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卷九十六

明 俞汝楫 编

酌典备考

异同礼。

外官主祭之异。

洪武十五年正月,礼部言:「天下布政使、司、府、州、县,凡祭祀社稷山川,命文官主祭,武官不与岷州等。卫军民指挥使司既职兼军民,其社稷山川之祭,则宜从本司主之」。制曰:「可」。

赵王居丧之祭

永乐七年八月命群臣议赵王祭国社、国稷、山川等神行在。礼部尚书赵羾、户部尚书夏原吉、翰林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胡广等言:「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宗庙、社稷,谓不以卑废尊也。今赵王居仁孝皇后丧,已逾大祥,虽梓宫未葬,而国社、国稷、山川之礼不可久旷,宜令致祭」。从之。

万寿节不妨祭期。

宣德元年,上御左顺门,谓行在礼部尚书胡濙曰:「明年二月祭先师大社还,用上丁上戊日,不可改」。初,濙言:「是月上旬祭期,适当万寿圣节,恐妨行礼,请改用中旬」。上曰:「此祖宗以来定礼,今以为便而轻改之,岂诚敬事神之意」。至是申命焉。

忌辰祭祀仍升殿。

正统二年,礼部奏:「正统三年正月初六日享太庙。先三日太常寺奏祭祀故事,上御正殿受奏。然是日值宣宗皇帝忌辰例,不鸣钟鼓,苐视事西角门。礼有不同,请裁之」。上以祭祀重事仍宜升殿,馀悉遵永乐间例行之。

正旦立春,同日行礼。

正统十年,礼部尚书胡濙等奏:「明年正旦立春,旧制,立春顺天府官四拜,进春复四拜毕,文武百官五拜三叩头贺。今二节同一日,宜杀贺立春礼,顺天府官四拜,进春后,文武百官即诣班行贺正旦礼」。从之。

母后大祥,内免庆贺。

天顺七年乙丑,万寿圣节,遣官祭长陵、景陵。上诣奉先殿行礼,毕,出御奉天殿,文武百官行礼如朔望仪。先是,礼部以贺礼请,上曰:「母后违养,未及大祥,朕生辰岂忍张乐受贺耶?」特命已之。

衍圣公守制,免行礼。

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该孔子六十三代孙袭封衍圣公。孔贞干奏称:「父孔闻韶病故,乞恩回籍守制,该本部查得。嘉靖二十一年五月该孔子六十二代孙袭封衍圣公孔闻韶奏称继母袁氏病故,例应守制,乞要暂免赴阙朝贡及进贡马匹及冬至正旦东宫千秋节等表笺,该本部议得既有继母之丧例,该守制前项礼仪相应,暂免。奉圣旨,准暂免庆贺,钦此钦遵外,今该袭封衍圣公孔贞干,乞要回籍守制,查有前项事例相应,俯从所请,容令回籍守制,及查得节年事理。凡遇万寿圣节例,该本爵亲赴阙庭朝贡马匹,冬至、正旦、千秋等节差官赍捧表笺赴京庆贺。今既有伊父之丧,所据前项礼仪相应,暂免赴京庆贺。其进贡表文马匹并冬至正旦、千秋等节表笺,通候本爵制满之日,俱各遵照旧典举行等。因覆题奉圣旨是钦此。嘉靖三十五年十月,该孔子六十四代孙孔尚贤奏乞守制,本部亦照前例覆题,奉圣旨是。钦此。

敕定皇子睿名。

成化十一年正月敕礼部:「朕皇子年已六岁,未有名,其与翰林院定议以闻」。既而拟进。上亲定睿名,下宗人府,书于玉牒。皇子即孝宗也,母纪氏生时失,传于外廷,臣不及致辞奉贺,至是已六年矣。因乾清宫门灾,上欲显示于众,乃命司礼监太监怀恩等至内阁计议。佥议未定,良久,学士商辂曰:「若降敕于礼部,以拟名为辞,则众不言而自喻矣」。恩等欣然从之,请于上,遂有是命。

因丧免贺,免宴。

成化六年十一月冬至节,上以英庙顺妃在殡,谕礼部免行贺。礼部尚书邹干奏:「因丧免贺,固皇上哀悼之情,有所不忍。然阳德方亨而祝颂圣寿,乃臣子敬上之诚,亦不可废。宜从宸妃例,从简为当上」。乃先诣奉先殿、皇太后宫行礼毕,出御奉先殿文武群臣及四夷朝使行人拜礼。又冬至节例,赐百官宴。诏免之。

遣祭官遇丧服

成化七年,先是,孝陵祀事,自宣庙登极后,委勋戚之臣主之。驸马都尉赵辉承命,主祭已久。至是以母忧辞南京礼部乃会官拟请。成国公朱仪代辉以闻。命未下,仪辞不敢擅往南京。太常寺少卿潘荣、刘宣以仪辞为当移,文辉仍主祭。晟等乃上奏劾仪等曰:「谨按《大明律》,凡大祀及庙享,百官已受誓戒而吊丧问疾者,罚俸一月。其知有缌?以上、丧令陪祀者,罪同。谨详律意,吊丧不可则居,丧岂可缌??不可则斩衰。岂可陪祀不可,则主祀尤不可者。国家制律一本乎礼,律之所在,即礼之所在。仪受朝廷重寄,虽未奉诏旨,而仰体圣心,代辉行事,未为不可。荣宣辈依可听从,俱不谙大体,不权时宜。臣等职忝礼官,义不容默,乞敕该部详审所奏议,拟明白,颁示,庶使礼有定制,法无苟变」。上下其奏于礼部尚书邹干,乃上奏曰:「切惟人臣以君命为重,而事有成命者不可以擅更。礼义繇人心而生而情有不同者,不可以概论。晟等所论,礼之在臣下者也。仪等之守,礼之在朝廷者也,岂可泥而论之哉?且今驸马及陪祀官恭诣长陵等陵行礼,俱不分有无服制,亦不纯用吉礼。盖以陵寝之际,寓哀怆之情,视庙享之礼实有不同。况孝陵祝文当称孝曾孙嗣皇帝谨遣某官之词,此乃成命,不敢不钦遵者。若令仪暂以代辉,则祀文当改易,不几于诈传诏旨乎?然则辉仍主祭者,盖以君命为重,而不敢顾一已之私服也。仪等辞不往者,亦以成命当遵,而不敢从臣下之私议也。揆诸礼法,俱为允当,而晟等辄以仪等为不忠不敬,名曰引律而心,实挟私辞。若议礼而意实偿忿,其所谓罪不容逃,诚是矣。宜将晟及孟和付法司,治其妄奏之罪,命下之狱。

上戊用十一日。

弘治十七年九月,旧例,春秋用仲月上丁日,释奠先师孔子,而以次日为上。戊祀社稷。是年八月,上丁在初十日,上戊在初一日。而太常寺及礼部尚书循用旧例,奏以十一日祀社稷。监察御史金洪因劾奏礼部,谓:「如此,则是以中戊祀社稷而非以上戊矣」。上谓:「诸司职掌旧例用上戊日,其改用中戊,连祭始于何年,所司其详究以闻」。于是礼部覆奏谓:「社稷之祀,自洪武二十年及永乐八年至正统、景泰、天顺间,亦尝以春秋仲月十一日为上戊,其失不始于今日。乞赐裁处,命今后只照职掌旧制用上戊日致祭」。

享太庙值忌辰

正统二年十二月,行在礼部奏:「正统三年正月初六日享太庙,上御正殿受奏。然是日值宣宗皇帝忌辰例,不鸣钟鼓,苐视事西角门。礼有不同,请裁之」。上曰:「祭祀重事还,宜升殿」。馀悉遵永乐间例行之。

元旦日食,免诸礼。

正德元年十二月,礼部奏:「明年元旦,有朝会、宴赏之礼。今孝宗皇帝未逾大祥,又当日食,宜免称贺」。上曰:「元朝日食,灾变非常,朕心警惧,何以贺为?诸礼其悉免之」。

废后丧祭议礼。

正德三年,宪庙废。后吴氏薨。大学士李东阳等言:「汉成帝废后许氏,葬延陵,交道厩西。光武废后郭氏葬北邙山。凡皇后废黜史册,犹称废后。书有葬地不曾有降,为庶人之礼。废后吴氏,原奉宪宗皇帝诏书,止云退居别宫闲住。屡朝以来,服食供奉,皆从优厚。今日之事,宜令礼部斟酌仪节。凡事宜从简省,而殡敛祭葬皆不可缺,以存皇上敬老念旧之心,播之天下,传之后世,亦美事也」。上谕礼部,丧礼仿英庙惠妃故事,太常寺以祭仪请命,岁时用素羞,别祭于墓所。

时享与梓宫在殡,同行礼。

嘉靖元年,礼部奏:「七月初一日,孟秋时享太庙,恭遇武宗皇帝梓宫在殡。按《礼》,宗庙之祭,不可以丧废。惟先期致斋,鸿胪寺免请升殿,太常寺止具本奏知,至日设乐而不作」。从之。

庆贺笺文暂移易。

嘉靖元年,南京礼部以武宗皇帝徽号未定,庆贺笺文有碍题称,且笺文旧式,有中宫恊相之文,尤非今日所宜移文。礼部议,请暂称皇后为武宗皇后笺文旧式,稍加删正,颁示在外文武诸司,上命如仪暂行之。

三礼先后行。

嘉靖元年八月,礼部言:「是月初十日,恭遇万寿圣节,因武宗皇帝山陵未毕,巳奉旨免行庆贺礼。至期,百官各具青素服、黑角带于西角门,行五拜三叩头礼。但是日为孝慈高皇帝后忌辰,仰惟皇上孝心纯笃,同日行礼,诚恐未安。臣等议拟先期一日行」。从之。

忌辰暂免经筵。

嘉靖元年,仁宗昭皇帝忌辰,遣官祭献陵。先是,给事中安盘等奏称:是日适值经筵,衣绯赐宴,辍讲则废学,如仪则忘孝。请移经筵前」一日,上下其议。礼部覆言:「经筵礼仪,期日屡朝,未之有改。考之祭义曰: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此专指父母而言,祖父以上,礼经未载。伏闻孝宗在位,遇宪宗忌辰,仍御经筵,凡侍班等官俱衣青绿花样,赐宴宜仿此行」。上特旨暂免。

除服近元旦行礼

嘉靖元年,寿安皇太后服除,部臣毛澄等请上即吉御奉天门视事。议再上,不许,命考孝肃太皇太后丧礼行之。澄等又言:「孝肃太后崩时,距葬期不远,故暂尔持凶,以待山陵事竣,与今事体不同。况当正旦朝元之会,亦不宜素冠缟衣,临见万国。若孝思未忘,苐毋御中门及不鸣鼓足矣」。上不得巳。从之,仍免朔望日升殿。

丧内行吉礼。

嘉靖十四年,庄肃皇后崩,上命礼部具丧祭仪。寻遣中官谕曰:「丧礼量视圣慈仁寿,太皇太后制行」。于是礼部具上仪注,中有「上素冠、素服、绖带举哀及群臣奉慰等礼,上览之曰:「朕于皇兄后无服制,矧奉两宫皇太后在上,又迫临圣母寿诞,忍用纯素?朕青服视事,诸合行礼仪,再酌拟来闻」。于是礼部尚书夏言等上言:「大行庄肃皇后丧礼,其在臣民者无容别议。惟是皇上天子之尊,服制既绝,则不必临御西角门,及一切奉慰礼,皆不当举。但群臣成服之后,又不当素服于奉天门朝参,盖情固有所当伸,而尊尤在所当避。宜候命下暂免朝参,便因复条未尽事,宜具仪以上」。制可,复谕「言等圣母寿辰尔,百官俱不必赴衙门,只各居私所尽制」。大学士张孚敬等言:「圣母寿诞,礼吉之至重。大者,若令百官皆私所尽制,岂特臣下之心不安,惟皇上之心必有未安者,宜吉衣终日,庶于礼仪允恊,上以其体君忠敬」。从之。二月,鸿胪寺奏:「本月初十日俱发祀斋期,虽以人行庄肃皇后丧,然大祭为重诣,令百官暂服青绿锦绣将事,其各衙门引奏人员,亦具浅淡服免行礼」。上从其言。又以会试系国家求贤吉典、考试官及诸执事官,进场日,亦许服青绿锦绣,场中供事则用浅淡服色免宴。

册封德妃,议礼

嘉靖二十年册封德妃张氏。是时妃娠,将就室。上先谕礼部尚书严嵩:「即今保祥妃氏无封,难于文移。其以二十七日命官告庙发册卿。会内阁亟计上之。嵩会各臣议上方静理,若御殿传制,致词称贺,恐劳圣躬。又妃方在详谒告内殿,远涉车舆,恐非所宜。且上既不御殿,当从奉天门发节册妃具服迎送节册及谢恩行礼皆如故。议入,从之。命翊国公郭勋祭告内殿,成国公朱希忠为正使,持节、大学士翟鸾为副使,捧册行礼。诏勋等行礼,发节册仍于奉天殿。

大丧,遇祭,百官服。

嘉靖二十年,是月五日,百官服满,会有大享时祫礼,礼部请服所宜。上曰:「礼情一定,不可变乱服色。随主祀者大享,斋戒服吉,正祭用乐。时祫,斋戒惟用青绿花样,祭乐设不作。朝参办事百官青衣本等带,退仍乌帽、素衣。祔陵日,仍丧服。

居丧遣摄祭。

隆庆元年,礼部又言:「岁暮大祫,孟春时享,皆国之大体。我皇上承奉宗祧,宜亲致祭。而大行皇帝服制未除,皇上哀慕方殷,不敢遽请。考之古礼,云不与祭则摄,而说者以为有故乃不与祭,如居丧之属是也。今次二祭,请遵弘治十八年例,暂遣摄事,乐设而不作。鸿胪寺免请升殿,皇上即丧次致斋,恭候释服。遇有大祭,仍遵祖宗旧制,圣驾亲行。其陪祀官亦在二十七日之内,宜俱令暂免,俟释服之后,恭陪如常」。从之。

大行丧祭太社稷

隆庆元年,太常寺以祭太社、太稷,请如例遣官摄事。上命礼部查议。至是覆言:「臣等谨按礼曰: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从事。说者以为不敢以卑废尊,以已事废公祀也。今太社稷祀典虽在世宗皇帝未升祔之前,然稽诸越绋行事之说,似不可废。宜如宪宗、武宗朝例,鸿胪寺免请升殿。太常寺具本奏知。至期,请皇上躬诣坛壝,具服致祭乐悬而不作。致斋之日,上具黄素袍、翼善冠,百官浅色衣朝参,其陪祀官各具祭服行礼如常」。上从之。

改议郊社诸典。

隆庆元年,礼部遵诏会议郊社诸典礼及祔葬、祔享之制,一郊祀之礼。谨考国初建圜丘于钟山之阳,用冬至祀天之日月星辰,太岁从祀,建方丘于钟山之阴,用夏至祀地以岳、镇、海、渎从祀,俱奉仁祖淳皇帝配。又筑朝日坛于城东,夕月坛于城西,用春秋分行事。日月亦以星辰从祀,俱不奉配。洪武十年,始定合祀之祭,每岁正月,择日行于大祀殿。三十二年,更奉太祖高皇帝配。永乐十八年,北京大祀殿成,行礼如前仪。洪熙元年增奉成祖文皇帝并配。嘉靖九年,始建圜丘于南郊,冬至祀天以日、月、星辰、风云雷雨从祀,建方泽于北郊。夏至祀地以岳镇、海渎、陵寝,诸山从俱奉太祖高皇帝配。又建朝日坛于东郊,以春分祭日无从位。建夕月坛于西郊,以秋分祭月,亦以星辰从祀,俱不奉配。臣等议,以天为地分祭,昉于《周礼》圜丘、方丘之文。自汉以来,历代分合不常,诸儒议论不一。我太祖定鼎之初,与一时儒臣斟酌考订,首建分祀之礼。其后因感斋居阴雨始改合祀至我。皇考大行皇帝仍建四郊,如洪武初年之制,盖太祖始分而后,合皇考改合而为分。皇考之更制,即太祖之初制也。今分祀已久,似难纷更,宜照例南北二郊。于冬至、夏至日,恭请圣驾亲诣祭,仍奉太祖高皇帝配。其东郊以甲、丙、戊、庚、壬年西郊,以丑辰未戍年,圣驾亲祭,馀岁遣官代行其地。岁暮孟春,遣官专祭。至如天地神祇,已从祀南北郊。其仲秋神祇坛之祀,不宜复举。

一、祈谷之礼。谨考祖宗朝原无祈谷之礼,惟郊藉田有先农坛,国初每岁仲春上戊日,圣驾亲祭先农,遂藉田。永乐后,惟遇列圣登极之始,仅一举行,其它岁遣顺天府官代。嘉靖九年以孟春上辛日行祈谷于大祀殿,十年以启蛰日改行于圜丘,十八年,又改行于禁内之玄极宝殿,遂为定例,而先农之祭亦不废。臣等谨议,礼称元日祈谷于上帝,其详亦不可考我国家先农之祭,盖即祈谷之遗意。自皇考俯纳言官之请,肇兴此典。夫既祭先农,复云祈谷,二祀并行于仲春,不无烦数。且玄极宝殿当禁严之地,而百陪祀宵分出入,事体深有未安。臣等窃以为宜罢祈谷之礼,止于先农坛行事为当。恭遇圣主登极,则亲祀先农并行耕藉礼。其馀每岁仲春仍遣顺天府官代行,庶合祖宗旧典。

一、大享之礼,嘉靖十七年,我皇考举明堂大典,以季秋享上帝,奉睿宗献皇帝配,寻乃撒大祀殿改建大享殿,然每岁惟于禁内之玄极宝殿遣官行礼以为常,亦未尝于郊坛亲祭也。臣等谨议《明堂大典,大享虽称古制,而制度之详,亦不可考。见皇考肇举此祀,无非追崇睿宗,以昭严父配天之孝,但自皇考祀睿宗,则睿宗为严父。自皇上视睿宗,则睿宗为皇祖,若以今日仍奉睿宗配帝,似于周人宗祀文王于明堂之义不甚相恊,恐非所以妥睿宗之灵,而安皇考之心也。故臣等以为大享之礼可罢。

一,社稷之礼。谨考国初,建太稷,异坛同壝,以句龙后稷配。仁宗三十一年,更奉太祖配。永乐中,北坛成,位置如故。洪熙间,又奉成祖配。嘉靖九年,遵复初制,以向龙后稷配。十年,复于西苑隙地垦田树谷,建帝社、帝稷二坛,每岁以仲春秋上戊,次日行所报礼。臣等谨议,帝社稷之名,则自古及祖宗庙皆无之。国初,大社稷之建,悉遵古礼,而皇考仍以句龙后稷配,实合太祖初制,无容别议。至于帝社稷之祭,不无嫌于烦数。臣等窃以为止宜照旧奉大社、大稷之祭,其帝社帝稷,宜罢勿举」。

一、陵葬庙祔之礼:谨考我国家自宣宗以前,陵寝合葬,若太庙祔享,则惟一帝一后,又后为元配,始得升祔。恭惟孝洁皇后为大行皇帝元配礼,应合葬永陵,祔享太庙。先年神主回京,时本部曾请祔享,以其时未有本室暂祔奉慈殿,则以俟孝烈皇后虽曾正位中宫,然非元配。今先巳祔庙,又奉孝洁皇后同祔,则二后并配,非祖宗旧制。若因孝烈皇后先祔,而遂使孝洁皇后不得升祔,则舍元配而祔继配,亦非祖宗旧制。况孝洁皇后宜祔之礼,皇考先年已有钦依,近日复有遗命。臣等窃以为皇考大行皇帝升祔大庙之时,宜请孝洁皇后祔享,而移奉孝烈皇后于别所,仍于大行皇帝发引之先,迁奉孝洁皇帝梓宫于永陵,与圣母梓宫同日祔葬。孝烈既以祔葬,似当次列祔。其孝洁皇后、孝烈皇后尊谥,乞敕臣等撰拟议」。又奏进荐上册宝,庶几名分正,而典礼全矣。上以其礼官会议允当,如议行之。

景王之国礼

嘉靖三十八年,礼部言:「皇上钦承祖宗大制,谕景王之国,乃以父皇命子与太祖高皇帝、成祖文皇帝亲命诸王,事体相同,比之列圣以兄命弟者有间。臣等。伏考先朝故事,皆奉天门陛辞而行。今景王远违圣慈,乞令前一日王与妃恭诣御前面辞,行五拜三叩头,礼祇受皇上训命。礼毕,王与妃诣母妃前,行四拜礼,出辞,裕王至府内,行两行。又国初诸王之国,百官俱送至龙江关,候王登舟而返。以后此礼不行,惟先一日诣王府拜辞而已。今景王承皇上亲命之国,礼宜从其重者。乞令文武百官,先一日诣王府行辞礼,至次日,各具朝服侍班,候王行礼毕,出易吉服,送至崇文门桥南,候王辂过而回,则国典人情,庶为两尽」。报可。

变通礼

有妃丧,遇祭期。

洪武九年五月,将有事于方丘,适有晋王妃之丧,上命翰林侍讲学士宋濂考古制以闻。濂对曰:「按《王制》,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越绋而行事。《丧服传》云:宫中有丧,三月不举祭,既葬而祭。宋真宗时有内丧。太常礼院言,准礼宜祭天地、社稷。神宗时当郊而丧未除,帝以为疑。讲读官王圭、司马光、王安石皆以为不当废。夫郊社之礼,国之大事,圣人所重,虽有三年之丧,亦不可废,示有尊也」。上然之。

丧礼遇时享

洪武二十五年,上以皇太子新薨,欲停祭祀,而时享在迩,复命礼部右侍郎张智、翰林学士刘三吾等,以郊庙合行典礼,参考古制,议定以闻。于是智等奏曰:「《宋会要》、《王制》,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盖不敢以卑废尊也。真宗居丧,既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庙,合祀天地于圜丘,服衮冕、车辂、仪物、音乐,缘臣事者不废南郊。所有卤簿、仪仗、冠冕、车辂、宫架、登歌、鼓吹并如常仪,及宰臣毕自安请听乐」。真宗批荅云:「除郊天之事,资礼乐以相成,须用乐外所有卤簿鼓吹及楼前宫架、诸军音乐,皆备而不作。其各处警场,止鸣金钲鼓角。今定议,天地、社稷、先师、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诸神,皆系祀典神。历代帝王,乃是绍承统系,宜如宋制。惟太庙乃祖先神灵所在,国既有丧,而时享仍用乐,恐神不乐听,宜亦备而不作」。诏从之。

变通礼

天顺二年,以大祀天地亲祀,力疾行礼。上御奉天殿,誓戒文武群臣,致斋三日。上召内阁臣李贤谓曰:「大祀期至,朕足疾未愈,欲自行礼,但艰于拜起,令人扶可乎?」贤曰:「陛下力疾行礼,足见敬天有诚,虽扶何妨」。上从之。

大祀遇大行丧

成化元年,礼部奏:「春二月该祭太社太稷,遣官祭先师孔子故事,祭社稷,太常寺先期奏斋戒。至日,上躬诣坛壝行礼。释奠先师,传制奏乐,遣官行礼。兹遇大行皇帝丧。《礼礼》曰: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谓不敢以卑废尊,以已丧废公祀也。社稷之祭,请上如礼行之,释奠先师,遣官如故,免传制」。制可。

万寿遇冬至

成化七年,礼部言:「今年十一月初二日,恭遇万寿圣节。是日,又遇冬至节,乞照例二礼并行所。宣冬至节表内,加忻逢圣旦等语,在外祝寿礼。今兹冬至,下加恭遇圣旦等词,预行各王府及天下文武衙门知会」。从之。

进春遇星变

成化七年十二月丙戌立春,顺天府官进春例登殿受贺。上以星变苐常服,御奉天门,命顺天府官便服,进春免贺。

殿试,遇太子丧。

成化八年,礼部奏例,应三月初一日殿试,而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在初六日,值悼恭太子发引,上不视朝,请改殿试于十五日。从之。

日食遇时享

成化八年三月,礼部奏:「今年四月初一日日食,文武百官例赴本部救护。然其日孟夏时享太庙,俱在午后行礼,彼此有妨。宜如孟秋时享例,于初一日早行礼彼此。是日免朝时享,如所奏。

免行饮福受胙礼

弘治六年二月,礼部尚书倪岳等奏:「明年正月初七日,大祀天地,前期三日,以孟春享太庙,值大祀斋戒之始,宜免行饮福、受胙礼」。

视牲遇日食

天德十年十二月朔,日食。是日,车驾当出视郊祀牲。礼部请移于次日,且言:「视牲乃郊祀之始,日食乃天变之大。今大礼将举,忽遇此变,上天示戒,亦昭然矣。伏愿顺承天意,益加敬畏,自此以往,皆郊祀之所,有事起居,必以其道出入,必以其时一遵祖宗典训而慎行之。至于朝贺燕享,亦莫不然,则天心感格,灾变不足弭矣」。

斋戒暂免传制

嘉靖十一年,礼部言:「二月四日祀先师孔子。先一日当传制同日上亲行祈谷礼,恐二礼不能并举」。得旨:祈谷礼重,既专斋戒,传制暂免。

岁暮大祫酌仪

嘉靖二十年,礼官议:岁暮大祫,当陈祧主,而景神殿隘,不能尽陈。请暂祭四祖于后寝,用连几陈笾豆,以便周旋。前殿两庑,故有列庙神龛孝洁神座,请移别所尊藏,以便亲王功臣侑享」。诏可。四祖在寝,祝读于前殿太祖位前,改特修「大祫礼「太庙」句,为「特修大祫之礼。敬皇后神主业巳还内,不书待诣庙而后书。

正旦值立春。

正统十年十二月,礼部尚书胡濙等奏:「明年正旦立春,旧制立春顺天府官四拜,进香复四拜,文武百官五拜三叩首。今二节同一日,宜杀贺。立春礼,顺天府官进香后,文武百官即诣班行贺正旦礼」。从之。

万寿遇冬至。

天顺五年七月,礼部尚书石(王冒)言:「十一月十一日,万寿圣节,是日遇冬至,群臣贺词各异。圣节不传制,冬至传制,今请通致。词曰:律应黄锺,日当长至恭。惟皇帝陛下万寿圣节应乾纳佑,奉天永昌,臣某等诚欢诚忭敬,祝万万岁寿,然后以冬至制词传荅群臣。其各处贺表,宜读重复」。请通宣表文曰:忻逢长至恭遇圣旦,其在外衙门行告天祝寿礼曰:今兹冬至,恭遇圣旦,圣寿益增」。上从之。

圣旦遇服制

嘉靖元年八月,礼部奏:「初十日万寿圣节,文武百官朝服庆贺。今武宗皇帝服制未阕,又遇孝慈高皇后忌辰,宜免习仪」。初九日,廷臣并进表官各具吉服,于奉天门致词,五拜三叩首表,文免宣读,诏可。

丧礼遇祭日及吉典

嘉靖十四年正月,鸿胪寺奏:「本月初十日俱祭祀期,虽大行庄肃皇后丧,然祭为重。请令百官暂服青绿锦绣将事上又以会试系求贤吉典考试,执事官亦得服青绿锦绣,中供事则用浅淡服色,免宴。

大丧遇日食。

隆庆六年,大丧,方成服,遇日食,百官先哭临,后赴礼部。青素衣、黑角带,向日四拜,不用鼓乐。

颁厯值冬至

成化十四年,礼部奏:「今岁冬至十一月朔,旧例以是日颁厯二礼,难于并行,请会翰林院定议」。上命免议,以十一月一日进厯。

即位在大行丧服内。

万厯四十八年八月初一日,光宗皇帝登极,在大行丧服内,令文武百官是日俱吉服入朝,俟行礼之时,更换朝服,礼毕,仍吉服出朝。礼部奏升殿颁诏,系至大吉典照得」。是日文武百官朝临二十七日之期未满,合无是日,暂免朝临,那后一日补足奉圣旨是钦此。

大行丧内值千秋令节

弘治十八年,是日,文武百官穿青衣服、黑角带,行五拜三叩头礼。

隆庆元年,是日,钦奉明旨免行。

修省遇圣寿。

嘉靖十一年八月,上以彗星见东井,谕阁臣曰:「朕闻彗星又见于井宿之间。夫斯变也,未及三岁,凡三见焉,乃朕所召。卿等即刻传意于礼。卿言生辰庆贺俱令免行,不必吉服,只常服视事,以承天意」。于是礼部尚书夏言等奏:「万寿、大庆,凡内外臣工荒远夷使,无不欲恭祝以伸臣子之情,尽废不举,则下情欝而未宣,况天变实繇。臣等。若使礼成之后痛加修省,似与天地人心方为允恊」。上曰:「然应天必以实,兹不过变其服色,暂辍礼仪耳。庆贺礼姑听卿请礼毕之后,务实加修省,以弭变异」。于是礼部复请自十四日始如故事,各素服角带朝参办事三日,仍通行,九卿、六科、十三道各条例。时政得失以闻。上曰:「十四日本因事辍朝,不得更言修省。其自二十一日始,浅衣办事三日,九卿衙门官还,各令自陈,以听裁处。务要思忠论,实毋挟持泛引,假公报私」。

 {{ anno.n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