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上 艮下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所贵于圣人者,非贵其静而不交于物,贵其与物皆入于吉凶之域而不乱也。故夫「艮」,圣人将有所施之。「艮,止也」,止与静相近而不同,方其动而止之,则静之始也;方其静而止之,则动之先也,故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此言「艮」之得其所施者也。施之于天下之至动,是以为「颐」;施之于天下之至健,是以为「大畜」。今夫兼山「艮」,是施之于「背」而已,「背」固已止矣,「艮」何加焉?所以为柅者、为轮也;所以为防者、为水也。今也不然,为舆、为枙,为山、为防,不亦近于固欤?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所以「不获其身」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此所以「行其庭,不见其人」也。物各止于其所,是果能止也哉?背止于身,身与之动而背不知也,今我施止于物之所,止有大于是物者。则挟而与之趋矣,我焉得知之?故曰「艮其背,不获其身」,其庭未尝无人也,有六人焉①,敌应而不相与,则如无人。是道也,非向之所谓光明者也,以为无咎而已。 「校注」
①有六人焉:《苏氏易传》无「六」字。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自「趾」而上,至于「辅」,当其处者有其德,与「咸」一也。「咸」以上六为「辅」,而五为「脢」,「艮」之「辅」在五,而「脢」不取,何也?「脢」则「背」也,「艮」皆取于动者而已。「艮」则何为皆取于动者也?曰:卦合而观之,见两「艮」焉;见其施「艮」于止,故取其体之静者而配之,曰「艮其背」。爻别而观之,不见「艮」之所施,而各见其所遇之位;位有不同,而吉、凶、悔、吝生焉,故取其体之动者而不取其静,以为其静者已见于卦矣。上止而用下,下止而听于上,此「艮」之正也。趾能动而听于腓者也,「艮其趾」,不害于腓之动也;趾不自动而已,止而听其上,上止则止,上行则行,此「艮」之正者也,故「利永贞」。腓能动而不听于股者也,或曰「咸其股,执其随」,随者股之德也,故谓「股为随」。「艮其腓」,则股虽欲行而不能矣,下止而不听于上,上虽有忧患而莫之救,则上之所不快也,以是为失其正矣,故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不「艮于股」而「艮于限」,亦取诸动者也。「限」者,上下之际,所以俯仰之节也。「夤」者,自上而属于下者也。「艮」于下之极,则其自上而下者绝矣;上下绝,心之忧也。心在六四,故忧之;及心也,谓之「薰」。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咸」之九四曰:「朋从尔思。」则四者,心之所在也。施之于一体,则「艮」止于所施,所不施者不及也。施之于心,则无所不及矣,故曰「艮其身」。「艮」得其要,故「无咎」。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口欲止,言欲寡。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敦」,益也。「艮」至于辅,极矣;而又止之,故曰「敦艮」。梏者不忘释,痿者不忘起,物之情也。在止之极而不忘于动,非天下之至厚,其孰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