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广西通志卷二十七
盐法关税附
盐铁始于齐征,●昉于汉,彼夫天地山海之藏,商市货物之聚,公家量取以供经费,而少寛田,赋崇本,抑未之微意,经国所必筹也,粤西食盐,仰给粤东,往昔官般商,配法久,而弊伪潜生我。
皇上爱养元元,事事为谋,乐利西盐改,销变通尽,善复轸念,灶丁艰苦,饬议收私,杜私各条,引不滞而课易完民,皆无忧淡食矣!至如地不爱宝,坑冶之役,令行而奸自息,非夫普美利于不言者欤?若乃闗司桥市,节制以宜而行旅,益愿出于其涂,仁固有先于●且算者,《易》曰:有孚惠心惟勤哉!志盐法附闗税。
汉元封初,盐官二十八郡,岭粤之区,有南海、苍梧、东汉郡有盐官,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主盐税。唐乾元元年,籍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徭,盗鬻者论以法。后自淮北置巡院十三岭南,其一捕私盐者,奸盗为之衰息。
乾符中,中书郑畋请以岭南盐铁委广州节度使韦荷,歳煮海取盐直四十万缗市米,以赡安南军食。
宋广州东莞、静安等十三场,歳鬻盐二万四千馀石,以给本路及西路之昭桂州、江南之南安军、㢘州白石、石康二场,岁鬻盐三万石,以给本州及容白、钦化、䝉、龚、藤、象、宜、柳、邕、浔、贵宾、梧、横、南仪、郁林州,又髙、窦、春、雷、融、琼诸州,各鬻以给本州,无定额。初盐每一百一十筋为石,后以廉州盐田,月出不充,差减其半
。
天圣后,东西海场十三皆领于广州,岁鬻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六石,以给东、西二路。
南渡,二广之盐皆属于漕司,量诸州岁用而给之盐,然广东俗富,犹可通商,广西地广漠而雕瘁,食盐有限,商贾难行。自东广而出,乘大水无滩碛,其势甚易。自西广而出,水小多滩碛,其势甚难。建炎末鬻钞,未几复止,然官般、客钞亦屡有更革,东西两漕,屡有分合。
绍兴元年十二月,复置广西茶盐司。八年,诏广西盐岁以十分为率,二分令钦、廉、雷、化、髙五州官卖,馀八分行钞法。又诏广东盐九分行钞法,一分产盐州县出卖,广南土旷民贫,赋入不给,故漕司鬻盐,以其息什四为州用,可以粗给,而民无加赋,昭州岁收买盐钱三万六千缗,以七千缗代浔、贵州上供,赴经略司买马,馀为州用,及罢官卖,遂科七千缗于民户,谓之縻费钱焉。
乾道四年,罢盐钞,令广西漕司自认钞钱二十万。其后再行钞法,而州县间率以钞抑售于民,其害甚于官般。九年,诏广西复行官般官卖法。
淳熈三年,以广西转运司岁收官盐息钱三分拨诸州,七分充漕计,从经略使张栻请也,栻去而漕臣赵公浣増盐直筋百钱,为百六十,钦州岁卖盐千斛而五増之。六年,侍御史江溥以为言,上黜公浣,诏闽、广卖盐,自有旧额定直,自今毋得擅増,臣寮上言:「窃见广西州郡,恃盐以为食,而制其轻重之权者,转运使也。然一路地理之逺近,舟车之便否,户口之多寡,商贾之去来,郡异而县不同,如邕、宜、融等州,民户稀少不通行旅,所卖之盐,不过本处,而常患数多,昭贺与梧、宾、柳等州,当东西水陆要冲,食盐既多,益而发泄而常患数少,欲望我圣慈,下臣此章,于运司使之度一路利便之要,别行裁定,于公家无所亏,于民间无所害,实为一方久逺之利」。七年,减广西诸州岁贡盐数。九年,以胡廷直提广东同措置广西盐事。十五年,诏曰:广南在数千里外,疾痛难于上闻,朕悯之尤切,葢盐者,民资以食,向也官利其赢,转而自鬻,久为民疾,朕为之更令,俾通贩而杜官鬻,民同以为利矣!然利于民者,官不便焉,必胥动以浮言,且朕知恤民而已,浮言奚恤?矧置监司守令以为民,朕有美意,弗广其推,顾挠而坏之,可乎?自今如或有此,必置之法」。于是命詹仪之知静江府,并广东西盐事为一司,其两路卖盐,岁以十六万五千箩为额,仪之等言两路盐且以十万箩为额,俟三数年,视其増亏,乃増其额,所有客钞东西路通货钱与免,以便商贩。十六年,经略应孟明言:「广中自行钞法,五六年间,州县率以钞抑售于民,其害有甚于官般」。诏孟明、朱晞颜与提举广西盐事王光祖,从长措置经久利便,毋致再有科抑之弊。
绍熈元年冬十月,减广西五县盐直。五年八月,诏岁减广西盐额十万缗。
元至元十三年,初立广海盐课提举司,办盐二万四千引。三十年,又立广西石康盐课提举司。三十一年,广西盐先给引于民而徵其直,私盐日横,及官自鬻盐,民复不售,诏先以盐与民而后徵之。成宗元贞二年,増盐价钞一引为六十五贯,盐户造盐为十贯,独广西如故。
大德十年,増一万一千引,至大元年,又増馀盐一万五千引。二年十二月,尚书省臣言:「盐价每引宜増为至大银钞四两,广西者如故,其煮盐工本,请増为至大银钞四钱」。制可。延佑二年,正馀盐通为五万一百六十五引,明初,湖广全省俱行淮盐,后因两广用兵,广西设厂于梧州,并许行湖广、衡永二府,每盐一引纳米二斗。成化间,巡抚韩雍以收积米多,改官盐一引,许带馀盐四引,官盐一引纳银五分,馀盐每引纳银一钱。后都御史秦紘又请官盐,每引増带馀盐二引,仍前例抽收,此外又多馀盐筋,准令自首,毎引抽银二钱。
正徳六年,御史解冕条议官盐一引,止许带馀盐三引,仍量其地方盐价贵贱,抽收广西馀盐,一引纳银五分,有引官盐,并免纳银,但有多馀盐筋,尽罚入官,不准自首。
嘉靖初,督臣议请馀盐仍例许带六引正盐,免其纳银,馀盐毎引纳银一钱五分,其夹带多盐仍许自首,每引纳银二钱五分,此外仍有隐匿不尽者,各盘盐委官盘出入官治罪。
隆庆五年,巡抚殷正茂以古田之役,出官帑万金市苍梧商盐。上桂林鬻其息,资戍兵饷。
万厯二年,题请遣官买运广盐,置盐运司副提举二员于梧州,使相灌输,谓之官运。八年题定岁运盐五万四千四百五十四包,每包工价银一分九厘。顾运官往往图贱售,或又欲取盈,故议有成色。三等盐有消卤,盐有洗砂盐。十三年,屯盐佥事陈性学条行六事,自是市盐皆酌时价,其消卤、洗砂、三等盐皆罢。
百粤风土记,粤西食,盐非地所产,皆取给于粤东,粤东饶而粤西,瘠商不乐,至不得已,官自为市,葢自唐刘晏行常平盐,岁取赢钱百馀万,以给军饷官禄,行之至今,国朝以楚之长、宝、衡、永四郡,郴道二州,皆附于桂林行盐,每岁于粤东买七千五百引,引十四包包百二十五筋官,造船给直及往返工费,一岁二运,遣官统之,而商分任焉,又许私带十之一,谓之商盐,与官盐搭配出售,取其馀息,以饷营兵,岁可得二万缗,但盐出于东,东人往往齮齕西,商商益重困,而奸伪百出,虽欲禁之,不可得已。
国朝原定额大引一万八千道,康熈四年,巡抚金光祖。
题减九千道,又湖广、衡州、寳庆改食淮盐,割去四千五百零九道,实存销大引四千四百九十一道。又富川县额销东省大引八百道,贺县额销东省大引六百七十道,通共行销大引五千九百六十一道。
康熈二十一年,将富川、贺县二县大引五百八十八道,匀拨南太、柳思四府属代销宣化县九十八道,横州九十八道,养利州四十九道,永康州四十九道,马平县一百九十六道。武縁县九十八道,富川县尚存销四百八十道,贺县尚存销四百零二道。
康熈三十二年,毎大引一道,改为小引十道,计改小引五万九千六百一十道。
康熈四十八年,将灵川、阳朔、义宁三县小引三千四百三十五道,改拨兴安、全州、灌阳三州县,匀销灵川县,拨全州二千一百零九道。阳朔县拨灌阳县七百道。义宁县。拨兴安县二百六十九道,灌阳县三百五十七道。
又富贺二县小引四千六百二十道,匀拨平乐、永安、修仁、荔浦、恭城、昭平六州县代销。富川县。拨平乐县七百五十八道。永安州六百七十道。修仁县二百一十六道。荔浦县四百二十道。昭平县一百一十五道。贺县拨恭城县一千八百七十八道。昭平县五百六十八道。
又宣化、横州、武縁三县,代富川、贺县行销东省小引各九百八十道,共二千九百四十道,改拨百色埠专销。
怀集县行东省大引六百道,其税解西省,其饷径解东省。
一、盐筋每一大引行盐二千一百筋,康熈二十年,每引加盐二百六十二筋半,三十二年,改为小引,每引行盐二百三十六筋四两。雍正二年,改照淮盐例,每引配盐二百三十五筋,通计行盐一千四百万零八千三百五十筋懐集行销盐不在内
。
一,行销盐筋,原系商贩水客,康熈二十一年,因商客无现银,查佥殷实,各商认领分运。二十二年,将南太思三府改食㢘州盐,郁林等七州县改食髙州盐。三十二年,革去水客总归埠商办运。四十六年,将总商禁革,令各州县自募土著殷商承充。雍正二年,将西省引盐改归官运官销懐集商销额盐,十二年,奉准并归官运官销
。十年,准将秤头馀盐价银于额盐外另买备盐二万四千,包盘运梧仓存贮,凡遇引盐迟缺,拨销仍即抵还,永为预备之用。黔省古州新辟苖疆,是年奏准广西酌拨善后盐五百包差,平其直以资盐用,设埠试销。嗣后随将馀盐拨引运梧,令柳州府代运贮仓,以备埠员接运售销黎平一府酌议通销广盐。十二年,将各场岁收馀盐,酌拨西省运销。自十一年引盐为始。桂林、平乐、浔州、柳州、庆逺五府属宾州,一州迁江、上林二县,及梧州之苍梧、藤县,太平之永康、养利二州配运惠州白沙●下二场生盐,每额盐十包加销馀盐二包,共应销馀盐一万二千三百七十包。南宁、太平、思恩三府配运㢘场熟盐,每额盐十包加销馀盐一包,共加销馀盐六千三百五十一包,内除三府加销一千九百零五包外,其馀分拨南宁、太平、思恩等府各土属及新改之宁明领销南宁之土忠州。其原销新宁州引盐改归百色埠,代销镇安府之归顺州及向武、都康等土州,向食交盐,今亦应酌拨领销。其奉议一州,仍归百色埠销引。郁林等五州县及梧州府之岑溪、容县配运髙场熟盐,每额盐十包加销馀盐一包,除七州县加销一千二百四十七包。容县原代销陆川引盐三百九十一包,仍令代销及带销加一馀盐外。容县、岑溪、北流三县,再令销馀盐二千九百一十二包,共销馀盐四千一百五十九包。
一、商引西税及富川、贺县懐集西税,共银三万二千一百七十四两七钱九分四厘零,康熈二十年,每引加盐二百六十二筋八两,计加税银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一两零。二十。一年,将水客私加食费银二千三百四十七两一钱四分三厘零,归入西税项下徵收。二十二年,奉行豁免闰月引课。三十二年,广西盐课奉免,加増,通共税银四万七千五百一十四两六钱三分八厘,零外船头银一百零四两。
一、原额东饷银一万一千五百四十六两零懐集县,径解饷费在内
,康熈二十年,加饷银六千二百两零。二十五年,奉行每引停徵银五分,计减银三百二十八两零。三十一年,加饷银二百八十二两。三十二年,革去水客将水客军饷馀盐仓膳银八千八百四十三两零,商人引饷馀盐银二千三百九十一两零,及额外时值银五百九十九两零,共一万一千八百三十五两零,归入额内,名曰「困徵,总令埠商彚输四十六年,将馀费归入正项,共银三万六千七百三十二两,通共饷银六万六千二百六十八两二钱六分五厘。零外,黄江厂包税银三百七十五两零。
桂林府属临桂、灵川、兴安、阳朔、永福、义宁、全州、灌阳八州县,原额大引共一千四百八十八道七分。康熈三十二年,每一大引,改为十小引,计改小引一万四千八百八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一万一千七百零二两零二分二厘零。
额徵饷费银一万八千八百二十三两六钱零八厘零。
临桂县原额大引六百零八道六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六千零八十六道。
额徵西税银四千七百八十三两五钱三分二厘零。
额徵饷费银七千六百九十五两三钱三分七厘零。
灵川县原额大引四百一十道零九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千一百零九道。四十八年,将小引二千一百零九道,改拨全州匀销,实存销小引二千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五百七十一两九钱七分九厘零。
额徵饷费银二千五百二十八两八钱六分五厘零。
兴安县原额大引七十三道一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七百三十一道。四十八年,将义宁县小引二百六十九道,归入本县,共行销小引一千道,额徵西税银七百八十五两九钱八分九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二百六十四两四钱三分二厘零。
阳朔县原额大引一百一十四道五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一百四十五道。四十八年,将小引七百道,改拨灌阳县匀销实存销小引四百四十五道。
额徵西税银三百四十九两七钱六分五厘零,额徵饷费银五百六十二两六钱七分二厘零。永福县原额,大引三十二道五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百二十五道。
额徵西税银二百五十五两四钱四分六厘零额徵饷费银四百一十两零九钱四分零。义宁县原额,大引一百零二道六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零二十六道。四十八年,将小引三百五十七道,改拨灌阳县,又将二百六十九道拨兴安县匀销,实存销小引四百道。
额徵西税银三百一十四两三钱九分五厘零,额徵饷费银五百零五两七钱七分三厘零。全州原额大引八十八道八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八百八十八道。四十八年,将灵川县小引二千一百零九道,归入本州,共行销二千九百九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二千三百五十五两六钱一分零,额徵饷费银三千七百八十九两五钱零五厘零。灌阳县原额,大引五十七道七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五百七十七道。四十八年,将阳朔县小引七百道,义宁县小引三百五十七道,匀归入本县,共行销小引一千六百三十四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二百八十四两三钱零六厘零,额徵饷费银二千零六十六两零八分三厘零。平乐府属平乐、恭城、富川、贺县、荔浦、修仁、昭平、永安八州县原额大引共一千六百三十六道四分。康熈二十一年,将富川、贺县大引五百八十八道,匀拨于南太、柳、思四府代销,实存销大引一千零四十八道四分。三十二年毎一大引,改为十小引,计改小引一万零四百八十四道。
额徵西税银八千二百四十两零三钱一分一厘零。
额徵饷费银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一两五钱零六厘零。
平乐县原额大引三十九道七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百九十七道。四十八年,将富川县引七百五十八道,匀拨归入本县,共行销小引一千一百五十五道。
额徵西税银九百零七两八钱一分七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五百两零五钱八分八厘零。恭城县原额大引二十一道八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二百一十八道。四十八年,将贺县小引一千八百七十九道,匀拨归入本县,共行销小引二千零九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六百四十八两二钱二分,零额徵饷费银二千七百五十两零五钱一分九厘零。
富川县原额大引八百道,康熈二十一年,将大引三百二十道,拨于南、太、柳、思四府属代销外,实存销大引四百八十道。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千八百道。四十八年,将小引二千一百七十九道,匀拨平乐、永安、修仁、荔蒲、昭平各州县外,实存销小引二千六百二十一道。
额徵西税银二千零六十两零七分八厘零额徵饷费银三千四百五十一两九钱五分一厘零。
贺县原额大引六百七十道,康熈二十一年,将大引二百六十八道,拨于南太、柳、思四府属代销外,实存销大引四百零二道。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千零二十道。四十八年,将小引一千八百七十九道,匀拨恭城县,又将五百六十八道,匀拨昭平县实存销小引一千五百七十三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二百三十六两三钱六分一厘零。
额徵饷费银二千零七十一两六钱九分七厘零。荔蒲县原额大引二十二道,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二百二十道。四十八年,将富川县小引四百二十道,匀拨归入本县,共行销小引六百四十道,额徵西税银五百零三两零三分三厘零。
额徵饷费银八百三十一两四钱九分三厘零。修仁县原额大引一十一道三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百一十三道。四十八年,将富川县小引二百一十六道,匀拨归入本县,共行销小引三百二十九道。
额徵西税银二百五十八两五钱九分零,额徵饷费银四百二十七两四钱四分四厘零。昭平县原额,大引三十六道五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百六十五道。四十八年,将富川县小引一百一十五道,贺县小引五百六十八道,匀拨归入本县,共行销小引一千零四十八道。
额徵西税银八百二十三两七钱一分七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三百六十一两三钱二分四厘零。
永安州原额大引三十五道一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百五十一道。四十八年,将富川县小引六百七十道,匀拨归入本州,共行销小引一千零二十一道。
额徵西税银八百零二两四钱九分五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三百二十六两四钱九分零。梧州府属苍梧、藤县、容县、岑溪四县怀集系领东省之引,其饷费径解东省,其税解西省彚解原额大引,共九百三十三道。康熈三十二年,每一大引,改为十小引,计改小引九千三百三十道。
额徵西税银三千二百七十九两一钱四分三厘零。
额徵饷费银三千五百六十三两七钱二分九厘零。
苍梧县原额大引一百七十道零六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七百零六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三百四十两零八钱九分八厘零额徵饷费银二千一百五十八两三钱九分二厘零。
藤县原额大引六十三道七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六百三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五百两零六钱七分五厘零额徵饷费银八百零五两九钱一分七厘零。容县原额大引五十八道五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五百八十五道。
额徵西税银四百五十九两八钱零三厘零,额徵饷费银三百五十五两一钱八分一厘零。岑溪县原额,大引四十道零二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百零二道。
额徵西税银三百一十五两九钱六分七厘零,额徵饷费银二百四十四两二钱三分九厘零,懐集县原额销东省大引六百道,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六千道。
额徵西税银六百六十一两八钱,额徵饷费银三千九百八十三两六钱五分三厘零此项饷银系该县径解东省
。
浔州府属桂平、平南、贵县、武宣四县,原额大引共三百三十八道,四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千三百八十四道。
额徵西税银二千六百五十九两七钱八分七厘零。
额徵饷费银四千二百八十一两三钱四分一厘零。
桂平县原额大引一百三十九道八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三百九十八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零九十八两八钱一分三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七百六十八两六钱九分八厘零。
平南县原额大引四十三道,四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百三十四道。
额徵西税银三百四十一两一钱一分九厘零,额徵饷费银五百四十九两零八分七厘零。贵县原额大引一百三十道零八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三百零八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零二十八两零七分四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六百五十四两八钱五分三厘零。
武宣县原额大引二十四道,四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二百四十四道。
额徵西税银一百九十一两七钱八分一厘零额徵饷费银三百零八两七钱零三厘零。南宁府属宣化、横州、上思、新宁、隆安、永淳六州县原额大引,共六百三十七道九分。康熈二十一年,将富贺二县大引一百九十六道,匀拨府属代销,共大引八百三十三道九分。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八千三百三十九道。四十八年,将代销小引一千九百六十道,改拨武縁县百色埠行销实销小引六千三百七十九道。
额徵西税银五千零一十三两八钱二分五厘零,额徵饷费银三千八百七十八两零一分零。宣化县原额,大引二百三十四道三分。康熈二十一年,将富贺二县大引九十八道,匀拨本县代销,共大引三百三十二道三分。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千三百二十三道。四十八年,将代销小引九百八十道,改拨武縁县百色埠行销实销小引二千三百四十三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八百四十一两五钱七分三厘零。
额徵饷费银一千四百二十四两六钱七分五厘零。
横州原额大引八十五道七分。康熈二十一年,将富贺二县大引九十八道,匀拨本州代销,共大引一百八十三道七分。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八百三十七道。四十八年,将代销小引九百八十道,改拨武縁县百色埠行销实销小引八百五十七道,额徵西税银六百七十三两五钱九分三厘零,额徵饷费银五百二十两零三钱二分六厘零,上思州原额,大引一十七道九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百七十九道。
额徵西税银一百四十两零六钱九分二厘零额,徵饷费银一百零八两八钱四分二厘零。新宁州原额大引一百四十八道七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四百八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一百六十八两七钱六分六厘零。
额徵饷费银九百零四两一钱七分九厘零。隆安县原额,大引四十一道六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百一十六道。
额徵西税银三百二十六两九钱七分一厘零额徵饷费银二百五十二两九钱五分一厘零。永淳县原额大引一百零九道七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零九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八百六十二两二钱三分零,额徵饷费银六百六十七两零三分七厘零。太平府属崇善、左州、养利、永康四州县原额崇善,左州额销大引一百二十八道七分,养利、永康代销富贺二县,共九十八道,通共行销大引二百二十六道七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二千二百六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七百八十一两八钱三分六厘零。
额徵饷费银一千四百二十七两二钱二分三厘零。
崇善县原额大引三十五道八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百五十八道。
额徵西税银二百八十一两三钱八分四厘零,额徵饷费银二百一十七两三钱五分八厘零。左州原额大引九十二道九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九百二十九道。
额徵西税银七百三十两一钱八分四厘零额徵饷费银五百六十四两零三分九厘零。养利州原代销富贺二县。大引四十九道。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百九十道。
额徵西税银三百八十五两一钱三分四厘零,额徵饷费银三百二十二两九钱一分三厘零。永康州原代销富贺二县,大引四十九道,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百九十道。
额徵西税银三百八十五两一钱三分四厘零,额徵饷费银三百二十二两九钱一分三厘零。柳州府属马平、雒容、罗城、柳城、融县、懐逺、象州及来宾八州县原额,大引二百四十道七分。康熈二十一年,将富贺二县大引一百九十六道,匀拨府属代销,共大引四百三十六道七分。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千三百六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三千四百三十二两四钱一分三厘零。
额徵饷费银五千六百二十六两六钱七分四厘零。
马平县原额大引一十三道四分。康熈二十一年,将富贺大引一百九十六道,匀拨本县代销,共大引二百零九道四分。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二千零九十四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六百四十五两八钱六分二厘零。
额徵饷费银二千七百五十两零九钱二分六厘零。
雒容县原额大引五道三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五十三道。
额徵西税银四十一两六钱五分七厘零额徵饷费银六十七两零五分四厘零。罗城县原额大引一十三道九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百三十九道。
额徵西税银一百零九两二钱五分二厘零,额徵饷费银一百七十五两八钱五分九厘零。柳城县原额,大引一十六道三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百六十三道。
额徵西税银一百二十八两一钱一分六厘零额徵饷费银二百零六两二钱二分三厘。零融县原额,大引三十三道八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百三十八道。
额徵西税银二百六十五两六钱六分四厘零额徵饷费银四百二十七两六钱三分零。怀逺县原额,大引三十五道六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百五十六道。
额徵西税银二百七十九两八钱一分二厘零额徵饷费银四百五十两零四钱零三厘零。象州原额大引一百零九道九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零九十九道。
额徵西税银八百六十三两八钱零二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三百九十两零四钱三分零。来宾县原额大引一十二道五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百二十五道。
额徵西税银九十八两二钱四分八厘零,额徵饷费银一百五十八两一钱四分七厘零。庆逺府属宜山、河池、天河、思恩一州三县。原额大引一百四十四道,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四百四十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一百三十一两八钱二分四厘零。
额徵饷费银一千八百二十一两八钱五分四厘零。
宜山县原额大引五十四道一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五百四十一道。
额徵西税银四百二十五两二钱二分零,额徵饷费银六百八十四两四钱六分一厘。零河池州原额大引三十五道六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三百五十六道。
额徵西税银二百七十九两八钱一分二厘零额徵饷费银四百五十两零四钱零三厘零。天河县原额大引八道二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八十二道。
额徵西税银六十四两四钱五分一厘零额徵饷费银一百零三两七钱四分四厘零。思恩县原额大引四十六道一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百六十一道。
额徵西税银三百六十二两三钱四分一厘零额徵饷费银五百八十三两二钱四分六厘零。思恩府属武縁县及百色埠,又新●、宾州、迁江、上林一州二县,原额大引三百一十五道四分。康熈二十一年,匀拨武縁代销富川、贺县大引九十八道,共大引四百一十三道四分。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四千一百三十四道。四十八年,将武縁代销富贺小引,改拨百色埠九百八十道,又宣化、横州代销富贺小引,改拨百色埠行销一千九百六十道,共销小引六千零九十四道。
额徵西税银四千七百八十九两八钱零八厘零,额徵饷费银四千九百零三两九钱五分零。武縁县原额大引一百五十五道六分。康熈二十一年,将富贺大引九十八道,匀拨本县代销,共大引二百五十三道六分。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二千五百三十六道。四十八年,将代销小引九百八十道,改拨百色埠行销实行销小引一千五百五十六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二百二十二两九钱八分九厘零。
额徵饷费银九百四十四两七钱二分零百。色埠康熈二十一年,将富贺二县大引匀拨宣化县代销九十八道横州代销九十八道,武縁代销九十八道,共大引二百九十四道。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二千九百四十道。四十八年,改拨百色埠代销。
额徵西税银二千三百一十两零八钱零九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九百三十七两四钱七分八厘零。
宾州原额大引八十七道。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八百七十道。
额徵西税银六百八十三两八钱一分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一百两零七钱零三厘零。迁江县原额,大引一十五道八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百五十八道。
额徵西税银一百二十四两一钱八分六厘零,额徵饷费银一百九十九两八钱九分八厘零。上林县原额大引五十七道,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五百七十道。
额徵西税银四百四十八两零一分四厘零额徵饷费,银七百二十一两一钱五分一厘零。直、●、郁林州属本州及博白、北流陆川、兴业一州四县,原额大引共六百九十七道八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六千九百七十八道。
额徵西税银五千四百八十四两六钱三分四厘零。
额徵饷费银四千二百三十六两六钱七分二厘零。
郁林州原额大引二百一十二道六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二千一百二十六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六百七十一两零一分三厘零额徵饷费银一千二百九十两零七钱九分三厘零。
博白县原额大引七十四道五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七百四十五道。
额徵西税银五百八十五两五钱六分二厘零,额徵饷费银四百五十二两三钱二分四厘零。北流县原额大引一百三十三道七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三百三十七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零五十两零八钱六分八厘零,额徵饷费银八百一十一两七钱五分七厘零。陆川县原额,大引一百四十二道九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四百二十九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一百二十三两一钱七分九厘零。
额徵饷费银八百六十七两六钱一分三厘零,兴业县原额大引一百三十四道,一分康熈。三十二年,改为小引一千三百四十一道。
额徵西税银一千零五十四两零一分二厘。零额徵饷费银八百一十四两一钱八分五厘零。
广西通志卷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