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王戎车三百两,兵车,百夫长所载。车称两。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凡二万一千人,举全数。○车音居。《释名》云:「古者声如居,所以居人也。今曰车,声近舍,车舍也。」韦昭《辩释名》云:「古皆尺遮反,从汉始有音居。」长,丁丈反。卒,子忽反。
虎贲三百人,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皆百夫长。○贲音奔。称,尺证反。
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
牧誓至牧地而誓众。○牧如字,徐一音茂,《说文》作坶,云:「地名,在朝歌南七十里。」《字林》音母。
○正义曰:武王以兵戎之车三百两、虎贲之士三百人与受战于商郊牧地之野,将战之时,王设言以誓众。史叙其事,作《牧誓》。
○正义曰:孔以「虎贲三百人」与戎车数同,王于誓时所呼有「百夫长」,因谓「虎贲」即是百夫之长。一人而乘一车,故云「兵车,百夫长所载」也。数车之法,一车谓之一两。《诗》云「百两迓之」,是车称两也。《风俗通》说车有两轮,故称为两。犹屦有两只,亦称为两。《诗》云「葛屦五两」即其类也。「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司马法》文也。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凡二万一千人。计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当有二万一千六百人,孔略六百而不言,故云「举全数」。顾氏亦同此解。孔既用《司马法》一车七十二人,又云「兵车,百夫长所载」,又下传以百夫长为「卒帅」,是实领百人,非惟七十二人。依《周礼·大司马法》,天子六军,出自六乡,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故一乡出一军,乡为正,遂为副。若乡遂不足,则征兵于邦国。则司马法六十四井为甸,计有五百七十六夫,共出长毂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至于临敌对战布陈之时,则依六乡军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故《左传》云:「先偏后伍。」又云:「广有一卒,卒偏之两。」非直人数如此,车数亦然。故《周礼》云:「乃会车之卒伍。」郑云:「车亦有卒伍。」《左传》「战于繻葛」,杜注云:「车二十五乘为偏。」是车亦为卒伍之数也。则一车七十二人者,自计元科兵之数。科兵既至,临时配割,其车虽在,其人分散,前配车之人,临战不得还属本车,当更以虎贲甲士配车而战。孔举七十二人元科兵数者,欲总明三百两人之大数。云「兵车,百夫长所载者」,欲见临敌实一车有百人,既「虎贲」与车数相当,又经称「百夫长」,故孔为此说。
○正义曰:《周礼》虎贲氏之官,其属有虎士八百人,是「虎贲」为「勇士称」也。若虎之贲走逐兽,言其猛也。此「虎贲」必是军内骁勇选而为之,当时谓之「虎贲」。《乐记》云「虎贲之士说剑」,谓此也。孔意「虎贲」即是经之「百夫长」,故云:「皆百夫长」也。
时甲子昧爽,是克纣之月甲子之日,二月四日。昧,冥;爽,明;早旦。○昧音妹。爽,明也。「昧爽」谓早旦也。马云:「昧,未旦也。」
○正义曰:《春秋》主书动事,编次为文,于法日月时年皆具,其有不具,史阙耳。《尚书》惟记言语,直指设言之日。上篇「戊午,次于河朔」,《洛诰》「戊辰,王在新邑」,与此「甲子」,皆言有日无月,史意不为编次,故不具也。是「克纣之月甲子之日,是周之二月四日」,以历推而知之也。《释言》云:「晦,冥也。」「昧」亦晦义,故为冥也。「冥」是夜,「爽」是明,夜而未明谓早旦之时,盖鸡鸣后也。为下「朝至」发端,「朝」即「昧爽」时也。
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纣近郊三十里地名牧。癸亥夜陈,甲子朝誓,将与纣战。○陈,直刃反。
○正义曰:传言在「纣近郊三十里」,或当有所据也。皇甫谧云:「在朝歌南七十里。」不知出何书也。言「至于商郊牧野」,知「牧」是郊上之地。战在平野,故言「野」耳。《诗》云:「于牧之野。」《礼记大传》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继牧言野,明是牧地。」而郑玄云:「郊外曰野,将战于郊,故至牧野而誓。」案经「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岂王行已至于郊,乃后到退适野,誓讫而更进兵乎?何不然之甚也!《武成》云:「癸亥夜陈,未毕而雨。」是癸亥夜已布陈,故甲子朝而誓众,将与纣战,故戒敕之。
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钺,以黄金饰斧。左手杖钺,示无事于诛。右手把旄,示有事于教。逖,远也。远矣,西土之人。劳苦之。○杖,徐直亮反。钺音越,本又作戌。旄音毛,马云:「白旄,旄牛尾。」麾,许危反。逖,他历反。
○正义曰:太公《六韬》云:「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钺。」《广雅》云:「钺,斧也。」斧称「黄钺」,故知「以黄金饰斧」也。钺以杀戮,杀戮用右手,用左手杖钺,示无事于诛。右手把旄,示有事于教。其意言惟教军人,不诛杀也。把旄何以白?旄用白者,取其易见也。「逖,远」,《释诂》文。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同志为友,言志同灭纣。
御事司徒、司马、司空,治事三卿,司徒主民,司马主兵,司空主土,指誓战者。
○正义曰:孔以于时已称王而有六师,亦应已置六卿。今呼治事惟三卿者,司徒主民,治徒庶之政令;司马主兵,治军旅之誓戒;司空主土,治垒壁以营军;是「指誓战者」,故不及太宰、大宗、司寇也。其时六卿具否,不可得知,但据此三卿为说耳。此「御事」之文,指三卿而说,是不通于「亚旅」已下。
亚旅、师氏,亚,次。旅,众也。众大夫,其位次卿。师氏,大夫,官以兵守门者。
○正义曰:「亚,次」,《释言》文。「旅,众」,《释诂》文。此及《左传》皆卿下言「亚旅」,知是「大夫,其位次卿」,而数众,故以亚次名之,谓诸是四命之大夫,在军有职事者也。「师氏」亦大夫,其官掌以兵守门,所掌尤重,故别言之。《周礼》师氏中大夫,「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朝在野外,则守内列」。郑玄云:「内列,蕃营之在内者也,守之如守王宫。」
千夫长、百夫长,师帅,卒帅。○帅,色类反,下同。
○正义曰:《周礼》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孔以师虽二千五百人,举全数亦得为干夫长,「长」与「帅」其义同,是千夫长亦可以称「帅」,故以「千夫长」为师帅,「百夫长」为卒帅。王肃云「师长、卒长」,意与孔同,顺经文而称「长」耳。郑玄以为「师帅,旅帅也」,与孔不同。
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八国皆蛮夷戎狄属文王者国名。羌在西蜀叟,髳、微在巴蜀,卢、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南。
○正义曰:九州之外,四夷大名,则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其在当方,或南有戎而西有夷。此八国并非华夏,故大判言之,「皆蛮夷戎狄属文王者国名」也。此八国皆西南夷也,文王国在于西,故西南夷先属焉。大刘以「蜀」是蜀郡,显然可知,孔不说。又退「庸」就「濮」解之,故以次先解「羌」。云「羌在西蜀叟」者,汉世西南之夷,「蜀」名为大,故传据「蜀」而说。左思《蜀都赋》云:「三蜀之豪,时来时往。」是蜀都分为三,羌在其西,故云「西蜀叟」。「叟」者蜀夷之别名,故《后汉书》「兴平元年,马腾、刘范谋诛李亻霍,益州牧刘焉遣叟兵五千人助之」,是蜀夷有名「叟」者也。「髳、微在巴蜀」者,巴在蜀之东偏,汉之巴郡所治江州县也。「卢、彭在西北」者,在东蜀之西北也。文十八年《左传》称,庸与百濮伐楚,楚遂灭庸。是「庸、濮在江汉之南」。
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称,举也。戈,戟。干,楯也。○比,徐扶志、毗志二反。楯,食准反,又音允。
○正义曰:「称,举」,《释言》文。方言云:「戟,楚谓之孑,吴扬之间谓之戈。」是「戈」即戟也。《考工记》云:「戈柲六尺有六寸,车戟常。」郑云:「八尺曰寻,倍寻曰常。」然则戈戟长短异名,而云「戈」者即戟,戈戟长短虽异,其形制则同,此云举戈,宜举其长者,故以「戈」为戟也。《方言》又云:「楯,自关而东或谓之楯,或谓之干,关西谓之楯。」是「干」、「楯」为一也。戈短,人执以举之,故言「称」。楯则并以捍敌,故言「比」。矛长立之于地,故言「立」也。
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言无晨鸣之道。○牝,类引反,徐扶忍反。
牝鸡之晨,惟家之索。』索,尽也。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妇夺夫政则国亡。○索,西各反。
○正义曰:《礼记·檀弓》曰:「吾离群而索居。」则「索居」为散义。郑玄云:「索,散也。」物散则尽,故「索」为尽也。「牝鸡」,雌也。《尔雅》飞曰「雌雄」,走曰「牝牡」,而此言「牝鸡」者,《毛诗》、《左传》称「雄狐」,是亦飞、走通也。此以牝鸡之鸣喻妇人知外事,故重申喻意云:「雌代雄鸣则家尽,妇夺夫政则国亡。」「家」总贵贱为文,言「家」以对「国」耳。将陈纣用妇言,故举此古人之语。纣直用妇言耳,非能夺其政,举此言者,专用其言,赏罚由妇,即是夺其政矣。妇人不当知政,是别外内之分,若使贤如文母,可以兴助国家,则非牝鸡之喻矣。
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妲己惑纣,纣信用之。○妲,丹达反;己音纪;纣妻也。
○正义曰:《晋语》云:「殷辛伐有苏氏,苏氏以妲己女焉。妲己有宠而亡殷。」《殷本纪》云:「纣嬖于妇人,爱妲己,惟妲己之言是从。」《列女传》云:「纣好酒淫乐,不离妲己,妲己所与言者贵之,妲己所憎者诛之。为长夜饮,妲己好之,百姓怨望,而诸侯有叛者。妲已曰:『罚轻诛薄,威不立耳。』纣乃重刑辟,为炮烙之法,妲已乃笑。武王伐纣,斩妲已头悬之于小白旗上,以为亡纣者此女也。」
昏弃厥肆祀弗答,昏,乱。肆,陈。答,当也。乱弃其所陈祭祀,不复当享鬼神。○复,扶又反。
○正义曰:昏暗者于事必乱,故「昏」为乱也。《诗》云:「肆筵设席。」「肆」者陈设之意,《毛传》亦以「肆」为陈也。对合,相当之事,故「答」为当也。纣身昏乱,弃其宜所陈设祭祀,不复当享鬼神,与上「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亦一也。不事神祗,恶之大者,故《泰誓》及此三言之。
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王父,祖之昆弟。母弟,同母弟。言弃其骨肉,不接之以道。
○正义曰:《释亲》云「父之考为王父」,则「王父」是祖也。纣无亲祖可弃,故为「祖之昆弟」。弃其祖之昆弟,则父之昆弟亦弃之矣。《春秋》之例,母弟称「弟」,凡《春秋》称「弟」皆是母弟也。「母弟」谓同母之弟,同母尚弃,别生者必弃矣,举尊亲以见卑疏也。「遗」亦「弃」也,言纣之昏乱,弃其所遗骨肉之亲,不接之以道。经先言弃祀、弃亲者,郑玄云:「《誓》首言此者,神怒民怨,纣所以亡也。」
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言纣弃其贤臣,而尊长逃亡罪人,信用之。
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士,事也。用为卿大夫,典政事。
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使四方罪人暴虐奸宄于都邑。○俾,必尔反,使也。
○正义曰:「暴虐」谓杀害,杀害加于人,故言「于百姓」。「奸宄」谓劫夺,劫夺有处,故言「于商邑」。百姓亦是商邑之人,故传总言「于都邑」也。
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今日战事,就敌不过六步、七步,乃止相齐。言当旅进一心。
○正义曰:战法布陈然后相向,故设其就敌之限,不过六步、七步,乃止相齐焉。欲其相得力也。《乐记》称「进旅退旅」,是「旅」为众也,言当众进一心也。
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夫子谓将士,勉励之。伐谓击剌,少则四五,多则六七以为例。○勖,许六反。剌,七亦反。
○正义曰:此及下文三云「夫子」,此「勖哉」在下,下「勖哉」在上。此先呼其人,然后勉之;此既言然,下先令勉励,乃呼其人,各与下句为目也。上有「戈」、「矛」,戈谓击兵,矛谓剌兵,故云「伐谓击剌」,此「伐」犹伐树然也。
勖哉夫子!尚桓桓,桓桓,武貌。
○正义曰:《释训》云:「桓桓,威也。」《诗序》云:「桓,武志也。」
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貔,执夷,虎属也。四兽皆猛健,欲使士众法之,奋击于牧野。○貔,彼皮反,《尔雅》云:「罴如熊,黄白文。」
○正义曰:《释兽》云:「貔,白狐,其子豰。」舍人曰:「貔名白狐,其子名豰。」郭璞曰:「一名执夷,虎豹属。」
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商众能奔来降者,不迎击之,如此则所以役我西土之义。○迓,五嫁反,马作御,禁也。役,马云:「为也。」为,于伪反。
○正义曰:「迓」训迎也,不迎击商众能奔来降者,兵法不诛降也。「役」谓使用也,如此不杀降人,则所以使用我西土之义。用义于彼,令彼知我有义也。王肃读「御」为{御示},言「不御能奔走者,如殷民欲奔走来降者,无逆之;奔走去者,可不御止。役,为也,尽力以为我西土」。与孔不同。
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临敌所安,汝不勉,则于汝身有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