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东周(春秋)- 8.2.5.3 以字为谥(公元前715年)
《左传•隐公》:“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鍼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郑公子忽”,姬忽,郑庄公嫡长子,后来的郑昭公。
“陈鍼子”,亦书陈针子,陈国大夫。
“妇妫”,大夫的正妻称妇人。妇妫就是公子忽的正妻,称妇,妫是姓(陈国妫姓)。
去年“冬,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陈桓公)请妻之。郑伯(郑庄公)许之,乃成昏。”于是在四月甲辰(初六),郑公子忽到陈国迎娶妻子妫氏,辛亥(十三),带着妫氏回来。甲寅(十六),进入郑国,陈鍼子(亦书陈针子)送妫氏到郑国,古人娶妻,除天子、诸侯外,都要亲迎。天子和诸侯则由卿大夫代迎。
依礼,姬忽和妇妫应该先祭祖庙,报告其迎娶归来,然后同房。可他们太性急了些,“先配而后祖”,于是鍼子说:“这不能算夫妇,欺骗了他的祖先,这不合于礼,怎么能够使子孙繁衍兴旺呢(杜预注曰:针子,陈大夫。礼,逆妇必先告祖庙而后行。故楚公子围称告庄、共之庙。郑忽先逆归而后告庙,故曰“先配而后祖”。)?”后来的郑昭公(也就是当下的公子忽)的子孙终未能享有郑国,算是被陈鍼子说中了。
《春秋》:“(六月)辛亥(十四),宿男卒。”
杜预注曰:元年,宋、鲁大夫盟于宿,宿与盟也。晋荀偃祷河,称齐、晋君名,然后自称名,知虽大夫出盟,亦当先称已君之名以启神明,故薨皆从身盟之例,当告以名也。传例曰:“赴以名,则亦书之,不然则否,辟不敏也”。今宿赴不以名,故亦不书名。诸例或发於始事,或发於后者,因宜有所异同,亦或丘明所得记注本末不能皆备故。
《谷梁》:“宿,微国也,未能同盟,故男卒也。”
(宿是小国,没和鲁结盟,所以只记“男卒”。)
“宿”,宿国,风姓。周初分封七十一国之一,为姬姓之外的异姓国,故址在今山东东平县稍南2里。周武王为了表示对伏羲氏的景仰,封伏羲氏的后代在宿,建立的诸侯国。
春秋时期,宋国灭亡宿国。据《春秋》庄公十年载,公元前684年,宋闵公以宿男属宋而亲鲁为借口,强令宿国迁于宋国内地,以为附庸。又据《元和郡县志》十“泗州宿迁”下说,今江苏宿迁即《春秋》“宋人迁宿之地”。当是在“宋人迁宿”之前,居于今山东境内的宿国已被别国逼迫而迁至今江苏宿迁,春秋时又被宋国所迁。宿国在山东的故地后人入齐。
《左传•隐公》:“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河南省洛阳市东白马寺东)。”(夏季,虢公忌父开始在成周做卿士(杜预注曰:周人於此遂畀之政。)。)
“虢公忌父”,西虢(今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区东南)君主,当年(公元前720年)“周郑交恶”就是因为“王贰于虢,郑伯怨王”,据说这时周王室将虢公定为右卿士,而郑庄公则降为左卿士。其中“父”是尊称。
《春秋》:“夏六月己亥(初二),蔡侯考父卒。”
杜预注曰:襄六年(前567年)传曰:“杞桓公卒,始赴以名,同盟故也。”诸侯同盟称名者,非唯见在位二君也。尝与其父同盟,则亦以名赴其子,亦所以继好也。蔡未与隐盟,盖春秋前与惠公盟,故赴以名。
《谷梁传•隐公》:“诸侯日卒。正也。”(诸侯死记载日子是对的。)
“蔡宣侯”,亦有称蔡宣公,姬姓,名措父(亦书考父),蔡戴侯儿子,在位期间为公元前749年—公元前715年,共35年。
“蔡国”,周武王克商后,封其五弟叔度(姬度)于蔡,监视殷后武庚。有认为“蔡”“祭”古音同,通用,辖地大致在今河南驻马店市上蔡县一带。
三监之乱后,周公“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徙七十人从。……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蔡仲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兽。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史记.管蔡世家》)周朝初年,两代蔡侯接力筑城,终于建起一道古城墙。这道有千年历史的城墙至今还存在,位于今河南郑州管城区祭城村。
蔡仲重新建立的蔡国曾一度强大。因为与周王室有密切的宗族关系,蔡国甚至成了东方国力最强、影响最大的诸侯国。
《史记卷三十五•管蔡世家第五》简要记述了蔡国世系:“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宫侯立。宫侯卒,子厉侯立。厉侯卒,子武侯立。武侯之时,周厉王失国,(公元前842年)奔彘,(公元前841年)共和行政,诸侯多叛周。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公元前847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公元前810年),夷侯卒,子厘侯所事立。厘侯三十九年(公元前771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室卑而东徙。(公元前770年)秦始得列为诸侯。四十八年(公元前762年),厘侯卒,子共侯兴立。共侯二年(公元前760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公元前750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进入春秋时期,在当时的宋卫陈联盟与郑齐鲁联盟的对抗中,蔡国似乎是站在宋国一边的。前719年,宋殇公、陈桓公、蔡宣侯、卫桓公伐郑(东门之役),“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公元前715年,“夏六月己亥(初二),蔡侯(蔡宣公)考父卒。” ,“子桓侯封人立。”
《春秋》:“八月,葬蔡宣公。”
杜预注曰:三月而葬,速。
《公羊传•隐公》:“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従正,而葬従主人。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而葬不告。”
(八月,安葬蔡宣公。蔡宣公死时为什么写上名字,而葬时又不写他的名字呢?因为死时要遵照周朝的礼仪行事,必须写上名字,而安葬时只要依照本国主持人的安排就行了。为什么只记载死的日期,而葬礼不记载日期呢?因为死时要讣告周天子,而葬期是有明确规定的,不必报告。)
《谷梁》:“月葬,故也。”(记载下葬的月份,是因为提前的缘故。)
《春秋》:“(九月),螟。”
九月又发生螟虫害。《春秋》记载虫害,都因为成灾。
《春秋》:“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杜预注曰: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卒而后赐族,故不书氏。
《公羊传·隐公》:“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
(冬天,十二月,无骇死。这人就是展无骇。为什么不称他的姓呢?因为憎恶从他开始灭亡别的国家,所以到他死也不称他的姓。)
《左传·隐公》:“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鲁隐公姬息姑)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无骇去世,羽父为他请求谥号和族氏。隐公向众仲询问关于族氏的事。众仲回答说:“天子建立有德之人以做诸侯,根据他的生地而赐姓,分封土地而又赐给他族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他的后人又以这作为族氏。先代做官而世代有功绩,就可以用官名作为族氏。也有以封邑为族氏的。”隐公命令以无骇的字作为族氏,就是展氏。)
《谷梁》:“无侅之名,未有闻焉。或曰,隐不爵大夫也。或曰,故贬之也。”
(只记无侅的名,没有听说姓氏。有的说,隐公没有加封任命大夫。有的说,祗称名。是故意贬斥他。)
“展无骇”,鲁孝公曾孙,任鲁国司空之职,也作司空无骇。公元前721年夏,无骇统帅鲁师灭掉极国,立下战功。无骇死后,鲁隐公便以祖父公子展之名赐予“展氏”,展无骇的儿子叫展商。
“羽父”,公子翚。
“谥”,谥号,为东亚(包括中国、朝鲜、越南、日本)古代君主、诸侯、大臣、后妃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去之后,根据他们的生平事迹与品德修养,评定褒贬,而给予一个寓含善意评价、带有评判性质的称号。此外,受中华文化影响的一些邻近国家亦有使用。
谥号制度形成,传统说法是西周早期,即《逸周书·谥法解》中提到的周公制谥。但是近代以来,王国维等根据金文考释得出的结论谥法应当形成于西周中期的恭王、懿王阶段,这一说法得到广泛认同。早期谥号为自称,比如“周文王”、“周武王”不是谥号,是自称,昭王穆王开始才是谥号。
周王室和春秋战国各国广泛施行谥法制度,直至秦始皇认为谥号有“子议父、臣议君”的嫌疑,因此把它废除了。直到西汉建立之后又恢复了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