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上 巽下 「姤」,女壮,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姤」者,所遇而合,无适意之谓也。故其女「不可与长」。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姤」者,「乾」之末,「坤」之始也,故曰「天地相遇」。以四时言之,则建午之月,「品物咸章」之际也。《易》曰:「万物相见乎『离』。」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刚」者,二也;「中正」者,五也。阴之长,自九二之亡而后为「遁」,始无臣也;自九五之亡而后为「剥」,始无君也。「姤」之世,上有君、下有臣,君子之欲有为,无所不可。故曰:「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刚而能止物者,谓之「金柅」,九二是也。初六之势,足以兼获五阳,然其始遇而合者,九二也。既合于二,若舍而之他①,则终身无所容矣,故以系二而贞为吉。有所往见为凶,初六者,「羸豕」也。虽「羸」而不可信者,以权在焉,以其「羸」而信之,则「蹢躅」而不可制矣。 「校注」
①既合于二,若舍而之他:《苏氏易传》作「既合不贞,又舍而之他」,误。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鱼」者,初六也;「包」者,鱼之所不能脱也;「宾」者,九四也。「姤」者,主求民之时,非民求主之时也,故近而先者得之,远而后者不得也。不论其应与否也,嫌其若有咎,故曰「无咎」。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以「姤」之初六为「夬」之上六,则「姤」之九三,「夬」之九四也,故其《象》同。九三之所谓臀者,初六;初六剥阳而进者也,处众阳之间而同体者,有剥阳之阴,宜其「次且」而不安也。「夬」之九四下牵初九之羊,故有「聪不明」之咎。而九三无是也,故虽危无孔大咎,而《象》曰「行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既已失民,起而争之则「凶」。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金柅」也,「包」也,「杞」也,皆九二也;「豕」也,「鱼」也,「瓜」也,皆初六也。「杞」,枸杞也,木之至痹者也。「包瓜」者,笼而有之也。瓜之为物,得所附而后止;不得所附,则攀援而求,无所不至。幸而遇乔木,则虽欲抑之不可得矣,故授之以杞,则杞能笼而有之。杞之所至,瓜之所及也。九五者,「姤」之主也;知初六之势将至于剥尽而后止,故授之以九二。九二之所至,初六之所及也。「姤」者,阴长之卦;而九五以至阳而胜之,故曰「含章」。凡阴中之阳为「章」,阴长而消阳,天之命也;有以胜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废志,故九五之志坚,则必有自天而陨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胜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刚之上穷者,「角」也。「姤其角」,以是为「姤」也。以角为「姤」,物之所不乐遇也;小人虽不能合,而君子亦无自入焉。故「吝,无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