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广西通志卷三十三
蠲䘏。
三管之地,山多田少,于古号非沃壤,然民劳而朴纳,赋则岁无敢后期也我。
圣祖仁皇帝徳洋恩普,九有熈熈,而尤轸念边氓,赐租除租,史不胜纪。
皇上痌瘝,民瘼豁除,逋征者万万,广西与云、贵、四川雍正八年正供均奉。
徳音免输,优哉渥哉!蛮溪夷峒,悉跻春台,视夫解阜南薫者,曷有间焉?若乃减蚺胆于泉贺,却荔枝于炎岭,亦前代善政之一端,用可录为观美者矣」。志蠲䘏。
汉
和帝永元十三年二月,赈贷日南贫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秋八月,诏象林民失农桑业者,赈贷种粮禀赐下贫谷食。
永元十四年七月,诏复象林县,更赋田租刍藁二岁。
永元十五年,岭南旧贡生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昼夜●送临武,长汝南唐羌上书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徳,下不以贡膳为功。伏见交趾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炎热,恶虫猛兽不絶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下诏曰:「逺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茍有伤害,岂爱民之本!其敕大官,勿复受献」。
桓帝延熹九年正月,诏以比岁不登,南州尤甚,长沙、桂阳、零陵等郡
,其令大司农絶今岁调度徵求,及前年所调未毕者,勿复收责」。
三国
吴孙氏嘉禾三年,以兵久不辍,民困于役,其寛诸逋,勿复督课。
赤乌三年,民饥,诏开仓廪以赈,贫穷晋。
武帝泰始七年闰五月,诏「交趾三郡,南中诸郡,无出今年戸调。
太康元年平吴,除其苛政将吏,渡江复十年,百姓及百工复二十年。
宋
文帝元嘉元年八月,减荆湘二州今年税布之半。隋
文帝开皇九年,以江表初平,给复十年,其馀诸州,并免当年租赋。
唐
髙祖武徳七年,诏扬越之民,新沾大化,见在民户,给复一年。
太宗贞观元年,免民逋租。髙宗麟徳二年四月丙午,赦桂、广、黔三都督府。代宗大厯十四年,诏:「邕府岁贡奴婢,使之离父母之乡,絶骨肉之恋,非仁也,宜罢之」。
宪宗元和八年九月,诏曰:「比闻岭南五管并福建、黔中等道,多以男口饷遗,及于诸处博易,骨肉离析,良贱难分,此后严加禁止,如违,长吏必当科罚」。文宗太和二年,帝与侍讲学士许康佐等语,及取蚺蛇胆,生剖其腹,为之恻然,乃诏度支曰:「每年供进蚺蛇胆四两、桂州一两、贺州二两、泉州一两,宜于数内减三两。桂、泉、贺三州轮次岁贡一两」。开成元年四月,诏以逺人征赋,每岁徵输,言念辛苦,暂为蠲免,其安南今年秋税,悉宜放免,委都䕶田早集百姓晓示,恐军用阙絶,宜赐钱二万贯,以岭南观察使合送两税供钱充之」。
懿宗咸通四年七月,诏:「安南管内被蛮贼驱劫处,本户两税丁钱等,量放●收复后,别有指挥。咸通七年二月,免湖南及桂、容、邕三管夏秋税之半。
宋
太祖开寳四年二月,广南平。辛帽,大赦,免二税。三月丙申,诏广南有买人男女为奴婢转佣利者,并放免。伪政有害于民者,具以闻,除之。四月,诏禁岭南商税盐麴如荆湖法。八月,遣使广南东西路踈决系囚,犒劳军校父老,访民间便宜。十月辛巳,除广南旧无名配敛。
开寳六年秋七月丙辰,减广南无名率钱。太宗雍熙二年闰月,禁邕管杀人祭●及僧人,置妻孥。
真宗咸平二年,宜州执溪峒囚三十馀人诣阙,诏释其罪,遣还。
咸平五年,白州民黄受百馀岁,赐粟帛。咸平六年,广西转运使冯琏上言:「廉横宾、白州民田虽耕垦,未尝输送,已命官捡括,令尽出常租」。上曰:「遐方之人,宜省徭赋」。亟命停罢。
景徳元年六月,诏罢广州军贡承天节,自今三千里外者罢之。
景徳四年十月,诏:「宜柳象州懐逺军死罪以下,非十恶、谋故、鬬杀、官吏、枉法犯赃者,并原之。广南东西路杂犯死罪以下,递减一等,胁从受署者勿理。又蠲宜柳象州、懐逺军丁钱及夏秋租、桂、昭州秋租。
大中祥符二年,罢邕、宜州岁贡药箭。仁宗宝元元年,除宜、融州夏税。景佑二年,诏诸路缗钱岁输京师,钱重货轻,福建、二广易以银,江东以帛钱流民间。
皇佑四年冬十一月,诏免广南民供军须者今年秋租十之三。
皇佑五年二月,平邕州。甲申,赦广南,凡战殁者,给槥椟䕶送还家,无主者葬祭之。贼所过郡县,免其田租一半,死事家科徭二年。
皇佑中,诏「广西赋布匹为钱二百,访闻有司擅损其价,重困逺人,宜令复故」。
皇佑五年五月,诏:「侬智髙所至州无城垒,若兵力不敌而弃城者,奏裁。又诏转运司赈邕州贫民,户贷米一石。
闰七月,诏广南民逃未还者,限一年归业,其复三岁。
嘉佑六年夏四月,诏岭南官吏死于侬贼,而其家流落未能自归者,所在给食,䕶送还乡。
神宗熙宁三年,以全州岁贡斑竹帘,道路扰民,命停罢。
熈宁九年三月,恤钦、廉、邕三州死事家,瘗战亡士贼所蹂践,除其田征。
四月癸帽,诏广南亡殁士卒及百姓为贼残破者,转运、安抚司具实,并议赈恤以闻。赠广西死事将士官有差。
五月丙辰,诏邕州沿边州峒首领来降者,周惠之。壬申,诏安南诸军过岭有疾者,所至䕶治。
七月癸亥,诏广西死事官无子孙者许立后。九月,诏䘏岭南死事家,表将士墓。
元丰二年五月乙酉,诏安南军死事孤寡,廪给之。七月,提举广西刘谊言:「广西民出役钱至十九万缗,于广东西监司、提举司使官月给,裁损其数,亦可少寛」。遂诏吏辈月给钱递减二千,岁减役钱一千二百馀缗。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尚书省言:「逺方奏谳待报,淹系甚众,请川、广、福建、荆南路罪人,情轻法重当奏断者,申安抚或钤辖司酌情决断讫奏」。从之。髙宗建炎三年八月,减广南岁上供银三之一。绍兴二十年二月,蠲静江府、昭州上供折布钱三之一。
绍兴二十五年四月,减广西路折米钱。孝宗隆兴二年三月壬子,以广西贼平,诏减髙、藤、雷、容四州杂犯死罪囚,释杖以下,蠲夏秋税赋。淳熙十年,罢昭州岁贡金。
淳熈十一年十一月,助广西诸州岁计十万缗。宁宗嘉泰四年八月,除静江府、昭州折布钱,理宗寳佑。六年五月丁巳,李曽伯言:「广西多荒田,民惧増赋不耕,乞许耕者复三年租,后两年减其租之半,守令劝垦辟多者赏之」。奏可。
景定元年,诏全、岳、永、衡、柳、象等州县经兵,农民失业,开庆以前二税尽除之。
元
世祖至元十七年,诏核阿尔哈雅所俘户悉放为民。时阿尔哈雅下荆南、江西、广西、海南之地及峒夷山獠,俘获三万馀人,悉为奴婢,自置吏治之,责其租赋,命行台御史大夫姜卫检核之,放为民。成宗元贞二年五月,以调兵妨农,免广西容州等处田租一年。
元贞二年秋七月,广西两江道饥,赈粟有差。大徳。十年三月,柳州民饥,给粮一月。
泰定元年,免两广诸州差税一年。泰定二年秋七月,庆逺溪峒民饥,发米二万五百石,平价粜之。
泰定三年六月,梧州路属县水旱,蠲免其租。泰定三年十一月,庆逺安抚司饥。己亥,以广西静江、象州诸路饥,并赈之。
文宗至顺三年,庆逺南丹等处溪峒军民安抚司言,所属宜山县饥疫,乞以给军积谷二百八十石赈粜,从之。
顺帝至正元年四月,临贺县民被冦抄掠者,发义仓粮赈之。
明。
洪武元年,诏免逋租。
宣徳二年,诏免灾伤流民赋役三年。正统五年,诏减官田赋额十之三。成化二年,减各州县土贡之半。成化四年,免盐钞有差。灾伤去处,戸口、食盐俱免,轻者减半。
成化十一年,豁荒田额租有差。自景泰以来,州邑为贼蹂躏,田荒租逋,民苦征敛。苍梧容县民甘观保等诣阙奏免徵,督府韩雍核实以闻,停荒田之赋。苍梧停三千一百六十一石,容县停五千二百石,郁林停五千馀石,北流停六千三百石。
正徳十六年十一月,罢广西香贡,仍遍谕各处镇巡守备官,凡额外之征,皆罢之。初,中官镇广西者,岁以零陵香进,费至二千金,武宗即位,诏却诸献,而广西徵香贡如故,至是,布政使王启等请并罢,诏从之。
万厯六年,免徵驿夫银一年,仍减额银,著之令甲。先是,巡抚吴文华檄驿●羡赢逋负,议捐额以苏,合省俱得免徵一年,自是岁征亦减旧额之十一万厯。十一年,罢无名之征,苍梧县水西坊经纪银七十两、榕树潭经纪银五十两,郁林州辛仓埠鱼鰕税银五十两,陆川县鱼盐税银五十两,北流县猪税银三两,兴业县路担盐税银一两三钱。万厯十一年,豁苍梧藤县无徵米,自清丈后,民以虚粮为累,苍梧、藤县尤甚。是年十月,编审百姓赴诉,知府林乔楠为请于上减米一千四百二十三石八斗三升,零藤县减米一千四百二十三石八斗三升零,皆免编。
万厯十二年正月,减梧州府属积谷各属或减半,或减三分之一。
万厯十二年秋,梧州大旱,蠲免苍梧县灾米。知府林乔楠查勘苍梧县计被灾米八千六百八十石五斗八升,照例蠲免。
万厯十四年七月,赈梧州饥。时大水,城外水髙一丈五尺,庐舎田禾,尽被渰没。苍梧及各州县漂流民舎,俱至数百家,被灾田粮各数百石,米价腾涌,发谷赈之。又行盘盐厂、左右江谷船过厂,发粜十之三。
万厯十四年,摘文州县积荒田地粮米,各除豁有差。以十二年奉恩诏通行,再加摘丈。知府林乔楠据州县报除豁。
万厯三十三年,罢税盐。
万厯四十六年,发仓粟赈民,转籴于广东。是年大旱,柳、庆、邕、浔、梧皆无,收诸郡饥死,枕藉流离,自鬻者无数。梧州知府陈鉴尽发仓谷,平价于民,又以价转籴东省相济,民赖全活。
泰昌元年十一月,诏免各州县新饷税课,所设尽免。初,郁林州贡葛布万厯,十五年,令贡郁葛一千疋,又令贡二千疋。工部覆奏定每岁一百疋。至是,奉恩诏尽免。
天启三年,革里甲杂派知县梁子璠莅任以苍梧里甲额编四差款项具备。又有新官上任过客供帐往来夫役,皆当年里长出派病民,乃逐一裁汰。其应用者,官发银买或借应,仍申请榜禁,永为定例。又柜头库史志书、朱烛纸札,一切供应,皆革之国朝。
顺治十二年,蠲免十年、十一年分未完粮,巡抚陈维新题免。
顺治十三年,蠲免十二年、十三年分粮,巡抚于时跃题免。又谕百姓垦荒田,官给牛、种。
顺治十六年四月,给梧州府城外地还民业,城外㕓宅地基皆民恒产,大兵至,尽为营房。推官阎玫请巡按田升龙奏请各给还民。
康熙三年,广东民自五月至十月,徙至梧州者数千人,知府黄龙查给钱米,仍随地安插,岁时赈䘏,愿往别州邑者,量给路费,全活甚众,间有奸棍略卖子女,皆重惩之。
康熙四年,懐逺饥,知县向大观请巡抚金光祖发库银千两赈之。
康熙十三年十月,蠲免苍梧县本年未完钱粮。是年大兵驻梧,徵需旁午,百姓困于供亿。及缑冦陷城时,钱粮仅完十之六七,百姓奔逃,粮票散失,新委知县冯昱出示对票徵粮,而户书收粮票尾,流水官簿亦被毁,无可查对。里民陈诉丐免城守屈大法,详请督院一概免徵。
康熙十六年八月,豁免。十六年,分钱粮。知县何炯言于巡抚将军傅宏烈,请行豁免。
康熙二十一年,平乐、藤县大水,赈恤有差。康熙二十一年,河、池州虫灾,赈恤有差。康熙二十一年,免马平等七州县并武宣县徵过银米。
康熙二十二年,免十七年以前民欠钱粮税银及带徵钱粮。
康熙二十四年,赦死罪军罪以下。康熙三十三年,蠲免应徵地丁银米。康熙四十三年,蠲免地丁各项钱粮。康熙四十六年,临桂县额徵折色,每年浮出银六十八两零。知县杨永斌详请银随米减每石减去四合八勺四,抄岁减米一百一十四石四斗零。康熙四十七年,未经具题各案情真者俱停处决,缓决者减等,矜疑者俱照例发落。
康熙五十年,全免应徵地丁银,并厯年旧欠俱免征。
康熙五十二年,免审増丁银杂派项款,永行禁革,鳏寡孤独贫民无以为生者,将各省积谷,酌量赈济。
康熙五十八年,地方灾伤,已经察勘,蠲免赋役。雍正元年,免各年久民欠钱粮。
雍正五年,思恩府陆干、仙湖清水乔利等八墟小税,署府事同知耿鳞竒详,请以岁徵各土司地粮加耗,存六银内捐解,自今肩挑背负者,永禁不得抽收,贫民便之。
雍正六年,叙勘广西官兵勤事八达者,䘏赏有差。雍正七年,柳州府详免牛税。
雍正八年,全蠲通省地丁银三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七两有馀。
雍正九年,泗城府改土归流,边方民力务在抚绥年例,杂派陋规万馀两,业经革除。六年,旧额粮银一千一百二十八两八钱零及五年,佃丁欠赔等谷二千九百一十四石九斗。
恩予豁免。
雍正十一年,临桂县民梁一柱寿百岁,给银建坊。雍正十二年,䘏赏●平、邓横贼蛮立功、病故、阵亡各弁兵,及在事有功官弁等,叙赉有差。
广西通志卷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