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王伐殷,往伐归兽,往诛纣克定,偃武修文,归马牛于华山桃林之牧地。○兽,徐始售反;本或作兽,许救反。
识其政事,记识殷家政教善事以为法。
作《武成》。武功成,文事修。
○正义曰:武王之伐殷也,往则陈兵伐纣,归放牛马为兽,记识殷家美政善事而行用之。史叙其事,作《武成》。
○正义曰:此序于经「于征伐商」,是「往伐」也。「归马」、「放牛」是「归兽」也。故传引经以解之,《尔雅》有《释兽》、《释畜》,畜、兽形相类也,在野自生为兽,人家养之为畜。归马放牛,不复乘用,使之自生自死,若野兽然,故谓之「兽」。兽以野泽为家,故言「归」也。
○正义曰:纣以昏乱而灭,前世政有善者,故访问殷家政教,记识善事以为治国之法,经云「列爵惟五,分士惟三」是也。
武成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成于克商。
○正义曰:此篇叙事多而王言少,惟辞又首尾不结,体裁异于馀篇。自「惟一月」至「受命于周」,史叙伐殷往反及诸侯大集,为王言发端也。自「王若曰」至「大统未集」,述祖父以来开建王业之事也。自「予小子」至「名山大川」,言己承父祖之意,告神陈纣之罪也。自「曰惟有道」至「无作神羞」,王自陈告神之辞也。「既戊午」已下,又是史叙往伐杀纣,入殷都布政之事。「无作神羞」以下,惟告神,其辞不结,文义不成,非述作之体。案《左传》荀偃祷河云:「无作神羞,具官臣偃,无敢复济,惟尔有神裁之。」蒯聩祷祖云:「无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彼二者于「神羞」之下皆更申己意,此经「无作神羞」下更无语,直是与神之言犹尚未讫。且冢君百工初受周命,王当有以戒之,如《汤诰》之类。宜应说其除害与民更始,创以为恶之祸,劝以行道之福,不得大聚百官,惟诵祷辞而已。欲征则殷勤誓众,既克则空话祷神,圣人有作,理必不尔。窃谓「神羞」之下,更合有言,简编断绝,经失其本,所以辞不次耳。或初藏之日,已失其本;或坏壁得之,始有脱漏;故孔称五十八篇以外,错乱磨灭,不可复知。明是见在诸篇亦容脱错,但孔此篇首尾具足,既取其文为之作传,耻云有所失落,不复言其事耳。
○正义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诗》之文也。彼言「武功」,谓始伐崇耳。殷纣尚在,其功未成,成功在于克商,今武始成矣,故以「武成」名篇,以《泰誓》继文王之年,故本之于文王。郑云:「着武道至此而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此本说始伐纣时。一月,周之正月。旁,近也。月二日,近死魄。○旁,步光反。魄,普白反,《说文》作霸,匹革反,云:「月始生魄然貌。」近,附近之近。
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翼,明。步,行也。武王以正月三日行自周,往征伐商,二十八日渡孟津。
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其四月。哉,始也。始生明,月三日,与死魄互言。○哉,徐音载。丰,芳弓反,文王所都也。
乃偃武修文,倒载干戈,包以虎皮,示不用。行礼射,设庠序,修文教。
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山南曰阳。桃林在华山东。皆非长养牛马之地,欲使自生自死,示天下不复乘用。○华,胡化、胡瓜二反;华山在恒农。长,丁丈反。复,扶又反。
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四月丁未,祭告后稷以下、文考文王以上七世之祖。骏,大也。邦国甸侯、卫服诸侯皆大奔走于庙执事。○骏,荀俊反。豆,本又作梪。笾,音边。上,时掌反。
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燔柴郊天,望祀山川,先祖后郊,自近始。
○正义曰:此历叙伐纣往反祖庙告天时日,说武功成之事也。「一月壬辰,旁死魄」,谓伐纣之年周正月辛卯朔,其二日是壬辰也。「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谓正月三日发镐京始东行也。其月二十八日戊午渡河。《泰誓》序云「一月戊午,师渡孟津」,《泰誓》中篇云「惟戊午,王次于河朔」是也。二月辛酉朔,甲子杀纣,《牧誓》云「时甲子昧爽,乃誓」是也。其年闰二月庚寅朔,三月庚申朔,四月己丑朔。「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谓四月三日,月始生明,其日当是辛卯也。「丁未,祀于周庙」,四月十九日也。「越三日庚戌,柴望」,二十二日也。正月始往伐,四月告成功,史叙其事,见其功成之次也。《汉书·律历志》引《武成》篇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若翼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翼日辛亥,祀于天位。越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于周庙。」与此经不同。彼是焚书之后,有人伪为之。汉世谓之「逸书」,其后又亡其篇。郑玄云:「《武成》逸书,建武之际亡。」谓彼伪《武成》也。
○正义曰:将言武成,远本其始。」此本说始伐纣时。一月,周之正月」,是建子之月,殷十二月也。此月辛卯朔,朔是死魄,故「月二日,近死魄」。「魄」者,形也,谓月之轮郭无光之处名「魄」也。朔后明生而魄死,望后明死而魄生。《律历志》云:「死魄,朔也。生魄,望也。」《顾命》云:「惟四月哉生魄。」传云:「始生魄,月十六日也。」月十六日为始生魄,是一日为始死魄,二日近死魄也。顾氏解「死魄」与小刘同。大刘以三日为始死魄,二日为旁死魄。旁死魄无事而记之者,与下日为发端,犹今之将言日,必先言朔也。
○正义曰:「翼,明」,《释言》文。《释宫》云:「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彼相对为名耳。散则可以通,故「步」为行也。周去孟津千里,以正月三日行自周,二十八日渡孟津,凡二十五日,每日四十许里,时之宜也。《诗》云:「于三十里。」《毛传》云:「师行三十里。」盖言其大法耳。
○正义曰:「其四月」,此伐商之四月也。「哉,始」,《释诂》文。《顾命》传以「哉生魄」为十六日,则「哉生明」为月初矣。以三日月光见,故传言「始生明,月三日」也。此经无日,未必非二日也。「生明」、「死魄」俱是月初,上云「死魄」,此云「生明」,而魄死明生互言耳。
○正义曰:《乐记》云,武王克殷,「济河而西。车甲衅而藏之府库,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是「偃武修文」之事,故传引之。郊射是礼射也。《王制》论四代学名云:「虞谓之庠,夏谓之序。」故言「设庠序,修文教」也。
○正义曰:《释山》云:「山西曰夕阳,山东曰朝阳。」李巡曰:「山西暮乃见日,故曰夕阳。山东朝乃见日,故云朝阳。」「阳」以见日为名,故知「山南曰阳」。杜预云:「桃林之塞,今宏农华阴县潼关是也。」是在「华山东」也。指其所往谓之「归」,据我释之则云「放」,「放牛」、「归马」互言之耳。华山之旁尤乏水草,非长养牛马之地,欲使自生自死。此是战时牛马,故放之,示天下不复乘用。《易·系辞》云:「服牛乘马。」「服」、「乘」俱是用义,故以「服」总牛马。
○正义曰:以「四月」之字,隔文已多,故言「四月丁未」。此以成功设祭,明其遍告群祖,知告「后稷以下」。后稷则始祖以下,容毁庙也。天子七庙,故云「文考文王以上七世之祖」。见是周庙皆祭之,故经总云「周庙」也。「骏,大」,《释诂》文。《周礼》六服侯、甸、男、采、卫、要,此略举邦国在诸侯服,故云「甸、侯、卫」,其言不次。《诗·颂》云「骏奔走在庙。」故云:「皆大奔走于庙执事」也。
○正义曰:《召诰》云「越三日」者,皆从前至今为三日,此从丁未数之,则为四日,盖史官不同,立文自异。或此「三」当为「四」,由字积与误。
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诸侯与百官受政命于周。明一统。○暨,其器反。
○正义曰:月以望亏,望是月半,望在十六日为多,通率在十六日者,四分居三,其一在十五日耳。此言「既生魄」,故言「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也。「丁未,祀于周庙」,已是此月十九日矣,此「受命于周」,继生魄言之,则受命在祀庙之前,故祀庙之时诸侯已奔走执事,岂得未受周命,已助周祭?明其受命在祀庙前矣。史官探其时日,先言告武成既讫,然后却说受命,故文在下耳。诸侯与百官,旧有未属周者,今皆受政命于周,于此时始天下一统也。顾氏以既生魄谓庚戌已后,虽十六日始生魄,从十六日至晦皆为生魄,但不知庚戌之后几日耳。
王若曰:「呜呼!群后,顺其祖业叹美之,以告诸侯。
惟先王建邦启土,谓后稷也。尊祖,故称先王。
○正义曰:此「先王」文在「公刘」之前,知「谓后稷也」。后稷非王,尊其祖,故称先王。《周语》云「昔我先王后稷」,又曰「我先王不窋」,韦昭云:「王之先祖,故称王。」《商颂》亦以契为「玄王」。文武之功,起于后稷,后稷始封于邰,故言「建邦启土」。
公刘克笃前烈,后稷曾孙。公,爵。刘,名。能厚先人之业。
○正义曰:《周本纪》云:「后稷卒,子不窋立。卒,子鞠陶立。卒,子公刘立。」是公刘为后稷曾孙也。《本纪》云,公刘之后有公非、公祖之类,知「公」是爵。殷时未讳,故称刘名。先公多矣,独三人称「公」,当时之意耳。《本纪》云:「公刘复修后稷之业,百姓怀之,多徙而归保焉。」周道之兴,自此之后,是「能厚先人之业」也。
至于大王,肇基王迹,王季其勤王家。大王修德以翦齐商人,始王业之肇迹王季缵统其业,乃勤立王业。○大音太。肇音兆。王迹,于况反,又如字,注「王业」、「王功」同。
○正义曰:《诗》云:「后稷之孙,实惟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是大王翦齐商人,始王业之兆迹也。《周本纪》云:「王季修古公之道,诸侯顺之。」是能缵统大王之业,勤立王家之基本也。
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言我文德之父,能成其王功,大当天命,以抚绥四方中夏。
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言天下诸侯,大者畏威,小者怀德,是文王威德之大。
○正义曰:大邦力足拒敌,故言「畏其力」,小邦必畏矣。小邦或被弃遗,故言「怀其德」,大邦亦怀德矣。量事为文也。
惟九年,大统未集。言诸侯归之,九年而卒,故大业未就。
○正义曰:文王断虞芮之讼,诸侯归之,改称元年。至九年而卒,故云「大业未就」也。文王既未称王,而得辄改元年者,诸侯自于其国各称元年,是己之所称,容或中年得改矣。《汲冢竹书》魏惠王有后元年,汉初文帝二元,景帝三元,此必有因于古也。伏生、司马迁、韩婴之徒不见此书,以为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故郑玄等皆依用之。
予小子其承厥志,言承文王本意。
厎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过名山大川,致商之罪,谓伐纣之时。后土,社也。名山,华岳。大川,河。○厎,之履反。
○正义曰:「致商之罪,谓伐纣之时」,欲将伐纣,告天乃发,故文在「所过」之上。《礼》天子出征,必类帝宜社。此告皇天后土,即《泰誓》上篇「类于上帝,宜于冢土」,故云「后土,社也。」昭二十九年《左传》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是也。僖十五年《左传》云,戴皇天而履后上。彼晋大夫要秦伯,故以地神后土而言之,与此异也。自周适商,路过河华,故知所过名山华岳、大川河也。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周礼·大祝》云:「王过大山川,则用事焉。」郑云:「用事,用祭事告行也。」
曰:『惟有道曾孙周王发,将有大正于商。告天地山川之辞。大正,以兵征之也。
○正义曰:自称「有道」者,圣人至公,为民除害,以纣无道,言己有道,所以告神求助,不得饰以谦辞也。称「曾孙」者,《曲礼》说诸侯自称之辞云:「临祭祀,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孙某侯某。」哀二年《左传》蒯聩祷祖亦自称曾孙,皆是言己承藉上祖奠享之意。
今商王受无道,无道德。
暴殄天物,害虐烝民,暴绝天物,言逆天也。逆天害民,所以为无道。○烝,之承反。
○正义曰:「天物」语阔,人在其间,以人为贵,故别言害民。则「天物」之言,除人外,普谓天下百物、鸟兽草木皆暴绝之。
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逋,亡也。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为魁主,窟聚渊府薮泽。言大奸。○萃,在醉反。薮,素口反。魁,苦回反。窟,口忽反。
○正义曰:「逋」亦逃也,故以为亡。罪人逃亡,而纣为魁主。「魁」,首也,言受用逃亡者,与之为魁首,为主人。「萃」训聚也,言若虫兽入窟,故云「窟聚」。水深谓之「渊」,藏物谓之「府」。史游《急就篇》云:「司农少府国之渊。」「渊」、「府」类,故言「渊府」。水锺谓之「泽」,无水则名「薮」。「薮」、「泽」大同,故言「薮泽」。「萃渊薮」三者各为物室,言纣与亡人为主,亡人归之若虫之窟聚,鱼归渊府,兽集薮泽,言纣为大奸也。据传意,「主」字下读为便。昭七年《左传》引此文,杜预云:「萃,集也。天下逋逃悉以纣为渊薮,集而归之。」与孔异也。
予小子既获仁人,敢祇承上帝,以遏乱略。仁人,谓大公、周、召之徒。略,路也。言诛纣敬承天意以绝乱路。○遏,乌末反。召,上照反,本又作邵。
华夏蛮貊,罔不率俾。恭天成命,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及四夷皆相率而使奉天成命。○貊,亡白反。俾,必尔反。
○正义曰:「冕服采章」对被发左衽,则为有光华也。《释诂》云:「夏,大也。」故大国曰「夏华」。「夏」谓中国也。言「蛮貊」则戎夷可知也。言华夏及四夷皆相率而充己,使奉天成命,欲其共伐纣也。
肆予东征,绥厥士女。此谓十一年会孟津还时。
惟其士女,篚厥玄黄,昭我周王。言东国士女筐篚盛其丝帛,奉迎道次。明我周王为之除害。○篚音匪。为,于伪反。
天休震动,用附我大邑周。天之美应,震动民心,故用依附我。○应,应对之应。
惟尔有神,尚克相予,以济兆民,无作神羞。』」神庶几助我渡民危害,无为神羞辱。○相,息亮反。
既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自河至朝歌,出四百里,五日而至。赴敌宜速,待天休命,谓夜雨止毕陈。○逾,亦作踰。陈,直刃反,计同,徐音尘。
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旅,众也。如林,言盛多。会,逆距战。
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纣众服周仁政,无有战心,前徒倒戈,自攻于后以北走,血流漂舂杵。甚之言。○倒,丁老反。漂,四妙反,徐敷妙反,又四消反。杵,昌吕反。
○正义曰:自此以下皆史辞也,其上阙绝,失其本绝,故文无次第。必是王言既终,史乃更叙战事。于文次当承「自周,于征伐商」之下,此句次之,故云「既戊午」也。史官叙事,得言「罔有敌于我师」,称「我」者,犹如自汉至今,文章之士,虽民论国事,莫不称「我」,皆云「我大随」,以心体国,故称「我」耳,非要王言乃称「我」也。
○正义曰:「出四百里」,验地为然。戊午明日犹誓于河朔,癸亥已陈于商郊,凡经五日,日行八十里,所以疾者,「赴敌宜速」也。《帝王世纪》云:「王军至鲔水,纣使胶鬲候周师,见王问曰:『西伯将焉之?』王曰:『将攻薛也。』胶鬲曰:『然,原西伯无我欺。』王曰:『不子欺也,将之殷。』胶鬲曰:『何日至?』王曰:『以甲子日,以是报矣。』胶鬲去而报命于纣。而雨甚,军卒皆谏王曰:『卒病,请休之。』王曰:『吾已令胶鬲以甲子报其主矣。吾雨而行,所以救胶鬲之死也。』遂行,甲子至于商郊。」然则本期甲子,故远行也。《周语》云:「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是「雨止毕陈」也。「待天休命」,雨是天之美命也。韦昭云:「雨者,天地神人和同之应也。」天地气和乃有雨降,是雨为和同之应也。
○正义曰:「旅,众」,《释诂》文。《诗》亦云:「其会如林。」言盛多也。《本纪》云:「纣发兵七十万人以距武王。」纣兵虽则众多,不得有七十万人,是史官美其能破强敌,虚言之耳。
○正义曰:「罔有敌于我师」,言纣众虽多,皆无有敌我之心,故「自攻于后以北走」。自攻其后,必杀人不多,「血流漂舂杵,甚之言」也。《孟子》云:「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流漂杵也?」是言不实也。《易·系辞》云:「断木为杵,掘地为臼。」是「杵」为臼器也。
一戎衣,天下大定。衣,服也。一着戎服而灭纣,言与众同心,动有成功。
乃反商政,政由旧。反纣恶政,用商先王善政。
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皆武王反纣政。囚,奴,徒隶。封,益其土。商容,贤人,纣所贬退,式其闾巷以礼贤。
○正义曰:纣囚其人而放释之,纣杀其身而增封其墓,纣退其人而式其门闾,皆是「武王反纣政」也。下句散其财粟,亦是反纣,于此须有所解,因言之耳。上篇云「囚奴正士」,《论语》云:「箕子为之奴」,是纣囚之,又为奴役之。《周礼·司厉职》云:「其奴男子入于罪隶。」郑玄云:「为之奴者,系于罪隶之官。」是「囚」为奴,以徒隶役之也。「商容」,贤人之姓名,纣所贬退,处于私室。「式」者,车上之横木,男子立乘,有所敬则俯而凭式,遂以「式」为敬名。《说文》云:「闾,族居里门也。」武王过其闾而式之,言此内有贤人,式之礼贤也。《帝王世纪》云:「商容及殷民观周军之入,见毕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严乎将有急色,故君子临事而惧。』见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虎据而鹰趾,当敌将众,威怒自倍,见利即前,不顾其后,故君子临众,果于进退。』见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贼,是非天子,则周之相国也,故圣人临众知之。』见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然,圣人为海内讨恶,见恶不怒,见善不喜,颜色相副,是以知之。』」是说商容之事也。
散鹿台之财,发鉅桥之粟,纣所积之府仓,皆散发以赈贫民。○散,西旦反。
○正义曰:藏财为府,藏粟为仓,故言「纣所积之府仓」也。名曰「鹿台」,「巨桥」则其义未闻。「散」者言其分布,「发」者言其开出,互相见也。《周本纪》云:「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闳夭封比干之墓,命南宫括散鹿台之钱,发鉅桥之粟以赈贫弱也。」然则武王亲式商容之闾又表之也。《新序》云「鹿台其大三里,其高千尺」,则容物多矣。此言「鹿台之财」,则非一物也。《史记》作「钱」,后世追论,以钱为主耳。《周礼》有泉府之官,《周语》称景王铸大钱,是周时已名泉为钱也。
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悦服。施舍已债,救乏周无,所谓周有大赉,天下皆悦仁服德。○赉,力代反,徐音来。已音以。债,侧界反。周音周,本亦作周。
○正义曰:《左传》成十八年,晋悼公初立,「施舍,已责」。成二年楚将起师,「已责,救乏」。定五年「归粟于蔡,以周急,矜无资也」。杜预以为「施恩惠,舍劳役」也,已责,「止逋责」也。皆是恤民之事,故传引之以证「大赉」。「所谓周有大赉」,《论语》文。孔安国解《尧曰》之篇,有二帝三王之事,「周有大赉」正指此事,故言「所谓」也。「悦」是欢喜,「服」谓听从,感恩则悦,见义则服,故「天下皆悦仁服德」也。《帝王世纪》云:「王命封墓释囚,又归施鹿台之珠玉及倾宫之女于诸侯,殷民咸喜曰:『王之于仁人也,死者犹封其墓,况生者乎?王之于贤人也,亡者犹表其闾,况存者乎?王之于财也,聚者犹散之,况其复籍之乎?王之于色也,见在者犹归其父母,况其复征之乎?』」是悦服之事也。
列爵惟五,即所识政事而法之。爵五等,公侯伯子男。
分土惟三。列地封国,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为三品。
○正义曰:爵五等,地三品,武王于此既从殷法,未知周公制礼亦然以否。《孟子》曰:「北宫锜问于孟子曰:『周之班爵禄如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矣,尝闻其略。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汉书·地理志》亦云:「周爵五等,其土三等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汉世儒者多以为然,包咸注《论语》云:「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谓大国惟百里耳。」《周礼·大司徒》云:「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盖是周室既衰,诸侯相并,自以国土宽大,皆违礼文,乃除去本经,妄为说耳。郑玄之徒以为武王时大国百里,周公制礼大国五百里,《王制》之注具矣。
建官惟贤,立官以官贤才。
位事惟能。居位理事,必任能事。
重民五教,所重在民及五常之教。
○正义曰:以「重」总下五事,民与五教,「食丧祭」也。「五教」所以教民,故与「民」同句。下句「食」与「丧」、「祭」三者各为一事,相类而别,故以「惟」目之,言此皆圣王所重也。《论语》云:「所重民食丧祭。」以《论语》即是此事,而彼无五教,录《论语》者自略之耳。
惟食丧祭。民以食为命,丧礼笃亲爱,祭祀崇孝养,皆圣王所重。○养,羊亮反。
惇信明义,使天下厚行信,显忠义。
崇德报功,有德尊以爵,有功报以禄。
垂拱而天下治。言武王所修皆是,所任得人,故垂拱而天下治。○任,而鸩反。治,直吏反。
○正义曰:《说文》云:「拱,敛手也。」「垂拱而天下治」,谓所任得人,人皆称职,手无所营,下垂其拱,故美其「垂拱而天下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