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卷二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广西通志卷二十四

田赋

庆逺府属宜山、河池、天河、思恩、东兰二州三县,并理苗县丞,那地、南丹、东兰州、土州同、忻城,永定、永顺长官,永顺副七土州、州同县司,共三千四百九十一顷九十六亩八分九厘零内,除荒四百一十一顷六十八亩五分零,实徵三千零四十九顷六十四亩四分四厘零。雍正七年,里民首报共三顷七十二亩七分二厘二项,共三千零五十三顷三十六亩九分一厘。又雍正七八两年首报未入额二十九顷八十一亩九分,升科不等。

应徵实徵及首报秋粮米共一万二千三百零五石零九升零内本色米八千三百一十八石七斗四升二合零折色米三千九百八十六石三斗四升八合零。

应徵实徵及首报地粮银共七千八百七十三两二钱九分五厘零。

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共一千四百零六两五钱二分二厘零。

以上银,共九千二百七十九两八钱一分七厘。零内存留并驿站银共二千二百一十五两一钱七分一厘。零起运银七千零六十四两六钱四分六厘零,遇闰加徵银五百四十一两四钱五分二厘零。

宜山县原额:官民田地塘一千一百八十八顷三十五亩一分一厘,零内,除荒三百一十八顷九十七亩三分一厘零,实徵八百六十九顷三十七亩八分零。雍正八年,里民首报二顷九十亩零五分二项,共田八百七十二顷二十八亩三分零,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本色米三千七百三十三石一斗九升四合零。

应徵地粮银三千零八十一两九钱八分一厘,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并补徵胖䐿水脚银共六百八十八两五钱六分四厘零。

以上银共三千七百七十两零五钱四分五厘零。内存留并驿站银八百五十七两七钱四分二厘。零起运银二千九百一十二两八钱零三厘零。遇闰加徵银二百零九两二钱九分二厘零。

理苗县丞原额奉文改流民田一百四十三顷三十七亩七分五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五百八十四石五斗七升八合零。

应徵地粮银一百七十五两三钱七分三厘,零内存留银七十两零四钱一分零起运银一百零四两九钱六分三厘零遇闰加徵银一十三两五钱八分一厘零。

河池州原额官民田地塘共三百七十一顷八十亩零五分一厘零内,除荒一十三顷零五亩二分二厘零实徵三百五十八顷七十五亩二分八厘零,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米一千五百三十八石八斗二升二合零本色米一千三百二十石零八斗九升二合,零折色米二百一十七石九斗二升九合零。

应徵地粮及加増翎毛、水脚铺垫等项,共银八百三十两零四钱零三厘零。

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并加増胖䐿,水脚共银三百五十二两一钱零四厘零。

以上银共一千一百八十二两五钱零七厘。零内存留银三百三十七两二钱五分四厘。零起运,银八百四十五两二钱五分三厘零。遇闰,加徵银七十五两七钱八分零。

天河县原额官民田地塘共三百二十四顷二十九亩一分五厘零内,除荒二十一顷五十二亩七分零,实徵二百九十九顷三十七亩九分一厘零。雍正七年,里民首报三顷三十八亩四分五厘零二项,共田三百零二顷七十六亩三分六厘零,升科不等。

应徵实徵及首报秋粮本色米共一千二百九十八石六斗四升七合零。

应徵实徵及首报地粮银共八百零四两三钱零四厘零。

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一百一十三两八钱零五厘,又补徵胖䐿翎毛共银三十二两八钱五分六厘零。

以上银共九百五十两零九钱六分五厘零,内存留银一百七十九两四钱四分八厘。零起运银七百七十一两五钱一分七厘零,遇闰加徵银五十八两五钱八分六厘零。

思恩县原额官民田地塘五百四十六顷六十五亩二分内,除荒五十八顷一十三亩二分零实徵四百六十一顷二十六亩二分七厘零。雍正七年,里民首报二十七顷二十五亩六分六厘零二项,共田四百八十八顷五十一亩九分三厘零,升科不等。

应徵实徵及首报秋粮米并加派米共二千一百六十六石零八合零内本色米一千九百六十六石零八合零折色米二百石。

应徵实徵及首报地粮银共一千二百二十四两八钱五分二厘零。

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共二百一十九两一钱九分一厘零。

以上银共一千四百四十四两零四分三厘零内存留银一百八十七两零一厘零起运银一千二百五十七两零四分二厘零,遇闰加徵银五十三两七钱四分三厘零。

东兰州原额,奉文改流民田一百六十七顷一十四亩七分八厘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八百三十六石四斗三升六合零。

应徵地粮银五百八十五两五钱零内,存留银一百三十七两五钱二分起运银四百四十七两九钱八分零。

荔波县雍正十年,改归黔省徵收,不入府总原额民田八十四顷零二分五厘全熟。雍正七年,里民首报二十六顷九十一亩四分八厘零二项,共田一百一十顷零九十一亩七分三厘零,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共五百三十七石三斗六升八合零该折粮银二百六十八两六钱八分四厘零,应徵地亩折布水脚铺垫等项共银七百四十二两零九分五厘零。

以上银共一千零一十两零七钱七分九厘零内存留银三百七十五两一钱一分二厘零起运银六百三十五两六钱六分七厘零,遇闰加徵银四十四两八钱六分二厘零。

那地土州原额官民田地二百八十八顷八十五亩九分三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四百一十石零,应徵地粮银二百八十七,两零内存留银一百六十二两八钱零四厘零,起运银一百二十四两一钱九分五厘零,遇闰加徵银二十五两四钱。南丹土州原额民田二百二十七顷一十八亩九分九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七百二十九石二斗七升九合零。

应徵地粮银五百一十两零四钱九分五厘零,内存留银一百一十九两七钱五分一厘。零起运银三百九十两零七钱四分四厘零,遇闰加徵银三十一两五钱五分。

东兰州土州同原额民田地二百零六顷零七亩零一厘零,除改土归流外,实在三十八顷九十二亩二分三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一百七十七石三斗五升三合零

应徵地粮银一百二十四两一钱五分二厘零内存留银二两一钱零起运银一百二十二两零五分二厘零遇闰加徵银一十两零三钱六分八厘零。

忻城土县原额民田七十五顷零六亩八分零,除改土归流外,实在六十六顷九十六亩零四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二百八十六石一斗零四合,应徵地粮银八十五两八钱三分一厘零内存留银八十五两五钱八分九厘,零起运银二钱四分一厘零,遇闰加徵银七两一钱三分六厘零。永定土司原额民田一百八十顷零八十二亩零,除改土归流外,实在四十五顷五十五亩四分七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一百八十五石一斗八升一合零。

应征地粮银五十五两五钱五分四厘零,内存留银二十四两起运银三十一两五钱五分四厘零,遇闰加徵银四两二钱八分三厘零。

永顺正土司原额民田六十三顷九十三亩一分六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二百七十八石四斗八升四合零。

应徵地粮银八十三两五钱四分五厘零,内存留银五十一两五钱四分五厘,零起运银三十二两零,遇闰加徵银六两。

永顺副土司原额民田一十八顷九十二亩五分二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徵秋粮折色米八十石零九斗九升九合零,应徵地粮银二十四两三钱尽数起运,遇闰加徵银一两二钱。

思恩军民府属武縁县、白山等九土司,田州、土州、上林土县,又宾州及迁江、上林二县。雍正十二年,改●原额官民田地塘共八千四百三十八顷四十六亩三分零内,除荒一千零九十四顷一十五亩六分六厘零,实徵七千三百二十九顷二十亩零七分八厘零。雍正四年至雍正九年,编徵新垦及里民首报捐纳垦熟,共一十五顷零九亩八分二厘零二项,共田七千三百四十四顷三十亩零六分零。又土田州,雍正七年,里民首报未入额二百四十五顷四十一亩二分五厘零外。宾州及上林县雍正九年生俊捐纳垦熟不入全书,老荒民田共八顷三十七亩三分。迁江县附徵来宾。迁江拨各所田,除荒实熟四百七十四顷四十四亩四分二厘零。上林县旱,地税九顷六十亩,升科不等,应徵实徵及编徵首报捐纳附徵秋粮折色米三万四千零五十一石六斗一升八合零,内折色米二万七千二百零七石二斗零一合零。宾州本色永折米五千五百零五石一斗三升二合零,宾州实徵本色米一千三百三十九石二斗八升二合零。

应徵、实徵及编徵首报捐纳附徵地粮并归编鱼课、折簟、官田、城头、社学田租,永折等银共三万三千五百五十九两五钱二分六厘零。

应徵旧熟新垦及首报捐纳并审増人丁银,共五千零二十六两九钱九分一厘零。

以上银共三万八千五百八十六两五钱一分七厘。零内存留并驿站共银七千九百零六两九钱一分一厘。零起运银三万零六百七十九两六钱零六厘零,遇闰加徵银一千一百一十八两二钱三分六厘零。

武缘县原额官民田地塘一千八百一十五顷八十三亩八分三厘零内,除荒三百二十二顷二十八亩五分九厘零,实徵一千四百九十顷零九十一亩三分四厘零。自雍正四年至雍正九年,编徵新垦及里民首报捐纳共二顷六十三亩八分九厘零二项,共田一千四百九十三顷五十五亩二分三厘零,升科不等。

应徵实徵及编徵首报捐纳秋粮折色米六千八百五十九石三斗四升七合零

应徵实徵及编徵首报捐纳地粮并附徵归编鱼课折簟银共七千零五两九钱九分九厘零,应徵旧熟新垦及首报捐纳并审増人丁银二千四百三十八两四钱九分三厘零。

以上银共九千四百四十四两四钱九分二厘零,内存留并驿站银一千七百六十一两三钱零八厘。起运,银七千六百八十三两一钱八分四厘零,遇闰加徵银二百四十二两六钱一分七厘零。宾州原额官民田地塘共二千一百四十六顷四十亩零四分三厘,零内除荒二百零四顷五十二亩六分九厘零实,徵熟一千九百四十一顷八十七亩七分三厘零外。雍正九年,分生员垦田、捐纳、垦熟不入全书。老荒民田共一顷九十七亩三分二项,共田一千九百四十三顷八十五亩零三厘零。

应徵实徵及首报捐纳秋粮米一万零六百四十六石一斗二升六合零,内折色米三千八百零一石七斗零九合零本色米六千八百四十四石四斗一升五合零内永折米五千五百零五石一斗三升二合零实徵本色米一千三百三十九石二斗八升二合零。

应徵实徵及首报捐纳地粮银八千九百七十七两四钱三分六厘零。

应徵原额并审増人丁银共一千五百五十两零八钱六分一厘零。

额徵永折米折银四千四百零四两一钱零五厘零。

以上银共一万四千九百三十二两四钱零二厘零。内存留并驿站共银二千四百八十一两二钱九分一厘。零起运银一万二千四百五十一两一钱一分二厘零,遇闰加徵银四百七十二两五钱八分九厘零。

迁江县原额、官民驿田、地塘共一百九十顷零六十七亩七分四厘零内,除荒五十四顷七十七亩四分八厘零,实徵一百三十三顷三十六亩八分一厘零。雍正七年,里民首报二顷五十三亩四分五厘零,又附徵来宾迁江拨各所田,除荒实熟四百七十四顷四十四亩四分二厘零三项,共六百一十顷零三十四亩六分八厘零。升科不等,应徵实徵及首报附徵秋粮折色米三千零九十三石九斗六升二合零。

应徵实徵及首报附徵地粮银共一千八百七十两零七钱四分一厘零。

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三百四十一两七钱八分四厘零。

以上银共二千二百一十二两五钱二分五厘。零内存留并驿站银五百六十六两七钱七分九厘。零起运银一千六百四十五两七钱四分六厘零,遇闰加徵银一百零一两八钱八分六厘零。上林县原额官民田地塘共二千八百顷零三亩零六厘零内,除荒五百一十二顷二十二亩四分五厘零,实徵二千二百七十七顷八十八亩一分三厘零。自雍正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徵新垦并生俊捐纳垦熟,共九顷九十二亩四分八厘零外。雍正九年,分俊秀捐纳垦熟,不入全书。老荒民田共六顷四十亩,三项共田二千二百九十四顷二十亩零六分一厘零。又旱地税九顷六十亩,升科不等。

应徵实徵及编徵捐纳秋粮折色米共五千一百零二石零二升一合零

应徵实徵及编徵捐纳地粮银共六千六百四十六两九钱八分三厘零。

应徵原额并审増人丁银共六百九十五两八钱五分二厘零。

以上银共七千三百四十二两八钱三分五厘。零内存留并驿站共银二千三百零二两一钱六分零,起运银五千零四十两零六钱七分五厘零,遇闰加徵银一百九十五两六钱零六厘零。

田州土州原额全书:六甲官表,祀站兵猺六项共田九千九百四十九㙔,每㙔二亩五分,共田二百四十八顷七十二亩五分。雍正七年,里民首报二百四十五顷四十一亩二分五厘零二项,共四百九十四顷一十三亩七分五厘。

应徵秋粮折色米共二千四百七十石零六斗八升七合零

应徵地粮并马料表笺工价共银一千七百七十八两八钱一分四厘零,内存留银八十两零八钱五分三厘,起运银一千六百九十七两九钱六分一厘,遇闰加徵银一十三两五钱六分二厘零。上林土县原额,田无顷亩。

应徵秋粮折色米二百一十五石零六升四合应徵折粮银一百五十两零五钱四分四厘零内存留银无起运银一百五十两零五钱四分四厘零,遇闰无加。

白山土司原额田、地塘共一百九十三顷七十三亩二分三厘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八百八十七石八斗一升九合零。

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共银四百二十一两九钱三分七厘,零内存留银二百零七两八钱二分,起运银二百一十四两一钱一分七厘零,遇闰加徵银一十五两一钱七分六厘零。

兴隆土司原额田地塘共一百五十七顷三十五亩六分五厘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七百二十一石一斗一升九合零

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银,共三百五十八两一钱二分五厘零,内存留银一百三十二两七钱,起运银二百二十五两四钱二分五厘零,遇闰加徵银一十二两。

那马土司原额田、地塘共二百六十四顷二十七亩八分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一千二百一十一石一斗一升零。

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银五百五十七两三钱零三厘零内,存留银一十四两,起运银五百四十三两三钱零三厘零,遇闰加徵银二十二两八钱,定罗土司原额田地塘共二百二十八顷八十四亩七分五厘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一千零四十八石七斗四升三合零

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共银四百八十九两七钱一分六厘零,内存留银一百零四两,起运银三百八十五两七钱一分六厘零,遇闰加徵银一十七两四钱。

旧城土司原额田地塘共一百零五顷九十九亩二分九厘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四百八十五石七斗三升五合零。

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共银二百四十两零九钱八分五厘零内,存留银九十六两,起运银一百四十四两九钱八分五厘零,遇闰加徵银九两六钱零。

下旺土司原额田、地塘共八十三顷九十一亩一分九厘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三百八十四石五斗四升四合零。

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银一百九十六两九钱六分四厘零,内存留银八十二两,起运银一百一十四两九钱六分四厘零,遇闰加徵银七两二钱,安定土司原额田地塘共七十五顷零一亩七分六厘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三百四十三石七斗八升四合零。

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银一百五十六两七钱九分七厘零,内存留银三十六两,起运银一百二十两零七钱九分七厘零,遇闰加徵银三两六钱,何旺堡原额田地共一十一顷三十二亩八分八厘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四十八石四斗九升,应徵额编并学租共银六十两零九钱五分六厘零,内存留银无起运银六十两零九钱五分六厘零,遇闰无加。

都阳土司原额田、地塘共三十七顷一十亩零四分九厘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一百七十石零四升一合零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银八十三两六钱一分九厘零内存留银无起运银八十三两六钱一分九厘零,遇闰无加。

古零土司原额田、地塘共七十九顷二十一亩七分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三百六十三石零二升八合零应徵额编并附徵地粮银一百五十八两五钱零二厘零内存留银四十二两起运银一百一十六两五钱零二厘零,遇闰加徵银四两二钱。

泗城府原土改流田,无顷亩,府属西隆、西林一州一县并本府新定分存江南官庄官族田及各目役各夫役工食田共二千三百二十九,白半零二十五。

又府属西隆西林官民田地塘并路程,共二百零七顷七十二亩二分二厘零。又西林县雍正八年里民首报未入全书,田一十九顷四十九亩五分,应徵实徵秋粮共米一千五百一十八石七斗八升七合零,内本色米一千四百一十八石七斗八升七合零折色米一百石。

应徵实徵地粮及首报并陋规酌归正供银六千五百四十两零一钱零九厘,零内存留银一千九百八十二两九钱六分零起运银四千五百五十七两一钱四分九厘零,遇闰加徵银二百三十二两六钱九分一厘零。

泗城府原土改流田无顷亩。新定分存江南官族田及各目役各夫役工食田共二千三百二十九,白半零二十五。

应徵秋粮本色米六百五十三石五斗七升,应徵地粮银五千零五两二钱三分一厘,内存留银一千八百零一两五钱三分起运银三千二百零三两七钱零一厘,遇闰加徵银一百四十九两九钱七分零。

西隆州原额官民田地塘一百八十六顷九十七亩九分五厘内,除江北八十五顷七十五亩八分九厘改属黔省外,新定分存江南田一百零一顷二十二亩零六厘零全熟,升科不等。

应征秋粮本色米三百二十四石九斗一升八合零。

又官仓陋规酌归正供,本色米三十五石八斗五升二项共三百六十石七斗六升八合零。

应徵地粮银一百四十九两五钱八分三厘零,应徵陋规酌归正供银一千一百二十九两零九分八厘零。

以上银共一千二百七十八两六钱八分一厘零内,存留银一百二十一两四钱,起运银一千一百五十七两二钱八分一厘零,遇闰,加徵银四十三两四钱九分三厘零。

西林县。按全书勘定下,则民田一百零六顷五十亩零一分六厘零。雍正八年,里民首报未入全书下,则民田一十九顷四十九亩五分二项,共田一百二十五顷九十九亩六分六厘零全熟。

应徵本色并首报共米四百零四石四斗四升九合零。

应徵地粮并首报共银一百八十六两一钱九分七厘,零内存留银六十两零三分起运银一百二十六两一钱六分七厘遇闰加徵银三十九两二钱二分八厘零。

利州土州原额田无顷亩额编秋粮折色米一百石,应徵折粮银七十两,内存留银无起运银七十两,遇闰无加。

直●、郁林州原额并所属博白、北流、陆川、兴业四县,职官学民狼田、地塘共一万零四百七十顷零二十三亩一分四厘零内,除荒一百四十顷零一十亩零一分八厘零,实徵一万零三百一十八顷五十七亩二分二厘零。自雍正四年至雍正九年,编徵新垦并里民首报垦熟共一十一顷五十五亩七分四厘零二项,共田一万零三百三十顷零一十二亩九分六厘零。又兴业县附徵税四十七顷三十八亩五分七厘零。

以上实熟田,共一万零三百七十七顷五十一亩五分三厘零,升科不等。

应徵实徵及首报附徵秋粮熟折色米四万五千五百三十二石一斗五升三合零

应徵实徵及首报附徵地粮银四万二千六百三十三两六钱二分六厘零。

应徵原额并审増人丁银共六千九百零九两六钱九分六厘零。

以上银共四万九千五百四十三两三钱二分二厘零。内存留驿站银六千零七十二两一钱六分二厘。零起运银四万三千四百七十一两一钱五分九厘零,遇闰加徵银九百零八两零一分六厘零。

郁林州原额,正没官学民田地塘三千零四十顷零三十四亩三分七厘,零内除荒四十八顷六十亩零五分五厘零,实徵二千九百八十二顷三十亩零八分三厘零。自雍正四年至雍正九年,编徵新垦并里民首报垦熟共九顷四十二亩九分九厘零二项,田共二千九百九十一顷七十三亩八分二厘零,编征不等。

应征实征及编征首报秋粮折色米一万一千八百八十三石五斗七升五合零。

应徵实徵及编徵首报地粮银一万零七百九十三两一钱三分一厘零。

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共二千零六十三两八钱四分六厘零。

以上银共一万二千八百五十六两九钱七分七厘。零内存留并驿站银共一千三百七十一两零七分三厘。零起运银一万一千四百八十五两九钱零四厘零,遇闰加徵银二百四十六两零四分三厘零。

博白县原额,官学、民田地塘共二千四百五十七顷三十亩零八分一厘零内,除荒八十七顷三十六亩二分二厘零,实徵二千三百六十九顷三十六亩九分二厘零。雍正九年,编徵新垦民田共五十七亩六分七厘零二项,共田二千三百六十九顷九十四亩五分九厘零。

应徵旧熟及编徵新垦秋粮折色米共九千三百四十二石三斗九升九合零

应徵旧熟及编徵新垦地粮折粮银共九千零八十四两三钱三分九厘零。

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共一千五百四十两零五钱七分五厘零。

以上银共一万零六百二十四两九钱一分四厘零内存留并驿站,共银一千一百六十二两八钱六分五厘。零起运银九千四百六十二两零四分九厘零,遇闰加徵银一百五十九两零八分九厘零。

北流县原额官职学、夏民狼田、地塘,共二千二百九十六顷六十三亩六分六厘零全熟。

应徵秋粮折色米一万一千五百六十七石四斗一升五合零。

应徵地粮银一万零七十一两九钱九分三厘零应徵原额并审増人丁银共一千二百六十五两五钱七分六厘零。

以上银共一万一千三百三十七两五钱六分九厘零。内存留并驿站银一千二百四十一两九钱七分六厘。起运银一万零九十五两五钱九分三厘零,遇闰加徵银一百九十三两八钱三分三厘零。

陆川县原额职官、学民狼田、地塘共一千五百四十九顷六十七亩七分七厘,零内除荒八亩五分七厘零实徵熟一千五百四十九顷三十九亩零七厘零。雍正八年,里民首报垦熟二十亩零一分三厘零二项,共田一千五百四十九顷五十九亩二分零。

应徵旧熟并首报秋粮折色米共七千一百四十二石五斗四升五合零。

应徵旧熟并首报地粮折粮银共七千五百四十三两六钱八分八厘零。

应徵额熟并审増人丁银共一千一百六十九两八钱六分九厘零。

以上银共八千七百一十三两五钱五分七厘零内存留并驿站共银一千二百零二两五钱四分三厘零,起运银七千五百一十一两零一分三厘零,遇闰加徵银一百七十一两二钱零四厘零。兴业县原额官民狼田、地塘共一千一百二十六顷二十六亩五分三厘,零内除荒四顷零四亩八分四厘零,实徵一千一百二十顷零八十六亩七分四厘零。雍正八年,里民首报垦熟税一顷三十四亩九分五厘,又附徵税四十七顷三十八亩五分七厘零三项,共田一千一百六十九顷六十亩零二分六厘零。

应徵实徵及编徵首报附徵秋粮折色米共五千五百九十六石二斗一升九合零

应徵实徵及编徵首报附徵地粮银共五千一百四十两零四钱七分五厘零。

应徵原额并审増人丁银共八百六十九两八钱三分零。

以上银共六千零一十两零三钱零五厘。零内存留并驿站共银一千零九十三两七钱零五厘零。起运银四千九百一十六两六钱零,遇闰加徵银一百三十七两八钱四分七厘零。

广西通志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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