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明夷卦第三十六

坤上

离下

「明夷」:利艰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王弼曰:显明于外,乃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明夷」之主在上六。二与五,皆其用事之地。而九三势均于其主,力足以正之,此三者皆有责于「明夷」之世者也。夫君子有责于斯世,力能救则救之,六二之「用拯」是也;力能正则正之,九三之「南狩」是也。既不能救,又不能正,则君子不敢辞其辱以私便其身,六五之「箕子」是也。君子居「明夷」之世,有责必有以塞之,无责必有以全其身而不失其正。初九、六四,无责于斯世,故近者则入腹获心「于出门庭」,而远者则行不及食也。「明夷」者,自「夷」以全其明也,将飞而举其翼,必见縻矣,故「垂其翼」,所以示不飞之形也。方其未去也,「垂其翼」,缓之至也;及其去也,三日不遑食,亟之至也。是何也?则惧不免也。「明夷」之主,既已失其民矣,我有所适,所适必其敌也。去主而适敌,主且以我为谋之,故曰「主人有言」。「主人」,上六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爻言左右,犹言内外也。在我之上,则于我为左矣。「明夷」之世,「坤」,君也,而将废也。「离」,臣也,而方壮也。自「离」言之,「坤」之废,左股之伤也。六二忠顺之至,故往用拯之,爱其忠而忧其不济也。故戒之曰:徒往不足拯也。马壮而后吉,马所以载伤者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六二所居者顺①,而不失人臣之则,故可以拯不明之君。有功而不见疑,是以吉也。至于九三,其势逼矣。虽欲拯之而不可得,故「南狩」以正之。「明夷」始自晦也,「南狩」,发其明之地也。以阳用阳,戒在于速,故「大首」既获,则「不可疾贞」。

「校注」

①所居者顺:《苏氏易传》作「所居顺」,误。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近不明之君,而位非用事之地,虽以逊免可也。是故「入其左腹,获其心意」,而君子莫之咎者,以去其门庭之速也。君子之居此,惧不免尔。既免,未有不去者;既免而不去,怀其门庭,将以有求,则吾罪大矣。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六五之于上六,正之则势不敌,救之则力不能,去之则义不可,此最难处者也。如箕子而后可,箕子之处于此,身可辱也,而「明不可息」者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後入于地」,失则也。

六爻皆晦也。而所以晦者不同:自五以下,明而晦者也;若上六,不明而晦者也。故曰「不明晦」,言其实晦非有托也。明而晦者,始晦而终明;不明而晦者,强明而实晦,此其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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