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上
坎下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彖》曰:「困」,刚揜也。
九二为初六、六三之所揜,九四、九五为六三、上六之所揜,故「困」。「困」者坐而见制,无能为之辞也。阴之害阳者多矣,然皆有以侵之;夫惟侵之,是以阳不能堪而至于战。战者有危道也,而无所谓「困」。「困」之世,惟不见侵,而见揜。阴有以消阳,而阳无所致其怒,其为害也深矣。
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刚中者,二也;二之谓大人。「贞」于「大人」而后「吉」者,五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润下者也。在「泽」上则居,在「泽」下则逝矣。故「水」在「泽」下,为「泽无水」,命与志不相谋者也,故各致其极,而任其所至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初六,揜九二者也。揜者非一人之所能,故初六之揜九二,必将有待于六三。六三固以初为「臀」也①,「臀」得其所据而后其身能有所为。今六三之所据者,「蒺藜」也,则臀已困于株木,身且废矣。「株木」也,「蒺藜」也,皆非臀之所据者也。夫以柔助刚,则其幽可明;以柔揜刚,其谁明之?「入谷」者也,有配在四而不善二,是以「三岁」不得见也。
「校注」
①六三固以初为臀也:《苏氏易传》作「六三则其所谓臀也」,误。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困」之世,利以柔用刚。二与五皆刚者也,二以柔用之,而五以刚用之。天下之易怀者,惟小人也;方其见揜也,争之以力,虽刀锯有不足;而将怀之也,则酒食有馀矣,故九二「困于酒食」,所以怀小人也。九五则不然:揜我下者,我劓之;揜我上者,我刖之;轻用其威,威穷而物不服,乃大困也。既困而无助①,则虽欲不求二不可得矣。「赤绂」者,所以爵命二也,故曰困于「赤绂」。五以赤绂为困,而二以是为方来,言此五之所困,而二之所不求而至也。困而求二,乃徐有说,以其用说为已晚矣。说于未困,则其所以为说者小,故九二之所困者,酒食而已;说于已困,则其所以为说者重,故九五之所困者,爵命也。祭祀者,人之求神而神无求也。祭之者,人也;享之者,神也。五求二,故祭之;二不求五,故享之而已。享之者固不征,而征以求之,故「凶」。虽然,其义则不可咎,以其所从者君也。
「校注」 ①困而无助:《苏氏易传》作「困则无助」,误。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六三,上揜四、下揜二者也。坚而不可胜者,石也;四之谓「石」。伤而不可据者,「蒺藜」也,二之谓「蒺藜」。六三阴也,而居于阳,自以为阳,而求配于上六,「不祥」也。三之应在上,而上六非其应也,「宫」则是矣,而非其「妻」。故曰:「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小人易合而难久,故「困」之三阴,其始相与缔交而揜刚,其终初六之「臀」困,六三之「妻」亡。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初六我之配,二之所恶也。二刚而在下,载己者也,故为「金车」。欲下从初六而困于二,故其来「徐徐」,不急于配。配之所怨,刚之所与也,故虽「吝」而「有终」。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 其曰「赤绂」,正也;「朱绂」,严之也;下受上之辞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用」,九二也。 上六:困于葛蘲,于臬危兀危;曰:动悔,有悔;征吉。
柔而牵己者,葛蘲也;三之谓「葛蘲」。刚而难乘者,臬危兀危也;五之谓「臬危兀危」。上六困于此二者而不能去,则谋全之过也。曰:不可动,动且有悔,而不知其不动乃所以有悔也。上无揜我者,则吉莫如征也,而不征,何哉!以柔用刚,则乘之者至以为「蒺藜」;以刚用刚,则乘之者以为「臬危兀危」而已。
《象》曰:「困于葛蘲」,未当也。
上六足以为配,而六三未足以当也。
「动悔有悔」,吉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