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绍兴十三年正月尽十二月
绍兴十三年岁次癸亥春正月癸巳,诏祖宗朝殿幄悉用纯彩,后来寖多文绣,今当屏去,止用绯、黄二色。既而知信州叶三省乞宣付史馆,上未允。左仆射秦桧曰:「此陛下盛德事,合付史馆。」于是,桧等仰叹:「真所谓示敦朴以先天下者也。」三省,桐庐人也。
戊戌,加上徽宗尊谥,曰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先是,阴云欲雪,己亥,上亲飨太庙,日霁雾澄,皆诚孝所格。礼部侍郎王赏请宣付史馆,从之。
壬子,上谓宰执曰:「近有士人进说,以为《春秋》无褒,议论似偏,恐非圣人本意。」程克俊曰:「观《春秋》命名,正寓褒贬罚赏之意。」上以为然。
二月己巳,上谓宰执曰:「古今琴制不同,各有所寓。朕近出意作盾样,示不忘武备之意。」于是,秦桧等称赞。时殿中侍御史晋江李文会以朝廷方守和议不言兵,乃奏仁义之说曰:「陛下文德柔远,兼爱南北之民,仁也。昔金人猖獗,陛下毅然请行;既即位,犹念二圣远狩,宵旰图治,宗庙再安,义也。愿陛下力行此道,天下幸甚。」
庚子,上谓宰执曰:「文会力陈二义甚善。朕今录一本,置之几案,欲常观鉴。」
己卯,宰执奏福建安抚使叶梦得措画弭盗之事。上曰:「盗之窃发,多缘守令非人、掊克所致。宜令帅司条具,凡有害于民者除之。」自此,梦得或招或捕或诱之相戕,三策并用,然颇与监司相异,至交奏其事。监司谓盗魁林元仲必不可致,既而梦得遂招致之。又谓俞彻明必再叛,万少佺必大炽,而梦得处之皆定。异议遂息。此据《叶梦得行述》
三月,礼部侍郎王赏奏将来郊礼宿斋处及祭等事。乙未,上谓宰执曰:「三年郊礼止一宿,毋枉费人力。只随宜绞缚,务从简省。」秦桧等曰:「兹诚陛下盛德之事,臣等敢不奉诏!」
言者谓自元丰始广景灵宫,以奉祖宗衣冠之游,即汉之原庙也。自艰难以来,庶事草创,而原庙神游,犹寄永嘉,四孟荐飨,旋即便朝设位,未副广孝之意。望命有司择地,仿景灵旧规,以建新庙,迎还列圣脺容,庶几四孟躬行献礼,用慰祖宗在天之灵。丁酉,诏礼部太常寺讨论申省。既遂建于新庄桥之西。其地乃故刘光世妻向氏所献。庚戊,上曰:「将来郊祀诣景灵宫,可权宜乘辇。此去十里,若乘辂,则拆民居必多。」盖上爱民之诚如此。
言者以谓吏部告身在官告院,其监官但置籍授吏,而弗预书告。万一奸弊,无所察知。乞亦命书告。甲寅,诏从之。
兵部侍郎程瑀言:「将来郊祀用国初大驾仪仗,总一万一千二百馀人,除已有黄麾半仗及玉辂法物仪仗外,见阙金象木革四辂,望下所属制造。」诏以缬代绣,仍差兵部郎官钱时敏、军器监刘才邵、主薄宋贶同检视之。贶,歙县人也。
辛酉,宰执奏上殿官范正国论广南盐事,上曰:「法必有弊而后改。若未见其弊遂议更作,非特无利,必至为害。凡法皆然,不止盐也。」
癸酉,以右谏议大夫罗汝楫为御史中丞。
前知潼州韩岊请复孝悌力田科。丙子,上曰:「汉有此科,固可以厚风俗,然祖宗时未尝行,宜令讲究,不可轻易创立。」岊,侯官人也。
两浙漕臣张叔献奏相度秀州华亭县,宜置闸以捍咸潮事。
丁亥,宰执奏事,上曰:「数日来,太后辄行册命中官之礼,朕乞太后降一指挥,太后不肯,云:『我但知家事,岂豫外庭?』太后知国体,故慎重如此。」秦桧曰:「太后有定命,陛下奉行可也。」
五月癸亥,中书舍人杨愿请依唐乾元及国朝故事,诏天下置放生池祝圣寿。乙亥,诏诸路监司措置申省。
先是,诏立圣节紫宸殿上寿仪,已成。丁丑,天申节,百官上寿如仪。
知大宗正、权主奉濮王祠事士街奏言:「自前嗣濮王仲湜权奉神主,安于绍兴府之光孝寺。今欲以法堂权充国庙。」从之。
临安府并属县狱皆空。甲申,昭奖守臣敷文阁待制王。,桧之孙也。
六月戊子,诏知兴元府、川陕宣抚司都统制杨政,令仍改为四川宣抚司都统制。
临安府宗子学生师闵、师颜讼教官鲍同不法事。己丑,上谓宰执曰:「此乃论师长,恐起告讦之风。可送宗司拘管。教官须先正己,然后可以率人。若自为不法,人岂服之?鲍同令本府体究,果有不法,亦当黜之。」既而体究,上所论多不实,上曰:「朕不罪同。师闵、师颜须与行遣。」秦桧奏乞送大宗正士夽庭训,同不可为教官,欲罚铜,对移别职。从之。
殿中侍御史李文会论江阴军佥幕蔡楶不法事。壬辰,上谕宰执曰:「不按发,监司须当行遣。天下事,台谏安能尽知?监司乃朝廷耳目之官,岂可容纵不举!且与降官,自知所畏矣。」
鄂州御前都统制田师中奏:「诸军统制等官有老病者,已蒙朝廷与差遣离军,今不可阙官。」乃诏选锋军统制李道为前军统制,馀以次升焉。
初,诏权任鬻度牒,至是,寿星寺乞每岁拨放。
诏以故岳飞宅葺为太学。
丁酉,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程克俊求去位。壬寅,诏依前职提举洞霄宫。
甲辰,宰执拟差太学官,上曰:「师儒之任,尤当遴选,须得心术正者为之。将以经旨谕后进,万一有邪说,学者从而化之,为害非细。」秦桧曰:「谨遵圣训。」
翰林学士秦梓引疾乞退。辛亥,以为龙图阁学士、知宣州。
先是,诏守臣到任半年,具上民间利害及边防五事。癸丑,上谓宰执曰:「近观诸处所奏,固有法已该载,亦有一方之便朝廷未知者,宜委都司详之。其便民者即与施行,无事虚文也。」
初,徽猷阁学士胡舜陟知静江府,因奉诏捕郴贼骆科馀党,以馈饷不继,与广西转运副使吕源有隙,舜陟劾源沮军事。时有府吏徐竿者,因获罪,舜陟杖而逐之,竿乃阴求舜陟之失,得其邕州买马折阅事以告源。源即诬告舜陟受金,且以书抵秦桧,言舜陟非笑朝政。桧素恶舜陟,遂入其言,差大理寺丞袁楠、燕仰之于静江府制勘,竿亦对狱。舜陟入狱二十日,至是死。人皆冤之。竿归,才及家而卒。既而舜陟妻汪氏诉于朝,上曰:「舜陟是从官,兼罪未至死,勘官不可不绳。楠、仰之并送吏部。」楠等送吏部在明年二月,今联书之。
是月,资政殿学士张徵卒。
时虔寇扰江西及闽广,而州县多无备。又官兵有常屯,不敢越他界,以故贼得往来如志,环数千里,民被其害。于是,殿中侍御史李文会言:「州县事同一家,愿令三路帅臣监司共议合兵将,以据要冲,仍定期会,共为掩袭,使贼出辄遇兵,则窜无所逃,庶易殄灭。」从之。
秋七月己未,复置国子监书库官一员。
礼部太常寺修定景灵宫四孟朝献仪,诏从之。
温州进士蔡大中上书,论人主诚心等十事,谓当有始有终,其说颇有理,诏与永免文解。
辛酉,上谓宰执曰:「朕观史书,自古人君未见有始无终而能长久者也。」秦桧曰:「终始惟一,时乃日新。有始有终,乃圣人日新之德。」上曰:「然。以唐太宗之明,而魏郑公有不克终之戒。终始惟-,古所难也。」
带御器械吴益以皇后受册,陈乞恩数。丁卯,上谕宰执,令依例与之。上曰:「皇后甚严,无例事必不敢乞。皇后意欲除内祠,且令闭门读书也。」
壬申,宰执奏池州都统制王俊申乞将官申任上令枢密院约束诸军,拣去老弱,存其强壮,日加训练,以备朝廷不测差官按试。上曰:「此事今日所当为者,异时缓急调发误事也。」
时国学新成,试补生员,四方来者甚众,几六千人。丙子,揭榜取徐骧等三百人。骧,浦城人。
时上出孟飨,有唐突者四人,其一乃宗子为注籍事。八月乙酉朔,上谓宰执曰:「既来唐突,恐须有说,且令其近属保明。若是宗室,不可使之失所。不然,须与行遣。既到朕前,当别其是非也。」
乙未,诏有司检太宗幸学曾令学官讲经及各有恩例故事。
川陕宣抚副使郑刚中进金一万两。己亥,上谓秦桧曰:「顷年张浚曾献金三万两,是时钱物有馀。卿可谕与刚中,不须循旧,有馀则进,若率于民,不可也。」
旧制,三年科举,川、广、福建例先诸路一月引试。至是,言者以谓驻跸吴会,则福建为甚近,恐试下举人或冒名再试他州,请以八月五日锁院。诏从之。
初,奉使洪皓、张邵、朱弁自金国归,上眷皓厚,尝曰:「虽苏武不能过也。」是月,除皓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权直学士院。时金人取赵彬辈三十家,诏悉归之。皓言:「昔韩起买环于郑,郑小国也,能引义不与。金既限淮官属皆吴人,留不遣,盖虑知虚实也。彼方困于蒙古,示强以尝中国,若遽从之,彼将谓秦无人而轻我矣。人言王伦辈以身徇国,弃之不取,缓急何以使人?」至是,皑见秦桧,又言:「张浚,敌所惮,乃不得用。」又言:「钱塘暂驻跸,而景灵宫、太庙皆极土木之工,示无中原意耶?」桧不悦。
兵部侍郎程瑀迁尚书。
九月丁巳,宰执奏江东提刑洪兴祖欲进石碑事,上曰:「石碑安用?不善刻者皆失其真。学书惟视笔法精神。朕得王献之《洛神赋》墨迹六行,置之几间,日阅十数过,觉于书有所得,近已写《尚书》终篇。学字若便,写经不惟字进,而经亦熟。」秦桧曰:「平时诸生,未有能写经一部。此仰见圣学之不倦也。」
御史李文会论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权直学士院洪皓,以谓皓在朝必生事,亦因及宇文虚中事。甲子,上谓宰执曰:「朕尝观书,见臣之事君,不可存二心。臣而有二心,《春秋》之所不恕。」乃诏皓以本职出知饶州。
丁卯,以御史中丞罗汝楫为吏部尚书。
戊辰,上曰:「堵处有癃老废疾之人,依临安府例,令官司养济。穷民无告,王政之所先也。」
以兵部尚书程瑀为龙图阁学士,知信州。
太府寺丞张子仪言:「乞三岁考守令,以户口复业登耗为升黜之典。」己巳,乃诏淮东、京西监司,岁终取州县所增户口以闻。
知司郎官梁弁以病乞祠。
是月,司业高闶因经筳讲毕,奏曰:「国学落成,臣奉诏试补诸生几六千人。自中兴以来,虽三年省闱,亦未有如此之盛。」上曰:「乍脱干戈,人皆向学,此诚可喜。」闶曰:「近来场屋不无怀挟假授之弊,前日顿革,皆不敢犯。」上曰:「朕亦闻之,此美事也。」闶曰:「臣待罪学官,见此美事。诸生以谓陛下方偃武修文,与太祖初定天下之时同符,辄举建隆故事,愿陛下讲临雍之礼。」言未毕,上曰:「已令讨论矣。」盖是时上已有幸学之意,闶未之知也。
先是,闶请修监学法,以元丰法为主。诏敕令所监修。至是,成。冬十月己丑,太师、左仆射秦桧上之。
秘书丞严抑言:「国朝会要,仁宗时,自建隆修至庆历;神宗时,自庆历修至熙宁。而后来尚未编集,事无所考,望令儒臣续而为书。」抑又言:「浑仪之制,祖宗所留意。渡江以来,阙然无有,乞下太史局重创。」皆从之。抑,归安人也。
时景灵宫成,祖宗帝后神御,初自温州海道迎来。上曰:「此事至重,朕甚虑之。及闻出陆,朕心始安。」秦桧曰:「念祖宗如此,益见圣心之孝诚也。」至是,达行在。上乃诣天章阁西殿,告迁徽宗及显恭、显肃二后神御。乙未,并奉安于景灵宫。
侍御史李文会论新除国子监丞石延庆轻儇无行。丁酉,上曰:「太学风化之本,使此人充监官,何以取重于士人?」即亟罢之。
辛未,宰执奏差郡守,上曰:「其中有老不任事者,又无显过可论,第千里之民受其害尔。朕尝与言官说此。」秦桧曰:「有不奉行诏令,如朝廷免税仍旧催科者,皆缘郡守非其人也。」上曰:「如此者当黜一二,人自惧矣。」
秘阁修撰张九成与径山主僧宗杲为莫逆交,时缁流之赴宗杲者皆百舍重趼,凡二千馀众。径山虽巨刹,至无所容。宗杲更敞千僧阁以居之,而九成往来其间。左仆射秦桧恐其议己,于是,言者论九成、宗杲谤讪朝政。诏九成落职,谪居南安军;而宗杲编管衡州。先是,九成寓盐官县僧刹,一夕梦水陆远行,至一城郭,亦寓小刹,似悒悒不乐。及至南安,皆如所梦。十二月甲申,九成私议之。
辛卯,宰执奏禁止江西私铸钱事,上曰:「卿等见钱样否?此更不成钱。皆消钱而私自铸者。当严禁止,公私皆不得用。不然,盗钱愈多,尤费力也。」
自建炎中罢内辔库,是日始诏复置。
新知永州熊彦诗上言,欲依嘉佑、治平故事,补中监学生命词给绫纸。从之。
甲午,上诣景灵宫行恭谢礼。乙未,再诣。
皇后迁葬父母,欲青石作墓前羊虎。己亥,上谓宰执曰:「此石出平江,朕不欲行下郡邑,恐科率于民,只支钱付守臣王铁依市价置买。卿等可谕与之。」铁,南昌人也。
大金国遣右宣徽使完颜日晔、秘书少监马谔来贺正旦。己酉,见于紫宸殿,贡金注碗、金盘各一,金盏四,杂色绫罗、纱縠三百,良马六。上谓宰执曰:「今次使人来,事体皆正大。体既正,则小节不足较。观金人之意,和议必须坚久。」秦桧曰:「此皆陛下御得其道。」上曰:「非卿学识过人,坚主和议,岂能至此?」自是使命往复不绝,而岁贡物数,亦无增损。
初,北使之来也,命户部尚书张澄馆伴。是礼久不讲。澄颇知旧制。凡使人入见及谢辞燕犒赐予之仪,澄皆传之,悉合朝度,遂为定式。至是,以澄兼权兵部尚书。
先是,虔州有统兵官程师回,本番将来降。时诏归北境人,而师回有新兵数百人,惮不欲行。守臣薛弼谕之曰:「公从卒多不可芘。公能遣此属,朝廷必多公,芘不遣矣。」师回即承命。既而省符趣师回就道,遂去。师回舟行过大孤山,舟人告毋作乐,恐龙怒。师回故命其徒奏蕃乐。少顷,黑云四合,有物涌波间,目如金盘。师回射中其目,即还入水,风亦息,安流而济。人皆服其勇也。
起绍兴十四年正月尽十二月
绍兴十四年岁在甲子春正月戊午,衢州龙游县士民举知县黄钺有政绩,乞令再任。下两浙漕司究其实。至是,漕司奏钺无治状可称,且有违法事为人所诉。庚午,上谓宰执曰:「此必计会来,不可从也。朕尝谓天下惟在赏罚。若赏当贤、罚当罪,则人知劝沮,天下无不治。朕每留意民事,如县令治状显著,不特再任,便当拔擢,方可激劝也。」
癸酉,以侍御史李文会为中丞。
殿前都指挥使杨存中请刺本军人,以防诸处互招,仍乞严赐约束。
丙子,太师、左仆射秦桧奏:「旧有二法:一招别军人并依军法。此太重难行。一立赏许人告,以犯人所请计赃坐罪,将校取旨。此法可行。」上曰:「善。立法不贵太重,而贵必行。法必行,则人莫敢犯矣。」
二月庚辰,诏:「太学养士三百太少,宜更增二百人。」
秦桧与参知政事万俟禼一日同奏事,退坐殿庐中,批旨除某官吏,钤纸尾进,禼曰:「偶不闻圣语。」桧怒,于是御史中丞李文会、右谏议大夫詹大方皆论禼违诏,除职与郡,而给事中杨愿驳奏。丙午,乃以禼提举太平观。己酉,文会又论中书舍人刘才邵、祠部郎官王观国皆附禼以进,亦诏与外任。大方,建德人也。
以资政殿学士、新知建康府楼照为佥书枢密院事。
时左仆射秦桧方专政,而军监陈康伯于桧府旧,澹然无求,桧虽称其靖重,然常越次用他人。是月,始迁康伯为吏部侍郎,盖欲遣之出疆。康伯,弋阳人也。
三月甲午,宰执奏镇江府御前都统制王胜军中减放兵数,上曰:「昨尝指挥诸军减放人数,令即招填,可严切行下招足。不然,恐暗损军额,缓急误事,宜预备之也。」
时皇太后修宅,有迁徙居民处。诏临安守臣张叔献倍支般挈之费及对拨官屋,毋令失所。
丁卯,宰执奏故将官刘实死事,特给文历以养其弟通事。上曰:「实骁勇忠实,昨任淮西,遇敌力战有功。朕闻其死,为之不食者一日。」秦桧曰:「陛下记功恤孤如此,将士安得不尽死节以图报乎?」
己巳,上幸太学,祗谒先圣先师,止辇于大成殿门外,步趋登降,执爵灌献,注视貌像,翼翼钦慕。复览太祖、真宗、徽宗所制赞文。又命有司悉取从祀诸赞,并录以进。遂升堂颁手诏,示乐育详延之意。赐诸生坐,命国子司业高闶讲《易·泰卦》。学官、内外舍生,推恩有差。复幸养正、持志二斋,顾诸生肆业之所,徊徘久之,即除闶礼部待郎。言者以为盛事,请宣付史馆。从之。于是,上亲制《文宣王赞》,曰:「大哉宣圣,斯文在兹。帝王之武,古今之师。志则《春秋》,道由忠恕。贤于尧舜,日月其誉。维时载雍,戢此武功。萧昭盛仪,海宇聿崇。」闶奏曰:「陛下颁示御制宣圣赞文,形容盛德,无愧于古。」上曰:「唐明皇尝作赞文,乃斥先圣先师之名,非尊儒重道之意。」闶曰:「此尤见圣学高出前代帝王之上。」既又御制《七十二子赞》,其序略曰:「朕兹幸太学,延见诸生,因作《文宣王赞》。机政馀闲,历取颜回而下七十二人,亦为制赞。」并刊石置于太学。
夏四月巳卯,宰执奏太史局制浑仪,乞依旧例差官。秦桧曰:「在廷之臣,罕能通晓。」上曰:「此事阙无,已即官中制成小范,可以窥测。日以晷度,夜以枢星为则。盖枢星,中星也。非久降出,当以为式,但广其尺寸尔。」桧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圣主有焉。」于是,命桧提举修制。
辛巳,上谓宰执曰:「昨日苏籀上殿,乞以近世儒臣所著经说,纂而成编,以补唐之正义。其言甚当。若取善者颁诸学官,使学生有所宗一,则师王安石、程颐者不至纷纭矣。」秦桧因乞禁野史,上曰:「此尤为害事。如靖康以来,私记极不足信。上皇有帝尧之心,禅位渊圣,实出神断,而一时私传,以为事由蔡攸、吴敏矣。上皇曾论宰执,谓当时若非朕意,谁敢建言,必有族灭之祸。」楼照曰:「上皇圣谕,亦尝报行,天下所共知也。」桧曰:「近时学者不知体者,谓司马迁作谤书。然《武纪》但尽记时事,不敢自立议论。臣尝委史局官撰《神宗史志》,有一日而成者。轻率如此,岂可用也!」上曰:「朕向尝论范仲修《徽宗实录》,惟当记政事之大可为法者,其细事自不必书。大抵史官须有经学,乃可用也。」
北境泗洲移文扬州,约发人数。丁亥,上谓宰执曰:「但令扬州回报去,朝廷见依誓书津遣。盖誓书所载,淮北人遣归者,取其愿也。卿等谓如何?」桧曰:「如此便成。」楼照曰:「早来桧所论,仰符圣训。」上曰:「人情不相远。理之所在,自然契合。」
福建群盗未灭,而海贼朱明炽甚。是日,诏统制官张守忠往讨之。上曰:「民愚为盗不足平。第忧被驱胁者,虽释其罪,纵之归业,生理已荡析矣。」
时秘书省所校祖宗实录犹多舛误,戊戌,诏令再校,后更有差,即具名以闻。
南蕃来贡。是日,诏广西经略司依旧例于横山寨管设遣之回。
五月辛亥朔,宰执奏诸路已置放生池。上曰:「此事固善,但恐妨细民渔采,所害亦大,止令原有处复旧可也。」
李文会、詹大方同论资政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楼照不可以居政涂。甲子,诏罢,依旧职,提举太平观。
乙丑,以御史中丞李文会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
先是,经筳讲毕,上谓礼部侍郎高闶曰:「向来张九成尝问朕云:『《左传》载一事或千馀言,《春秋》只一句书之,此何也?』朕答之云:『圣言有造化,所以寓无穷之意。若无造化,即容易知,乃常人言尔。』闶曰:「说《春秋》者虽多,终不发明,正如窥造化也。」上曰:「九成所问极是。」闶曰:「陛下答语亦极是。」既而秦桧奏事,上问及九成,桧疑闶荐之。时给事中杨愿亦在经筳,桧呼愿询其事。丙寅,言者论闶,遂罢去。
时有宗室子攸献文,欲换文资。上曰:「朕固欲宗室向学,然文资岂可侥幸?须令后省试策乃可也。」
己卯,以右谏议大夫詹大方为御史中丞。
右正言何若请进君子退小人。丙午,上谕若曰:「朕擢卿为谏官,正要别君子小人。何时无小人?但时察而去之,乃不害治矣。」若,江宁人也。
是月,大金国主亶生子,诏其境内童行有籍于官者,悉度为憎,道士亦如之。
秋七月庚戌朔,新知濠州李观民上殿,上戒令毋招集流亡。戊午,上复以语宰执,俾申谕之。
初,端明殿学士王伦为大金国所留,居河间府者六年。金欲用之为平滦三路转运使,伦不从。是日,被缢而死。未几,其子述使北人访其骨,得之以归。其后,上尝语宰执曰:「伦虽不矜细行,乃能死节,此为难也。」得骨而归在是冬,上语在十月。
先是,诸军请衣赐,所差使臣多弊,易取良缣,而军所得皆怯薄者。庚申,始诏户部委官封记,仍令总领所差官偕本军使臣同领,以绝其弊。
秘书省旧有提举官,见《麟台故事》。先是,少监游操言:「肇建新省,望依故事。」壬戌,乃诏以礼部侍郎秦熺兼之。操,建阳人也。
丙子,上幸秘书省,赐本省诏,略曰:「仰惟祖宗肇开册府,累朝名世之士,由是以兴;一代致治之原,自此而出。朕一新史馆,亲御榜题,聿从望幸之诚,以示右文之意。」于是,本省及实录院官各进一秩。
八月癸巳,吏部尚书兼侍读罗汝楫请外。丁酉,除龙图阁学士、知严州。既而以刑部侍郎周三畏兼权吏部尚书。
庚子,殿中侍御史汪勃言:「国学初建,众方拭目以观取舍。今次举场,乞谕诸生,俾皆知正习。」甲辰,上谓宰执曰:「勃所论极善。曲学臆说,诚害经旨。抑之,则人之心术自正矣。」勃,黟县人也。
户部侍郎晁谦之言:「议者谓自古理财之臣,皆无善终。所以近世习而成风,不复以理财为言。臣以为不然。聚敛而兴利,固非所宜。如经常赋以足国裕民,又安可缓?今日官物多陷失,而州县漫不加省,宜有以救其弊而革之。至于劝农欲垦无遗利,督抚欲输无逋期,广储蓄之计以备水旱,遵茶盐之法以通商贾,凡若此者,宜悉令条上。」谦之,任城人也。
显谟阁待制、提举明道宫葛胜仲自绍兴初筑室宝鸡之上,奉祠累任,至是十有四年。辛亥,卒。胜仲,江阴县人,在宣和间为大司成,以文鸣于世。及卒,上悼惜之,其后谥曰文康。
庚申,上因与宰执伦治道,秦桧曰:「数十年来,止是臣下互争胜负,致治道纷纷。今当平其胜负之端,以复庆历、嘉佑之治,乃国家之福。」上曰:「正与朕意合。如是,则宗社有无穷之庆矣。」
辛酉,四川宣抚副使郑刚中言:「欲分利州为两路,西路以吴璘,东路以杨政,并充安抚使。其金、房、开、达安抚使郭浩欲除落经略二字,文、成、阶、凤等州带沿边安抚,亦各除落。」从之。上因曰:「川陕地远,为将尤难。璘统兵有法,肯为朝廷出死力,诸将所不及也。」时和议方坚,而璘独严备,日为敌至之虞,故西路之兵为天下最。初,璘与政共佐其兄玠守蜀,同心协力,义均手足。至是,分镇蜀门,政虽贵亚于璘,而执门下之礼益恭,世颇贤之。此据璘、政墓志。
壬戌,宰执奏大理寺词诉事,上曰:「此皆官吏弛慢所致,可委长吏亲察之。如非其人,即与沙汰。又,狱吏但以诸州吏充,逐时更易,漏泄狱情,非便宜。令吏久于其职,不可替也。」
先是,赵鼎在潮州,有编管人王文献与鼎相见,历问行朝事宜,因及礼部侍郎高闶。闶,鼎所厚也。鼎又尝语守臣龚宽,称文献切直,令纵其自便。鼎复以钱米馈之。初,闶患近世礼学不明,凶礼尤甚,尝著《厚终礼》。鼎因以书寓文献,达闶求所作《厚终礼》。文献至行朝,闶以罢去。文献偶坐事,送临安府鞫之。狱具,文献与宽皆已行遣。于是,中丞詹大方请窜鼎以御魑魅,使天下晓然知其终身不齿。壬申,上谓宰执曰:「可迁之远地,庶其门生故吏知不复用。」于是,移鼎吉阳军安置。宽,建阳人也。时鼎子汾力乞侍行,鼎不使之以无事而俱死瘴地,手批付之曰:「绍圣初,吕微仲丞相谪岭南,惟一子曰景山,爱之,不令同行。而景山坚欲随行去,不可却。既至虔,将过岭,吕顾其子泣曰:『吾老矣,罪如此,万死何惜?汝何罪?欲俱死瘴乡耶?我不若先死,使汝护丧而归,吾犹有后也。』吕遂纵饮而死。吾不令汝侍行,亦吕之意。」微仲,大防字也。
时秦桧用事久,职台谏者多其耳目,每荐进,必先谕以己意。桧尝谓秘书郎张阐曰:「君久次,欲以台中相处如何?」阐曰:「丞相苟见知,老死秘书幸矣。」桧默然。先是,席益为谭帅,尝辟阐置之幕下,而桧初罢相,益盖有力,故深憾之。至是,殿中侍御史汪勃论阐借助付益。冬十月戊寅朔,宰执奏其事,有诏罢阐。桧因言:「近臣学者多说《春秋》,乃不知孔子作经本意,在尊王而已。盖盛则周、召佐之,哀则桓、文扶之。使桓、文不僭,与周、召何异?」上曰:「《春秋》盖为诸候之僭也。学者明其纲领,方达圣经之旨。若泛然无主,徒诵其义,何益哉?。」
宣州守臣秦梓遣官军入魔寇巢穴,擒俞一等殆尽。戊子,诏梓与通判赵公智各迁一秩。
壬辰,上谓宰执曰:「祖宗实录,多有不必书者。谓之实录,盖纪其实,可为后世之法也。」
以工部尚书莫将为敷文阁学士、知福州。
十一月戊申朔,以御史中丞詹大方为工部尚书。
癸丑,以给事中杨愿为御史中丞。
壬戌,上谕宰执曰:「冬至假内,朕欲阅战士稍精者优赏,庶诸军不至怠惰。」秦桧曰:「陛下不忘武备如此,将见人百其勇也。」
先是,观文殿大学士朱胜非自罢相居湖洲,尝就除知本州,既而得提举洞霄宫,食祠禄八年,寓天圣僧舍,杜门却扫,留心内典,与世事相忘。乙亥,卒。
时吏部阙官,壬申,宰执乞以军器监赵子厚暂权侍郎。秦桧曰:「今日宗室,当崇奖之,令聚于朝。」上曰:「如曾中第,不生是非之人,寺监秘书省皆可处之。祖宗不用作宰执,其虑甚远。可用至侍从而止。」桧曰:「欲置宗学以教育之。」乃令讨论旧法。
十二月,金国黄龙之北大雪,色如血赤,至暮方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