狩得其时,故不月。

[疏] 注「春而」至「不月」。

○释曰:《周礼》有四时之田,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用夏之四仲之月。然周正月,则是夏之十一月,故《左氏》以此狩为得时。今范云「春而言狩,盖用冬狩之礼」,以为失时者,盖周公未制礼之时,权用此法,故得时节不同,其名亦异。仲尼修《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因以为《春秋》制也。故何休注《公羊》,亦云:「夏时不田,春秋制也。」范以春狩为失时,又云「搜狩例时」者,昭八年「秋,搜于红」,又庄四年冬狩得其时,虽讥公而不月,是例时也。《左传》、《周礼》、《尔雅》并云:「春曰搜,夏曰苗,秋曰狝,冬曰狩。」《公羊》之文,则「春曰苗,秋曰搜,冬曰狩」。此传之文,则「春曰田,夏曰苗,秋曰搜,冬曰狩」。所以文不同者,《左氏》之文,是周公制礼之名;二传之文,或《春秋》取异代之法,或当天子诸侯别法。经典散亡,无以取正也。

四时之田,皆为宗庙之事也。春曰田,取兽于田。○为,于伪反。夏曰苗,因为苗除害,故曰苗。秋曰搜,搜择之,舍小取大。○搜,所由反,麋氏本又作搜,音同。舍音舍。冬曰狩。狩,围狩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无所择。

[疏] 注「冬物」至「所择」。

○释曰:四时田猎,若用时王之正,则周之冬是夏之秋。而云「毕成」者,冬是一总名,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万物已收,故得以「毕成」言之。

四时之田用三焉,唯其所先得,一为干豆,上杀中心,死速,干之以为豆实,可以祭祀。○中,丁仲反,下同。

[疏] 注「上杀」至「祭祀」。

○释曰:何休云:「自左膘射之,达于右腢,中心,死疾,故干而豆之,以荐宗庙。豆,祭器名,状如镫。天子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卿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士三也。」大夫以上,《礼器》之文,士三者,相传为说。

二为宾客,次杀射髀髂,死差迟。○射,食亦反。髀,步启反。又必迩反,髂,若嫁反。差,初卖反。

[疏] 注「次杀」至「差迟」。

○释曰:何休云:「自左膘射之,达于右脾,远心,死难,故为次杀。」《毛传》云:「次杀者,射右耳本,次之。」今注云「射髀髂」,则与彼异也。髀髂者,案《仪礼》「髀,骨滕以上」者是也。

三为充君之庖,下杀中肠污泡,死最迟。先宗庙,次宾客,后庖厨,尊神敬客之义。○庖,步交反。污,污秽之。泡,普交反,又百交反。

[疏] 注「下杀」至「之义」。

○释曰:何休云:「自左膘射之,达于右䯚。」《毛传》云:「左髀达于右䯚为下杀。」此云「中肠」,同彼二说,并无妨也。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宰,官也。渠,氏也。天子下大夫,老故称字。下无秋冬二时,宁所未详。

[疏] 注「宰官」至「未详」。

○释曰:《公羊传》曰:「伯纠者何?下大夫也。」何休云:「称伯者,上敬老也。」今范亦同之矣。何休之意,又以为伯仲叔季之字配采地及氏者,皆为上大夫,则祭伯、南季之类是也;兼名及字配官氏者,则为下大夫,即此宰渠伯纠、叔服之类是也。范虽直以叔服为字,观上下之注,义亦似然,故此注云伯纠下大夫。文元年注毛伯,「天子上大夫也」,隐九年注「南季,天子上大夫」,是其说耳。何休又云:「桓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去二时以见贬。」范以五年亦使臣聘,何以四时皆具,七年不遣臣聘,何因亦无二时,故直云「宁所未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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