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卷三十三

起绍兴十七年正月尽十二月

绍兴十七年岁在丁卯春正月,户部侍郎李椿年言:「两浙经界已毕者四十县,其未行处,若止令人户结申,虑形势之家尚有欺隐,乞依旧画图造薄本所差官核实。若先了而民无争讼之烦,则申朝廷推赏。如守令慢而不职,奏劾取旨。」丁卯,诏从之。

诏:「今后孟飨诣景灵宫,及皇太后、皇后或时出入,自支钱米,不须临安应办。」恐扰及市民。

癸巳,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秦熺加大学士。

二月乙未朔,以右谏议大夫汪勃为御史中丞。

临安府奏减定房钱。辛丑,上谕宰执曰:「官私须合均一。」秦桧曰:「臣有以知陛下无心应物而施政平也。」

丁未,上亲祠高禖。

少保、殿帅杨存中奏:「诸军营昨用草,盖岁深已坏,乞造瓦屋。」辛亥,上曰:「草屋经夏尤难处,第令改造。虽未即成,可旋为之。」

壬子,诏:「阵亡恩泽,自今不须裁定,可依祖宗法。」

言者论参知事李若谷。辛酉,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太平观。再论,遂夺职,令江西居住。

二月丁卯,以给事中段拂为翰林学士。拂,江宁人也。

己卯,宰执奏国信所乞裁减接伴北使官属事。上因谕曰:「奏使边知白渡淮数日而尚未至,恐滞于中路,则从人不能无扰。可降指挥,今后计程赴行在。

夏四月辛亥,上谓秦桧曰:「近来任满转官,减半添给,陈乞攀援者多,可禁止之。悉遵旧法,犯者论以违制。」

戊午,宰执奏殿前司申训练官董彦起复事,上曰:「须见在中军,不免从权,若旋行窜名,规免执丧,有害风教,可禁止之。」

先是,徽宗忌辰,皇太后亲诣景灵宫。少师、昭庆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平乐郡王韦渊因赴起居,妄出辨语,诋毁太后。既而命殿中待御史上饶馀尧弼就其家鞫治,具伏。庚申,责散官,袁州安置。

六月癸巳朔,上谕宰执曰:「临安居民皆汲西湖。近来为人扑买作田,种菱藕之类,沃以粪秽,岂得为便?况诸库引而造酒用于祭祀,尤非所宜。可禁止之。」又曰:「沿江石岸,宜令速修。迟则冲损害民,费工必倍。」

乙未,宰执奏放临安府房钱事。上曰:「雨泽稍频,细民不易。」秦桧曰:「昨蒙宣问常、润及江东阙雨,臣弟赴宣州新任,近报雨已沾足。」上曰:「秋成有望,可喜也。」

殿中侍御史馀尧弼论知上饶县韩晖非理贪求。上谕宰执曰:「县令非人,民受其弊。若铨择,则员多有所不暇。第责之监司,去其贪暴昏谬,庶几百姓均被实惠。」尧弼,上饶人也。

秋七月,初,四川宣抚使郑刚中即利州置监铸小铁钱,欲以救川引之敝,遂就除资政殿学士。刚中在蜀六年,秦桧忌之,而刚中服用亦或逾制。四川总管赵不弃欲尽取刚中所储,刚中不与。至是,不弃自四川回。己巳,上曰:「不弃深知四川财赋计,今调度给足,则军兴以来,所赋并可蠲罢。朕所以休兵讲好,盖为苏民力尔。如其不然,殊失本意。」时不弃颇文致刚中事。寻以不弃为工部侍郎。

甲申,提举太平观张扩投闲五载,居于德兴之先庐,日从宾客,以觞咏自娱。至是,疾革请老。丙戌,上谓宰执曰:「此吾中兴辞命之臣。」诏除敷文阁待制致仕。

八月乙未,宰执奏除临安府帅臣。上因谕曰:「朝廷于临安,不免时有所需。如御膳米,初日供,今则月一取之。庶几不敢缘此扰民也。」

九月乙丑,宰执奏殿前招到海贼分隶诸军事。上曰:「海贼若窜,须立赏捕之。仍常加恤,毋使去为民患。」

知大宗正、主管濮祠士夽赴行在供职,乞奏事。乙亥,上谓宰执曰:「南班有分处绍兴府者,比之行在日奉朝谒,劳佚不均。祖宗待遇优恤,问有朕汤药假。原按,此句疑有脱误。朕念宗子食贫者众,时有以助其费。」秦桧曰:「向日郊赐加厚,足见圣慈敦叙之意。」

是月,户部具到诸路月椿钱,以缗计者,江东信州五万四千,徽州五万八千,宣州四万九千,江西吉州六千七百,抚州二万五千,江州一万一千,筠州六千九百,建昌军二千三百,临江军四千六百,南安军六千六百。上曰:「科敛之烦,富者犹不能堪,下户何所从出?若计诸州羡馀,以减月椿钱,诚宽民力。」秦桧曰:「指挥之下,百姓想皆欢欣鼓舞。」上曰:「朕备尝艰难,知细民阙乏,虽百钱亦不易得,故寻常不欲妄费。或有馀财,即命椿留以待缓急,庶几临时不至失措。」

言者论资政殿学士、四川宣抚使郑刚中奢侈妄作。丙子,诏罢刚中,仍于鄂渚候旨。既而落职,责桂阳军居住。其后又以在蜀日,有盗过界偷马,诏刚中捕捉,而奉行不均;又擅自鬻度僧牒,及兴监铸,以所收到直便支费;且欲并都转运司入宣抚司,又不喜朝廷置四川总领官,却说谕统兵官,云今为总领交出钱物,无可送遗。再为言者所论,制勘狱成,刚中累贬封州,其子书写机宜良嗣,并官属张汉之皆除名编管。

己卯,宰执奏修太医局事,上曰:「医官如王继先辈,恐难有继者。宜立法试选医生。然须有自得处,徒诵方书,不能意解,岂足为良医也!人命所系,诚不可忽。」

是月,金国主亶出猎,至阴山之北打围,遂至云中府。冬十月,复归上京。

十一月辛酉朔,日当蚀,阴云不见。

初,命刑部尚书周三畏等详定《重修常平免役敕令格式》,至是,书成。丙寅,太师、左仆射秦桧上之。

十二月辛卯朔,上谓宰执曰:「昨日阅试殿前马步诸军,武艺皆精。」秦桧曰:「陛下以赏激之。」上曰:「引硬射新,旧以二百人为率。自后当增至三百人。庶使递相教习,缓急可用。」

癸巳,宰执拟差左奉议郎吴质知容州。上曰:「广东、西阙官,自来多是权摄,如海外州军。监司巡历不到。朕每以为虑。有愿就者,宜早与差遣。」

自驻跸以来,岁祀天神太一于惠昭僧刹。言者以为未称钦崇之意。癸卯,诏两浙转运司营太一宫。

甲辰,右正言巫伋请以前后诏书编次成册,付州县遵行。上曰:「朕屡降宽恤指挥,如守令不能奉承,安得惠及百姓?当使监司按劾,以警慢吏。」

壬子,宰执奏四川命官因罪停降、遇恩该叙复者,原系宣抚司行令与还之省部。上曰:「四川人多,只官川中。今可量与注拟东南,庶使远近人情,无彼此之间。」初,宣抚司得便宜补官,皆豫给敕牒。至是会萃,令吏部换给。秦桧疑其未实,多格不行。吏部侍郎周紫羔言于桧,以谓朝廷本许以一切,不宜失信,乃从之。此据《执羔行述》修入,权附此。

殿中侍御史馀尧弼论浙东提刑林师识敢为异议,甲寅,诏罢之。上曰:「人心不同,岂能尽知?但当试用。若肯协济国事,自须进擢。如意怀二三、狙诈谋身者,不免斥去,以示之好恶。庶革士风之偷薄也。」

建、剑、汀、邵在闽中,号上四郡。每岁上供诸费,皆仰盐以办。时建之盐纲不集,且官盐莫之售,私盐莫之禁,故公家之用匮。守臣、敷文阁待制林又熟其弊,盖盐纲非请托不行,或纲未入手而本钱为之一空,坐是,故得而不行,行而不至,公私俱困。又乃选使臣、皂隶之廉干者十馀人以授之,且犒劳良厚,戒之毋藉铢两。至是,损其直鬻之,故盐货流行,郡以不乏。

是岁,金国主亶遣使挟相士下两河诸路,选民间室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者。凡得四千馀人,皆令入宫。

起绍兴十八年正月尽十二月

绍兴十八年岁在戊辰春正月庚申朔,宰执奏淮南转运副使钱端礼乞将本路应副国信使宿食处并作一十二顿。上曰:「此亦免官吏乘时扰民。」诏从之。

甲子,言者谓先朝春秋二仲,以太常少卿荐献陵,季秋则并御史按规。今永佑陵在会稽,一水之隔,望举行旧制。从之。

戊子,上与宰执语及人材,因谓秦桧曰:「士专谋身,国家何赖?厉世磨钝,惟其进贤退不肖。」桧曰:「此乃致治之要。」上曰:「不须与较,但审其贤否而进退,则人自劝沮矣。」

二月癸巳,上谕宰执曰:「两浙漕司举人,闻有势力之家行赂假手,滥占解名,甚喧士论。今锁院在近,可令礼部立赏,许人告捕。」甲子,诏假手者许就试举人告获,取旨补官,仍赐出身。

殿中待御史馀尧弼、右正言巫伋论参知政事段拂天资阴邪,不识廉耻。建炎间,金陵倅杨邦义仗节以死,而拂遂摄倅,恬不知耻,何以躐居政府?」乙未,诏除资政殿学士,与宫祠。再论,遂落职。

壬申,监登闻鼓院徐琏言:「自昔帝王,必有佐命之臣,功铭鼎彝,侑食清庙,以劝万世国家。远稽三代,肇建原庙,凡在佐命辅弼,皆绘像庙廷,以示报功之意。陛下绍开中兴,复崇原庙,如祖宗之制,而累朝配飨辅弼不过十馀人。今其家之子孙,必有绘像在焉。望诏有司访求,摹于景灵宫庭之两壁。」壬申,诏礼部措置申省。

三月,礼部侍郎沈该奉使金国贺正回,诏该兼直学士院。该,归安人也。

壬申,名行宫之南门曰丽正,北门曰和宁。

时殿前司招军多诱致乡民及负贩者,上虑其失业。丁丑,乃谕宰执:「可令川中二大将吴璘、杨政招流民之失所者,发来填额。」

初,建太一宫,期以半年。至是,告成。辛巳,诏许士民烧香三日。既而上谓宰执曰:「太一宫亦不华靡。朕自谒款后,有一食牛肉人至宫,妄有毁訾,抵暮遽卒。自此都人莫不信向也。」上语在五月辛酉,今联书之。

壬午,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秦熺再除知枢密院事。一日,左仆射桧以问祠部郎官胡宁曰:「儿子近除,外议如何?」宁曰:「外议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于是,桧怒。宁,崇安人,安国子也。

夏四月戊子,朔,太阳当蚀,阴云不见。

贡院考到博学宏辞科合格选人周麟之、李南寿,并与堂除。麟之,海陵人;南寿,龙泉人也。

知贡举、吏部侍郎边知白上合格进士徐履等。庚寅,上御集英殿策试。既遂,赐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及第出身。履,永嘉人;佐,山阴人也。

知枢密院事秦熺自言父子共政,理当避嫌。庚子,以熺为观文殿学士,提举秘书省,立班左、右仆射之次。

殿帅杨存中乞于平江府添盖牧马屋。壬寅,诏所费并令官给见缗,不得科民。

癸丑,宰执奏除监司。上因谕曰:「时暑,旅中人不易。凡到阙人,早与差遣令去。」

殿中侍御史馀尧弼论敷文阁直学士、知建康府晁咏之辄与赵鼎通书,又尝与王庶辟客。诏罢之。

时京西谋帅,以庆远军节度使张澄为之。是月,澄至襄阳府。襄阳地平,当江汉之冲,环以大堤,岁久为水所坏,澄始相葺之。度民不可劳,而江夏诸将私田占籍境内者倍于编户,澄乃谕使出力修堤,皆欣然听命。既成,比旧增高,周回数十里,民蒙其利。

礼部下诸路转运司,于祖宗配飨功臣之家,访到赵普、曹彬、薛居正、石熙载、潘美、李沆、王旦、李继隆、王曾、吕夷简、曹宝臣、韩琦、曾公亮、富弼、司马光、韩忠彦,凡一十六人绘像。五月乙丑,诏并画于景灵宫廷之壁。

初,两浙漕司运米所差使臣押纲,例皆参部有碍,志在盗粜官物,虽赏罚不能为之劝沮,岁久欠多有至数千石者。至是,言者请付铨曹,选有心力使臣无欠而愿并押者听,则官物不失,亦救弊之一端也。诏送吏户部。其后逐部欲依所请,从之。

甲戌,太常寺主簿林大鼎,莆田人,初为举子,答策言今左仆射秦桧靖康忠义之节。桧时闲居永嘉,见其文,默识之,至是稍获荐用。

先是,郑刚中罢,利西路帅吴璘、利东路帅杨政等,原带四川宣抚司都统制,并已改为御前诸军都统制。甲申,又诏罢四川宣抚司,就除知成都府、徽猷阁直学士开封李璆为四川安抚制置使。

先是,诸路每岁决狱专委宪司,而但遣属官代行,徒为文具。六月癸巳,乃诏提刑须亲到所部决狱,仍具申省。

甲午,上谕宰执曰:「郡守条上民事,可委官详之。有可采者即行,庶不为虚文也。」

时有布衣上书,言县令非理扰民。己亥,上谓宰执曰:「朝廷自和议以来,未尝有取于民。可令监司郡守察之。」庚子,乃检前后约束行下。上又曰:「自今有作事或过及老而昏谬者,并与祠禄,庶不为民害也。」

丁未,上谕宰执曰:「近者有布衣上书,乞行三舍法。恐未暇及此。内有言民事,宜送户部,可行者即行之。」

士民曹溥等一千三百馀人进表,乞上尊号。戊申,上谦抑不受,令有司毋得复收。

乙卯,上谕宰执曰:「秘府见求遗书古迹。四川不经兵乱,可委诸司寻访,仍令提举官每月趣之。」

两浙漕司奏劾秀州添倅向子昌不法事。秋七月辛酉,诏本司取勘具奏。上因谕宰执曰:「亲民之官,莫如县令。县令至众,不能皆贤。但得监司郡守,纵有不法,亦自知畏。更须留意择人。」

乙丑,宰执奏江西漕臣贾直请乞于县官中选有出身者兼县学教谕事。上曰:「令礼部检旧法申省。」

言者乞令诸州建阁以藏宸翰,上以劳民,不许。戊寅,谕宰执曰:「治道贵请净,治民惟在于不扰。」

知临安府汤鹏举言:「偃兵以来,皇华交赞结辙于道,而淮浙沿流,馆无虑二十所,尚或未就,望案:此下据《系年要录》当增「诏有司修建」五字令宾至如归。」诏从之。

时久旱,庚辰,上曰:「前此朕甚忧之,近来沾足,秋成有望,殊为可喜。」

八月丙戌朔,上谓宰执曰:「知扬州向子固已丁忧去,盱眙军毕良史又易守他郡,今未得人,颇以为虑。」于是,就除淮南漕臣荣嶷知扬州,而良史复还旧任。

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汪勃以亲老乞归养,丙申,诏仍旧职,提举太平兴国宫。

丁酉,以工部尚书詹大方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寻权参知政事。

前知郢州赵叔涔言:「陛下即位以来,用人多矣,而竞持异议。故投艰弭乱,略无宁岁。自专任一相,坐致太平。望以今日得人之效,宣付史馆。」癸卯,上可其奏。因顾左仆射秦桧曰:「此卿之功也。朕记卿初自敌中归,尝对朕言:『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遂首建和议。朕心固已判然,而梗于众论,久而方决。今南北罢兵六年矣,天下无事,果如卿言。」桧顿首谢曰:「和议之谋,断自宸衷。臣奉行而已,何功之有?」

侍御史馀尧弼言:「刑部尚书周三畏由法吏以升八座,缙绅所鄙。」乃诏与外祠。

初,左太中大夫范同以前执政太平州秩满,诏令再任。而同治郡无政声,通判陈良弼贪污恣横,同不能制。是月同卒,始复资政殿学士。

崇庆军节度使叶梦得卒于湖州。

自绍兴改元以后,每岁户部降本下江、浙、湖南和粜,以助军储。至是,以两国通和,户部财赋自足。闰八月庚申,宰执奏乞与蠲免。上喜曰:「朕向在河朔,见民以为若,朝廷所降本钱,往往州县移用,不即时给。纵有给处,又为吏多端,乞取十不得一二。今幸时和岁丰,军储粗足,朕岂得而不已也!」

甲子,户部言:「今淮东西、湖北三总领所收粜军储,省般运之费,民无科派之患,寔为久利。浙西产米浩瀚,欲令转运司于临安、平江府处盖仓,以行在省仓为名,岁各粜二十万石。又行在省仓三界亦立定,岁额上界六石石,中界五万石,下界二十五万石。三总领所各粜十五万石,淮西加一万五千石。」从之。

时江浙士人补中太学,虽告假限而皆不除籍。以此补试不行。礼部侍郎陈诚之请入学五年,不豫荐及公试不入等者,来岁终检校而除其籍。戊辰,诏从之。

甲申,宰执奏奉使大国礼物,上曰:「朕观金国和意甚坚,自讲好以来,于今七年,礼物之外,未尝他有一毫邀求。朕每遇遣使,必再三戒劝,毋得生事。盖所以固两国之欢,期于与民休息而已。」

御史台主簿陈夔言:「常平著令:岁给穷民,起十月,止三月。近来所给之米,或移他用。请令监司察之。」癸未,上谓宰执曰:「义仓所以备水旱而救民之艰食。比年州县奉法不虔,穷民不被其惠,非所以称朕矜恤之意。令户部行下。」夔,永嘉人也。

初,福建自创奇兵,而虔、梅草寇不复敢入境。至是,悉平。帅司散遣将官周虎臣下众兵,只留巡检陈敏所部四百人,岁犹费钱一万四千缗,米三千六百石。至是,有旨:「敏下奇兵及漳州驻扎周浩、卢真,汀州驻扎翟皋、温立下官兵,并改充殿前司左翼军,就擢敏为统制官,专令弹压。先尝遣殿前司选锋军统制官刘宝在本路,遂诏宝回司。诏宝回司在明年,今联书之。

新知湖州赵叔涔言:「守令皆带劝农,而漫不加省。望诏有司考其户口增耗以升黜之。」九月己丑,上谓宰执曰:「淮南流民,未尽复业。建隆初,以户口增耗为守令岁课之法,所以明示劝戒。令吏部行下。」

甲辰,以待御史馀尧弼为中丞。

丙午,佥书枢密院事詹大方卒。

是月,金国主亶遣廉访使萧裕遍至诸路,询民间。自郡官以下,皆究其治状而升黜之。时国嗣未立,亶以故宋王宗乾之子岐王亮为左丞相。亮有包藏窥伺之意。祚王元者,乃故主太祖旻之孙,地居嫡长,以次当立。亮欲先除去以为己计,因河南叛兵妄称皇弟者,亮诬以语相符合,实欲结连,乃谮于亶,置之重法。国人皆谓亶淫于用刑,不知由亮之所陷也。亮颇能矫情饰貌,欺世盗名,故窃弄权柄,害其宗党如此。此据金国废亮诏修入。

冬十月丙辰,以御史中丞馀尧弼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

乙丑,上曰:「前日内教武艺极精,挽强中的者比去岁多百人。更一二年愈精,则中者益多。」上又曰:「招箭班始于何时?似亦无用,若箭发误中,必致殒命。以朕所见,此宜罢却,以一般班分处之。」

丁卯,诏绍兴府守臣林待聘诞谩,宜亟罢去,其财赋令户部经理。

辛未,宰执奏知婺州钱端礼劾知义乌县徐时敏不法事。上曰:「知县乃铨注员,多难辨真否。但治行者优擢,罪恶者重责,则咸知劝惩,因此可以得人材矣。」

壬申,上谓宰执曰:「诸州月桩钱昨已例减,当尽罢。」秦桧即谕户部侍郎李椿年、宋贶以经制钱赡军。

先是,荆南府阙帅,宰执依旨具上诸路副总管姓名。秦桧曰:「其地非轻,恐更有可选之人。」上曰:「遍询三衙主帅,庶得其人也。」此事在十月癸未

是月,以户部侍郎宋贶兼权吏部尚书。

十一月壬辰,上谕宰执曰:「荆南重地,中兴以来,多差武帅。今疆场安静,宜依旧选文臣,庶能举职。」于是,以秘阁修撰、知虔州曾慥移知荆南。

初,已诏米免税,州县不得收力胜钱。至是,犹未能尽禁。户部再请乞许人越诉,监官黜。丁酉,诏从之。

皇太后明年七十。戊戌,上谕宰执,令礼臣检会国朝庆典,以正旦行之。

先是,绍兴府旱伤,诏本府依实检放民税,仍发义仓米赈之。他郡有被灾处,亦令户部多方措置。此事在十一月丁未十二月乙卯朔,上复谕宰执曰:「绍兴流民有过江者,命临安府给费遣还。并令绍兴依已得旨赈济,无致失所。」乙丑,又诏:「昨命提举常平官躬诣旱伤赈济,虑阔远稽迟,许委属官分行。将来春耕,当借之种粮,俾得及时,则公私两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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