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损卦第四十一

艮上   兑下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自阳为阴,谓之「损」;自阴为阳,谓之「益」。「兑」本「乾」也,受「坤」之施而为「兑」,则损下也。「艮」本「坤」也,受乾之施而为「艮」,则益上也。惟「益」亦然,则「损」未尝不「益」,「益」未尝不「损」,然其为名,则取一而已。何也?曰:君子务知远者大者,损下以自益,君子以为自损。自损以益下,君子以为自益也。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

损下而下信之,必有道矣。孟子曰:「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使民知所以损我者,凡以益我也,则信之矣。损者,下之所患也,然且不顾而为之,则其利必有以轻其所患者矣。利不足以轻其所患,益不足以偿其所损,则损且有咎;是故可以无咎者,惟「元吉」也。上之所以损我者,岂徒然哉,盖「吉」之「元」者也,如此而后「无咎」。   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有孚,元吉无咎」,为上卦言也;「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为下卦言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然而下不可以无贞也,以损之道为上行,而举不可贞则过矣。故「损」有「可贞」之道,九二是也;皆贞而不往则无上,皆往而不贞则无下,故「可贞,利有攸往」。有「往者」,有「贞者」,故曰「曷之用」。「曷之」者,择之也;「二簋」,「兑」之二阳也。「兑」本「乾」也,而六三以身徇上,故自阳而变为阴。初九、九二,意则向之,而身不徇,故自如而不变也。祭祀之设簋也,亦以其意而已,我岂予之?神岂取之哉!君子之益人也,盖亦有无以予之,而人不胜其益者也。然此二阳,皆有应于上者也:初九「遄往」,而九二「征凶」,故曰「二簋应有时」,言虽应,而往有时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也。

《彖》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则损、益视盈、虚以为节者也。初九阳之未损,则方盈也;六四阴之未益,则犹虚也。下方盈而上犹虚,则其往也不可后矣,故我虽有事,当且已之而遄往也。其往也自我,则损之多少我得酌之。若盘桓不进,迫于上之势而后往,则虽欲酌之,不可得矣,其损必多。故势不可以不损者,惟「遄往」,可以「无咎」。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初九已损矣,六四已益矣,则九二之于六五,不可复往,故「利贞,征凶」。其迹不往,其心往也,故「弗损,益之」。言九二以无损于己者益六五也。「兑」之三爻,未有不以益上为志者,初九迹与心合,故曰「尚合志也」;九二则其心向之而已,故曰「中以为志也」。夫以损己者益人,则其益止于所损,以无损于己者益人,则其益无方。故「损」之六三,益之六四,皆以损己者益人;而「损」之九二,益之九五,皆以无损于己者益之①。以其无损于己,故受其益者,皆获「十朋之龟」也。

「校注」

①益之:《苏氏易传》作「益人」,亦通。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兑」之三爻皆以益上为志,故曰「三人行」;卒之损己以益上者,六三而已;故曰「损一人」、且曰「一人行」也。「友」,九二也。六三以身徇上,使九二得以不征,此九二之所深德也,故曰「一人行,则得其友」。以心言之,则三人皆行;以迹言之,则一人而已。君子之事上也,心同而迹异,故上不疑;苟三人皆行,则上且以我为有求而来,进退之义轻矣。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遄」者,初九也。下之所损者有限,而上之求益者无已,此下之所病也。我去是病,则夫「遄者」喜我矣。自初言之,「已事遄往」,则四之求我也寡,故「酌损之」;自四言之,「损其疾」,则初之从我也易,故「遄有喜」。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六五者,受益之主,而非受益之地也。以受益之主而不居受益之地,不求益者也。不求益而物自益之,故曰「或」。「或」者,我不知其所从来之辞也。「十朋之龟」,则九二弗损之益也;龟之益人也,岂有以予人,而人亦岂有所取之?我亦效其智而已。六五之于九二,无求也,「自上佑之」。而二自效其智,虽欲避之而不可,以其不可避,知其非求也,故「元吉」。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者,受益之地,不可以有损。而六三之德不可以无报也,故以无损于己者益之,则大得其志矣。六三忘家而徇我,我受其莫大之益,苟安居而无所往,则是以其益厚己而已。故「利有攸往」,然后有以受之而无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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