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鼎卦第五十

离上

巽下

「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

「象」者,可见之谓也。天之生物不可见,既生而刚强之者可见也。圣人之创业,其所以创之者不可见,其成就熟好,使之坚凝而不坏者可见也。故《象》曰:「君子以正位凝命。」「革」所以改命,而「鼎」所以凝之也;知「革」而不知「鼎」,则上下之分不明而位不正,虽其所受于天者,流泛而不可知矣。

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大器非器也,大亨非亨也。取「鼎」之用而施之天下,谓之「大亨」。「鼎」之用,极于亨帝而已,以其道养圣贤,则亨之大者也。国有圣贤,则君位定而天命固矣。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元亨」,所谓「元吉,亨」也。柔进而上行者,五也;五得中而应乎刚,则所以为耳目者,「巽」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六爻皆「鼎」也。当其处者有其象,故以初为「趾」,二与三四为「腹」而实在焉;五与上为「耳」。初六上应九四,颠趾之象也;夫「鼎」,圣人将「以正位凝命」,亨而熟之至于可食而后已;苟有不善者在焉,则善与不善皆亨而并熟,而善者弃矣。鼎于是,未有实也;故及其未有实而颠之,以同其不善。如待其有实,则夫不善已污之矣,实非吾之所欲弃也。于是焉而颠之以其所欲弃,出其所不欲弃,则天下之乱或自是起矣。故曰:「鼎颠趾,未悖也。」「颠趾」而「出否」,尽去之道也;尽去之,则患鼎无实。圣人之于人也,责其身不问其所从,论其今不考其素,苟骍且角,犁牛之子可也。鼎虽以「出否」为利,而择之太详、求之太备,天下无完人。故曰:「得妾以其子,无咎。」从其子之为贵,则其出于妾者可忘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九二始有「实」者,「仇」者六五也。所谓「耳」也,九二之实,六五之所举也。故其《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仇有疾」而不能即我,畏九四也。「鼎」以耳行,故耳能即之则食,不能即之,则不食之道也。始有实者以不食为吉,恶其未足而轻用之也。故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耳」,上九也。九三之实,上九之所举也。熟物之谓革,鼎之熟物,以腹不以耳;而上九「离」之极,火之所炎,以耳革者也。耳之受炎也,足以废塞其行而不足以革,故曰:「鼎耳革,失其义也。」九三,实之将盈者也,于是可食矣,而其行废,故虽有「雉膏」而不食也。耳以两举者也,六五之耳可「铉」,而上九之耳不可铉,则六五虽欲独举得乎?阴欲行而阳欲留,其为悔也大矣,故至于雨然后悔,亏而终吉。雨者,阴阳之和,「玉铉」之功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鼎之量,极于四,其上则耳矣。受实必有馀量,以为溢地也。故九三以不食为忧,明不可复加也;至于九四,溢则覆矣。故孔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方其未及也,必有告之者而不信,及其已信,则无如之何矣。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六五、上九,皆所谓「耳」也。上九之耳,见于九三,故不复出也;在炎而不灼者,玉也;金则废矣。六五之为耳也,中而不亢,柔而有容,故曰「黄耳」,则其所以为「铉」者,以金足矣。上九之为耳也,炎而灼,不可以迫,故曰「耳革」,则其所以为铉者,玉而后可。金铉可以及五而不可以及上,玉铉则可以两及矣。可以两及,则上九之刚、六五之柔,我为之节也。九二之实,利在于不食,故六五之耳,利在于贞而不行;九三之实,以不食为忧,故上九之耳,得玉铉则「大吉,无不利」。无不利者,上与五、与三之所利也。以鼎熟物,人皆能之;至于鼎盈而忧溢、耳炎而不可举,非玉铉不能。此「鼎」之所以「养圣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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