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为请命之书,藏之于匮,缄之以金,不欲人开之。○武王有疾,马本作「有疾不豫」。縢,徒登反。缄,工咸反。
金縢遂以所藏为篇名。
○正义曰:武王有疾,周公作策书告神,请代武王死。事毕,纳书于金縢之匮,遂作《金縢》。凡序言「作」者,谓作此篇也。案经周公策命之书,自纳金縢之匮,及为流言所谤,成王悟而开之。史叙其事,乃作此篇,非周公作也。序以经具,故略言之。
○正义曰:经云「金縢之匮」,则「金縢」是匮之名也。《诗》述韔弓之事云:「竹闭绲縢。」《毛传》云:「绲,绳。縢,约也。」此传言「缄之以金」,则训「縢」为缄。王、郑皆云:「縢,束也。」又郑《丧大记》注云:「齐人谓棺束为缄。」《家语》称周庙之内有金人,叁缄其口,则「縢」是束缚之义。「藏之于匮,缄之以金」,若今钉鐷之,不欲人开也。郑云:「凡藏秘书,藏之于匮,必以金缄其表。」是秘密之书,皆藏于匮,非周公始造此匮,独藏此书也。
○正义曰:发首至「王季、文王」,史叙将告神之事也。「史乃策祝」至「屏璧与珪」,告神之辞也。自「乃卜」至「乃瘳」,言卜吉告王差之事也。自「武王既丧」已下,叙周公被流言,东征还反之事也。此篇叙事多而言语少,若使周公不遭流言,则请命之事遂无人知。为成王开书,周公得反,史官美大其事,故叙之以为此篇。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伐纣明年,武王有疾,不悦豫。○豫本,又作忬。
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穆,敬。戚,近也。召公、太公言王疾当敬卜吉凶,周公言未可以死近我先王。相顺之辞。○为,于伪反。戚,千历反。
公乃自以为功,周公乃自以请命为己事。
为三坛同墠。因太王、王季、文王请命于天,故为三坛。坛筑土,墠除地,大除地,于中为三坛。○坛,徒丹反,筑土也,马云:「土堂。」墠音善。
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立坛上,对三王。
植璧秉珪,乃告大王、王季、文王。璧以礼神。植,置也,置于三王之坐。周公秉桓珪以为贽。告谓祝辞。○植,时织反,徐音置。贽音至。祝如字,或之疚反,下同。
○正义曰:「既克商二年」即伐纣之明年也。王有疾病,不悦豫。召公与太公二公同辞而言曰:「我其为王敬卜吉凶,问王疾病瘳否。」周公曰:「王今有疾,未可以死近我先王,故当须卜也。」周公既为此言,公乃自以请命之事为己事,除地为墠,墠内筑坛,为三坛同墠。又为一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坛上焉。置璧于三王之坐,公自执珪,乃告大王、王季、文王,告此三王之神也。
○正义曰:武王以文王受命十三年伐纣,既杀纣,即当称元年。克纣称元年,知此「二年」是「伐纣之明年」也。王肃亦云:「克殷明年。」《顾命》云:「王有疾,不怿。」「怿,悦也,故不豫为「不悦豫」也。何休因此为例云:「天子曰不豫,诸侯曰负兹,大夫曰犬马,士曰负薪。」
○正义曰:《释训》云:「穆穆,敬也。」「戚」是亲近之义,故为近也。武王时三公惟周、召与太公耳,知「二公」是召公、太公也。言王疾恐死,当敬卜吉凶。周公言武王既定天下,当成就周道,未可以死近我先王。死则神与先王相近,故言近先王。若生则人神道隔,是为远也。二公恐王死,欲为之卜。周公言王未可以死,是「相顺之辞」也。郑云:「戚,忧也。周公既内知武王有九龄之命,又有文王曰『吾与尔三之期』,今必瘳,不以此终,故止二公之卜。云未可以忧怖我先王。」如郑此言,周公知王不死,先王岂不知乎,而虑先王忧也?
○正义曰:「功」训事也。周公虽许二公之卜,仍恐王疾不瘳,不复与二公谋之,乃自以请命为己之事,独请代武王死也。所以周公自请为己事者,周公位居冢宰,地则近亲,脱或卜之不善,不可使外人知悉,亦不可苟让,故自以为功也。
○正义曰:「请命」请之于天,而告三王者,以三王精神已在天矣,故「因大王、王季、文王以请命于天」。三王每王一坛,故「为三坛」。坛是筑土,墠是除地,大除其地,于中为三坛。周公为坛于南方,亦当在此墠内,但其处小别,故下别言之。周公北面,则三坛南面可知,但不知以何方为上耳。郑玄云:「时为坛墠于丰,坛墠之处犹存焉。」
○正义曰:《礼》「授坐不立」,「授立不坐」,欲其高下均也。神位在坛,故周公「立坛上,对三王」也。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云「以苍璧礼天」,《诗》说祷旱云「圭璧既卒」,是璧以礼神,不知其何色也。郑云:「植,古置字。」故为置也,言置璧于三王之坐也。《周礼》云:「公执桓圭。」知周公秉桓圭,又置以为贽也。「告谓祝辞」,下文是其辞也。
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史为册书,祝辞也。元孙,武王。某,名。臣讳君,故曰某。厉,危。虐,暴也。○遘,工豆反,遇也。
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大子之责,谓疾不可救于天,则当以旦代之。死生有命,不可请代,圣人叙臣子之心,以垂世教。○丕,普悲反,马同,徐甫眉反,郑音不。
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我周公仁能顺父,又多材多艺,能事鬼神。言可以代武王之意。
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汝元孙受命于天庭为天子,布其德教,以佑助四方。言不可以死。
用能定尔子孙亍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言武王用受命帝庭之故,能定先人子孙于天下,四方之民无不敬畏。
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叹惜武王,言不救则坠天之宝命,救之则先王长有依归。
今我即命于元龟,就受三王之命于大龟,卜知吉凶。
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许谓疾瘳。待命,当以事神。○瘳,敕留反,下同。
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不许谓不愈也。屏,藏也,言不得事神。
○正义曰:史乃为策书,执以祝之曰,惟尔元孙某,「某」即发也,遇得危暴重疾,今恐其死。若尔三王,是有太子之责于天,谓负天大子责,必须一子死者,请以旦代发之身,令旦死而发生。又告神以代之状,我仁能顺父,又且多材力,多技艺,又能善事鬼神,汝元孙不如旦多材多艺,又不能事鬼神,言取发不如取旦也。然人各有能,发虽不能事鬼,神则有人君之用,乃受命于天帝之庭,能布其德教以佑助四方之民,用能安定汝三王子孙在于下地,四方之民无不敬而畏之。以此之故,不可使死。呜呼!发之可惜如此,神明当救助之,无得陨坠天之所下宝命。天下宝命谓使为天子,若武王死,是陨坠之也。若不坠命,则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为宗庙之主,神得归之。我与三王人神道隔,许我以否不可知,今我就受三王之命于彼大龟,卜其吉凶。吉则许我,凶则为不许我。尔之许我,使卜得吉兆,旦死而发生,我其以璧与珪归家待汝神命,我死当以珪璧事神。尔不许我,使卜兆不吉,发死而旦生,我乃屏去璧之与珪。言不得事神,当藏珪璧也。
○正义曰:告神之言,书之于策,「祝」是读书告神之名,故云「史为策书,祝辞」,史读此策书以祝告神也。武王是大王之曾孙也,尊统于上,继之于祖,谓「元孙」,是长孙也。「某」者,武王之名,本告神云「元孙发」,臣讳君,故曰「某」也。《易·干卦》云:「夕惕若厉。」「厉」为危也。「虐」训为暴。言性命危而疾暴重也。《泰誓》、《牧誓》皆不讳发而此独讳之,孔惟言「臣讳君」,不解讳之意。郑玄云:「讳之者,由成王读之也。」意虽不明,当谓成王开匮得书,王自读之,至此字口改为「某」,史官录为此篇,因遂成王所读,故讳之。上篇《泰誓》、《牧誓》王自称者,令入史制为此典,故不须讳之。
○正义曰:「责」读如《左传》「施舍已责」之「责」,「责」谓负人物也。「太子之责于天」,言负天一太子,谓必须死,疾不可救于天。必须一子死,则当以旦代之。死生有命,不可请代,今请代者,「圣人叙臣子之心,以垂世教」耳,非谓可代得也。郑玄弟子赵商问玄曰:「若武王未终,疾固当瘳。信命之终,虽请不得。自古已来,何患不为?」玄答曰:「君父疾病方困,忠臣孝子不忍默尔,视其歔欷,归其命于天,中心恻然,欲为之请命。周公达于此礼,着在《尚书》,若君父之病不为请命,岂忠孝之志也?」然则命有定分,非可代死,周公为此者,自申臣子之心,非谓死实可代。自古不废,亦有其人,但不见尔,未必周公独为之。郑玄云:「丕读曰不。及子孙曰子。元孙遇疾,若汝不救,是将有不爱子孙之过,为天所责,欲使为之请命也。」与孔读异。
○正义曰:告神称「予」,知周公自称「我」也。「考」是父也,故「仁能顺父」。上云「元孙」,对祖生称,此言「顺父」,从亲为始。祖为王考,曾祖为皇考,「考」、「父」,可以通之,传举亲而言「父」耳。既能顺父,又多材多艺,能事鬼神,言己可以代武王之意。上言「丕子之责于天」,则是天欲取武王,非父祖取之,此言己能顺父祖,善事鬼神者,假令天意取之,其神必共父祖同处,言己是父祖所欲,欲令请之于天也。
○正义曰:以王者存亡,大运在天,有德于民,天之所与,是「受命天庭」也。以人况天,故言在庭,非王实至天庭受天命也。既受天命以为天子,布其德教以佑助四方之民,当于天心有功,于民言不可以死也。
乃卜三龟,一习吉。习,因也。以三王之龟卜,一相因而吉。
启钥见书,乃并是吉。三兆既同吉,开钥见占兆书,乃亦并是吉。○钥,于若反,徐以略反,马云:「藏卜兆书管。」并,必政反。
公曰:「体,王其罔害。公视兆曰:「如此兆体,王其无害。」言必愈。
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周公言,我小子新受三王之命,武王惟长终是谋周之道。
兹攸俟,能念予一人。」言武王愈,此所以待能念我天子事,成周道。○公归,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
王翼日乃瘳。从坛归。翼,明。瘳,差也。○差,初卖反。
○正义曰:祝告已毕,即于坛所乃卜其吉凶。用三王之龟卜,一皆相因而吉。观兆已知其吉,犹尚未见占书。占书在于藏内,启藏以钥,见其占书,亦与兆体乃并是吉。公视兆曰,观此兆体,王身其无患害也。我小子新受命于三王,谓卜得吉也。我武王当惟长终是谋周之道。此卜吉之愈者,上天所以须待武王能念我一人天子之事,成其周道故也。公自坛归,乃纳策于金縢之匮中。王明日乃病瘳。
○正义曰:「习」则袭也,袭是重衣之名,因前而重之,故以「习」为因也。虽三龟并卜,卜有先后,后者因前,故云「因」也。《周礼》:「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三兆各别,必三代法也。《洪范》卜筮之法,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是必三代之法并用之矣。故知「三龟」,「三王之龟」。龟形无异代之别,但卜法既别,各用一龟,谓之「三王之龟」耳。每龟一人占之,其后君与大夫等,部占三代之龟,定其吉凶。未见占书知已吉者,卜有大体,见兆之吉凶,粗观可识,故知吉也。
○正义曰:郑玄云:「钥,开藏之管也。开兆书藏之室以管,乃复见三龟占书,亦合于是吉。」王肃亦云:「钥,开藏占兆书管也。」然则占兆别在于藏。《大卜》「三兆」之下云:「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占兆之书,则彼「颂」是也。略观三兆,既已同吉,开藏以钥,见彼占兆之书,乃亦并是吉。言其兆颂符,同为大吉也。
○正义曰:「如此兆体」,指卜之所得兆也。《周礼·占人》云:「凡卜筮,君占体,大夫占色,史占墨,卜人占坼。」郑玄云:「体,兆象也。色,兆气也。墨,兆广也。坼,兆璺也。尊者视兆象而已,卑者以次详其馀也。周公卜武王,占之曰:『体,王其无害。』」郑意此言「体」者,即彼「君占体」也。但周公令卜,汲汲欲王之愈,必当亲视灼龟,躬省兆繇,不惟占体而日。但郑以「君占体」与此文同,故引以为证耳。
○正义曰:此原三王之意也。言武王得愈者,此谓卜吉武王之愈。言天与三王一一须待武王,能念我天子事,成周道。若死,则不复得念天子之事,周道必不成也。《礼》天子自称曰「予一人」,故以「一人」言天子也。
○正义曰:坛所即卜,故「从坛归」也。「翼,明」,《释言》文。「瘳」训差,亦为愈,病除之名也。藏此书者,此既告神,即是国家旧事,其书不可捐弃,又不可示诸世人,故藏于金縢之匮耳。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武王死,周公摄政,其弟管叔及蔡叔、霍叔乃放言于国,以诬周公,以惑成王。○丧,苏浪反。
曰:「公将不利于孺子。」三叔以周公大圣,有次立之势,遂生流言。孺,稚也。稚子,成王。○孺,如树反。
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辟,法也。告召公、太公,言我不以法法三叔,则我无以成周道告我先王。○辟,扶亦反,治也;《说文》作壁,云必亦反,法也;马、郑音避,谓避居东都。
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周公既告二公,遂东征之,二年之中,罪人此得。
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成王信流言而疑周公,故周公既诛三监,而作诗解所以宜诛之意以遗王,王犹未悟,故欲让公而未敢。○贻,羊支反。名如字,徐亡政反。鸱,尺夷反。鸮,于娇反。诮,在笑反。以遗,唯季反。
○正义曰:周公于成王之世,为管蔡所诬,王开金縢之书,方始明公本意,卒得成就周道,天下太平。史官美大其事,述为此篇,故追言「请命」于前,乃说「流言」于后,自此以下,说周公身事。武王既丧,成王幼弱,周公摄王之政,专决万机。管叔及其群弟蔡叔、霍叔乃流放其言于国中曰:「公将不利于孺子。」言欲篡王位为不利。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不以法法此三叔,则我无以成就周道,告我先王。」既言此,遂东征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于此皆得,谓获三叔及诸叛逆者。罪人既得讫,成王犹尚疑公。公于此既得罪人之后,为诗遗王,名之曰《鸱鸮》。《鸱鸮》言三叔不可不诛之意。王心虽疑,亦未敢责诮公。言王意欲责而未敢也。
○正义曰:武王既死,成王幼弱,故周公摄政。摄政者,虽以成王为主,政令自公出,不复关成王也。《蔡仲之命》云:「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降霍叔于庶人。」则知「群弟」是蔡叔、霍叔也。《周语》云「兽三为群」,则满三乃称群。蔡霍二人而言群者,并管故称群也。传既言周公摄政,乃云「其弟管叔」,盖以管叔为周公之弟。《孟子》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史记》亦以管叔为周公之兄。孔似不用《孟子》之说,或可孔以「其弟」谓武王之弟,与《史记》亦不违也。「流言」者,宣布其言,使人闻知,若水流然。「流」即放也,乃放言于国,以诬周公,以惑成王。「王亦未敢诮公」,是王心惑也。郑玄云:「流公将不利于孺子之言于京师,于时管蔡在东,盖遣人流传此言于民间也。」
○正义曰:殷法多兄亡弟立,三叔以周公大圣,又是武王之弟,有次立之势,今复秉国之权,恐其因即篡夺,遂生流言。不识大圣之度,谓其实有异心,非是故诬之也。但启商共叛,为罪重耳。
○正义曰:《释诂》文。
○正义曰:《诗·东山》之篇歌此事也,序云「东征」,知「居东」者,遂东往征也。虽征而不战,故言「居东」也。《东山》诗曰:「自我不见,于今三年。」又云「三年而归」,此言「二年」者,《诗》言初去及来,凡经三年;此直数居东之年,除其去年,故二年也。罪人既多,必前后得之,故云「二年之中,罪人此得」。惟言「居东」,不知居在何处。王肃云:「东,洛邑也。管蔡与商奄共叛,故东征镇抚之。案验其事,二年之间,罪人皆得。」
○正义曰:成王信流言而疑周公,管蔡既诛,王疑益甚,故周公既诛三监,而作诗解所以宜诛之意。其《诗》云:「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毛传》云:「无能毁我室者,攻坚之故也。宁亡二字,不可以毁我周室。」言宜诛之意也。《释言》云:「贻,道也。」以诗遗王,王犹未悟,故欲让公而未敢。政在周公,故畏威未敢也。郑玄以为武王崩,周公为冢宰,三年服终,将欲摄政,管蔡流言,即避居东都。成王多杀公之属党,公作《鸱鸮》之诗,救其属臣,请勿夺其官位土地。及遭风雷之异,启金縢之书,迎公来反,反乃居摄,后方始东征管蔡。解此一篇乃《鸱鸮》之诗,皆与孔异。
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二年秋也。蒙,恒风若,雷以威之,故有风雷之异。○获,户郭反。
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风灾所及,邦人皆大恐。○拔,皮八反。
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皮弁质服以应天。○弁,皮彦反。徐,扶变反。应,应对之应。
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所藏请命册书本。○说如字,徐始锐反。
二公及王乃问诸史与百执事,二公倡王启之,故先见书。史、百执事皆从周公请命。○倡,昌亮反。从,才用反,又如字。
对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史、百执事言信有此事,周公使我勿道,今言之则负周公。噫,恨辞。○噫,于其反,马本作懿,犹亿也。
王执书以泣,曰:「其勿穆卜。本欲敬卜吉凶,今天意可知,故止之。
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言己童幼,不及知周公昔日忠勤。○冲,直忠反。
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发雷风之威以明周公之圣德。
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国家礼亦宜之。」周公以成王未寤,故留东未还,改过自新,遣使者迎之,亦国家礼有德之宜。○新逆,马本作「亲迎」。遣使,所吏反。
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郊以玉币谢天,天即反风起禾,明郊之是。
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岁则大熟。木有偃拔,起而立之,筑有其根。桑果无亏,百谷丰熟,周公之德。此已上《大诰》后,因武王丧并见之。○筑音竹,本亦作筑,谓筑其根,马云:「筑,拾也。」见,贤遍反。
○正义曰:为诗遗王之后,其秋大熟,未及收获,天大雷电,又随之以风,禾尽偃仆,大木于此而拔。风灾所及,邦人大恐。王见此变,与大夫尽皮弁以开金縢之书,案省故事,求变异所由,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请代武王之说。二公及王问于本从公之人史与百执事,问审然以否。对曰:「信。」言有此事也。乃为不平之声:「噫!公命我勿敢言。」王执书以泣,曰:「其勿敬卜吉凶。」言天之意已可知也。「昔公勤劳王家,惟我幼童之人不及见知,今天动雷电之威,以彰明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改过自新,遣人往迎之。我国家褒崇有德之礼,亦宜行之」。王于是出郊而祭以谢天,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仆者,尽扶起而筑之。禾木无亏,岁则大熟。言周公之所感致若此也。
○正义曰:上文「居东二年」,未有别年之事,知即是「二年秋」也。嫌别年,故辨之。《洪范》「咎征」云:「蒙,恒风若。」以成王蒙暗,故常风顺之。风是暗征而有雷者,以威怒之故,以示天之威怒有雷风之异。
○正义曰:言「邦人」,则风灾惟在周邦,不及宽远,故云「风灾所及,邦人皆大恐」,言独畿内恐也。
○正义曰:皮弁象古,故为「质服」。祭天尚质,故服以应天也。《周礼·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无旒,乃是冕之质者,是事天宜质服,故服之以应天变也。《周礼》:「视朝,则皮弁服。」皮弁是视朝服,每日常服而言「质」者,皮弁白布衣,素积裳,故为质也。郑玄以为爵弁,「必爵弁者,承天变降服,亦如国家未道焉」。
○正义曰:二公与王若同而问,当言「王及二公」,今言「二公及王」,则是二公先问,知「二公倡王启之,故先见书」。郑云:「开金縢之书者,省察变异所由故事也。」以金縢匮内有先王故事,疑其遭遇灾变,必有消伏之术,故倡王启之。史为公造策书,而百执事给使令,皆从周公请命者。
○正义曰:周公使我勿道此事者,公以臣子之情,忠心欲代王死,非是规求名誉,不用使人知之。且武王瘳而周公不死,恐人以公为诈,故令知者勿言。今被问而言之,是违负周公也。「噫」者,心不平之声,故为「恨辞」。
○正义曰:公之东征,止为伐罪,罪人既得,公即当还。以成王未寤,恐与公不和,故留东未还,待王之察己也。新迎者,改过自新,遣使者迎之。《诗·九罭》之篇是迎之事也。「亦国家礼有德之宜」,言尊崇有德,宜用厚礼。《诗》称「衮衣」、「笾豆」,是国家礼也。
○正义曰:祭天于南郊,故谓之「郊」,郊是祭天之处也。「王出郊」者,出城至郊,为坛告天也。《周礼·大宗伯》云:「以苍璧礼天,牲币如其器之色。」是祭天有玉有币,今言郊者,以玉币祭天,告天以谢过也。王谢天,天即反风起禾,明王郊之是也。郑玄引《易传》云:「阳感天不旋日。阳谓天子也,天子行善以感天,不回旋经口。」故郊之是得反风也。
○正义曰:上文禾偃木拔,拔必亦偃,故云「木有偃拔,起而立之,筑有其根,桑果无亏,百谷丰熟」。郑、王皆云「筑,拾也。禾为大木所偃者,起其木,拾下禾,无所亡失」。意太曲碎,当非经旨。案序将东征,作《大诰》。此上「居东二年」以来,皆是《大诰》后事,而编于《大诰》之前者,因武王丧并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