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卷七·七之一

◎陈宛丘诂训传第十二

陆曰:陈者,胡公妫满之所封也。其先虞舜之胄有虞遏父者,为周陶正。武王赖其器用,与其神明之后,故妻以元女。其子满乃封于陈,以备三恪。其地宓牺之墟,在古豫州之界,宛丘之侧。

陈谱陈者,大皞虙戏氏之墟。

[疏]

○正义曰:昭十七年《左传》:「梓慎曰:『陈者,大皞之墟也。』」《汉书·地理志》云:「淮阳,古陈国。舜后胡公所封也。」大皞又号虙戏,故连言之。虙戏即伏牺,字异音义同也。

○帝舜之胄有虞阏父者,为周武王陶正。武王赖其利器用,与其神明之后,封其子妫满于陈,都于宛丘之侧,是曰陈胡公,以备三恪。妻以元女太姬。

[疏]

○正义曰:襄二十五年《左传》称子产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与其神明之后,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以备三恪。」是郑所据之文也。传言为周陶正,知武王者,《乐记》云:「武王克殷,未及下车,封帝舜之后于陈。」则胡公是武王封之。大姬又武王之女,故知是武王也。《世家》云:「陈胡公满者,虞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居于妫汭,其后因姓妫氏。舜既传禹天下,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氏之时,或失或续。至周武王克殷,乃复求舜后,得满,封之于陈,以奉舜祀,是为胡公。」是胡公姓妫名满也。昭八年《左传》史赵云:「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使祀虞帝。」则胡公姓妫,武王所赐。《陈世家》以为胡公之前己姓妫者,非也。哀元年《左传》称夏后氏少康「逃奔有虞,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虞思在胡公之前,仍为姚姓,明是胡公始姓妫耳。何知胡公非阏父之身,而知是其子者,以传言虞阏父以虞为号,不为陈也。以元女大姬配胡公,不言配阏父,明胡公非阏父也。故杜预亦云:「胡公,阏父之子。」不封阏父,而封其子者,盖当时阏父已丧故也。恪者,敬也,王者敬先代,封其后。郑《驳异义》云:「三恪尊于诸侯,卑于二王之后。」则杞、宋以外,别有三恪,谓黄帝、尧、舜之后也。唯杜预云周封夏、殷二王后,又封舜后,谓之恪,并二王之后为三国,其礼转降,示敬而已,故三恪以为陈与杞、宋共为三。案《乐记》云:「武王未及下车,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乃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明陈与蓟、祝共为三恪,杞、宋别为二王之后矣。

○其封域在《禹贡》豫州之东,其地广平,无名山大泽,西望外方,东不及明〈音孟〉猪。

[疏]

○正义曰:《禹贡》豫州云:「导菏泽,被盟猪。」又曰:「熊耳、外方,至于陪尾。」注云:「属豫州。」然则外方、明猪皆豫州之地。案《地理志》外方即嵩高山也。明猪在梁国雎阳县东北。检郑居桧地,在外方之北,外方属郑。宋都雎阳,在明猪西南,明猪属宋也。故《桧谱》云「在豫州外方之北」,《商谱》称宋「西及豫州明猪之野」。是陈境不及外方、明猪,故无名山大泽。明猪犹属豫州,陈在明猪之西,则是豫州境内。明猪,《尚书》作盟猪,即《左传》称「孟诸之麋」,《尔雅》云「宋有孟诸」是也。但声讹字变耳。

大姬无子,好巫觋祷祈鬼神歌舞之乐,民俗化而为之。

[疏]

○正义曰:《地理志》云:「周武王封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妻以元女大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巫,故其俗好巫鬼者也。」诗称击鼓于宛丘之上,婆娑于枌栩之下,是有大姬歌舞之遗风也。《志》又云「妇人尊贵,好祭祀」,不言无子。郑知无子者,以其好巫好祭,明为无子祷求,故言无子。若大姬无子,而《左传》子产云:「我周之自出。」杜预曰:「陈,周之出者。」盖大姬于后生子。以祷而得子,故弥信巫觋也。《楚语》云:「在女曰巫。在男曰觋。」巫是总名,故《汉书》唯言好巫。

五世至幽公,当厉王时,政衰,大夫淫荒,所为无度,国人伤而刺之,陈之变风作矣。

[疏]

○正义曰:《世家》云:「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卒,弟相公皋羊立。卒,申公子突立,是为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卒,子幽公宁立。」除相公一,及馀父子相生为五世也。《世家》又云:「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是当周厉王时也。《宛丘》刺幽公淫荒昏乱,是政衰也。《东门之枌》云:「子仲之子,婆娑其下。」传曰「子仲,陈大夫氏。」是大夫淫荒也。此二篇皆刺幽公,故云国人伤而刺之也。《世家》又云:「幽公卒,子僖公孝立。卒,子武公灵立。卒,子夷公说立。卒,弟平公彘立。卒,子文公圉立。卒,长子桓公鲍立。三十八年,卒,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大子免而立佗,是为厉公。厉公娶蔡女,数如蔡淫。七年,大子免之三弟,长者名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是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七年卒,立少弟杵臼,是为宣公。四十五年,卒,子款立,是为穆公。十六年,卒,子共公朔立。十八年,卒,子灵公平国立。」此《世家》所言君次也。案《春秋》桓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左传》曰:「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则是佗自杀免,非蔡人为佗杀免也。桓六年经云:「蔡人杀陈佗。」庄二十二年传曰:「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经云「蔡人杀陈佗」,传言「蔡人杀五父」,则五父与佗一人,不得云为佗杀五父也。六年杀佗,十二年陈侯跃卒,则厉公即是跃。跃既为厉公,则无复利公矣。马迁既误以佗为厉公,又妄称跃为利公。检《春秋》世次,不得有利公也。迁盖见《公羊传》云「陈佗淫于蔡人,蔡人杀之」,因傅会为说,云「诱以好女而杀之」。案蔡人杀佗在桓六年,《世家》言佗死,而跃立五月而卒,然则跃亦以桓六年卒矣。而《春秋》之经跃卒在桓十二年,距佗之死非徒五月,皆《史记》之谬也。其诗《宛丘》、《东门之枌》序云幽公,为幽公诗矣。《衡门》云「诱僖公」,《东门之池》、《东门之杨》从上明之,亦僖公诗也。《墓门》刺陈佗,陈佗诗也。《防有鹊巢》云宣公,《月出》亦从上明之,亦为宣公诗也。《株林》、《泽陂》序云灵公,为灵公诗也。郑于左方中皆以此而知也。

《宛丘》,刺幽公也。淫荒昏乱,游荡无度焉。○宛丘,怨阮反。《尔雅》云:「宛中,宛丘。」郭云:「中央隆高。」

[疏] 「《宛丘》三章,章四句」至「无度焉」。

○正义曰:淫荒,谓耽于女色。昏乱,谓废其政事。游荡无度,谓出入不时,声乐不倦,游戏放荡,无复节度也。游荡,自是翱翔戏乐,非独淫于妇人,但好声好色俱是荒废,故以淫荒总之。毛以此序所言是幽公之恶,经之所陈是大夫之事,由君身为此恶,化之使然,故举大夫之恶以刺君。郑以经之所陈,即是幽公之恶,经、序相符也。首章言其信有淫情,威仪无法,是淫荒也。下二章言其击鼓持羽,冬夏不息,是无度。无度者,谓无复时节度量。《宾之初筵序》云「饮酒无度」,与此同。

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子,大夫也。汤,荡也。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笺云:子者,斥幽公也,游荡无所不为。○汤,他郎反,旧他浪反。洵有情兮,而无望兮。洵,信也。笺云:此君信有淫荒之情,其威仪无可观望而则效。○洵音荀。效,户教反。

[疏] 「子之」至「望兮」。

○毛以为,子大夫之游荡兮,在于彼宛丘之上兮。此人信有淫荒之情兮,其威仪无可观望兮。大夫当朝夕恪勤助君治国,而游荡高丘,荒废政事,此由幽公化之使然,故举之以刺幽公也。○郑以为「子者斥幽公」为异,其义则同。

[疏] 传「子大」至「宛丘」。

○正义曰:传以下篇说大夫淫乱,此与相类,则亦是大夫。但大夫称子,是其常称,故以子为大夫。序云「游荡」,经言「汤兮」,故知汤为荡也。《释丘》云:「宛中,宛丘。」言其中央宛宛然,是为四方高,中央下也。郭璞曰:「宛丘,谓中央隆峻,状如负一丘矣。」为丘之宛中,中央高峻,与此传正反。案《尔雅》上文备说丘形有左高、右高、前高、后高,若此宛丘中央隆峻,言中央高矣,何以变言宛中?明毛传是也,故李巡、孙炎皆云「中央下」,取此传为说。

[疏] 笺「子者」至「不为」。

○正义曰:笺以下篇刺大夫淫荒,序云「疾乱」,此序主刺幽公,则经之所陈,皆幽公之事,不宜以为大夫。隐四年《公羊传》公子翚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则诸侯之臣亦呼君曰子。《山有枢》云「子有衣裳」,「子有车马」,子者斤昭公,明此子止斥幽公,故易传也。云「无所不为」,言其戏乐之事,幽公事事皆为也。

[疏] 传「洵,信」。

○正义曰:《释诂》文。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坎坎,击鼓声。○坎,苦感反。无冬无夏,值其鹭羽。值,持也。鹭鸟之羽,可以为翳。笺云:翳,舞者所持以指麾。

[疏] 「坎其」至「鹭羽」。

○毛以为,坎坎然为声者,其是大夫击鼓之声,在于宛丘之下,无问冬,无问夏,常持其鹭鸟羽翳身而舞也。鼓舞戏乐,当有时节,今幽公化之,大夫游荡,无复节度,故举以刺公也。○郑以「刺幽公」为异,其文义同。

[疏] 传「值持」至「为翳」。

○正义曰:鹭羽,执持之物,故以值为持。鹭鸟之羽,可以为舞者之翳,故持之也。《释鸟》云:「鹭,舂鉏。」郭璞曰:「白鹭也。头翅背上皆有长翰毛,今江东人取以为睫摛,名之曰白鹭缞。」陆机云:「鹭,水鸟也,好而洁白,故谓之白鸟。齐、鲁之间谓之舂鉏,辽东乐浪吴杨人皆谓之白鹭。青脚,高尺七八寸,尾如鹰尾,喙长三寸,头上有毛十数枚,长尺馀,毵毵然与众毛异好,欲取鱼时则弭之。今吴人亦养焉。楚威王时,有朱鹭合沓飞翔而来舞。则复有赤者,旧鼓吹朱鹭曲是也。然则鸟名白鹭,赤者少耳。」此舞所持,持其白羽也。

坎其击缶,宛丘之道。盎谓之缶。○缶,方有反。盎,本亦作「」,乌浪反。

[疏] 传「盎谓之缶」。

○正义曰:《释器》文。孙炎曰:「缶,瓦器。」郭璞曰:「盎,盆也。」此云「击缶」,则缶是乐器。《易·离卦》「九三,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注云:「艮爻也,位近丑,丑上值弁星,弁星似缶。诗云『坎其击缶』。」则乐器亦有缶。又《史记》蔺相如使秦王鼓缶。是乐器为缶也。案《坎卦》「六四,樽酒簋弍,用缶。」注云:「爻辰在丑,丑上值斗,可以斟之象。斗上有建星,建星之形似簋。弍,副也。建星上有弁星,弁星之形又如缶。天子大臣以王命出会诸侯,主国尊于簋,副设玄酒以缶。」则缶又是酒器也。《比卦》初六爻「有孚盈缶」,注云:「爻辰在未,上值东井,井之水人所汲,用缶。缶汲器。」襄九年宋灾,《左传》曰:「具绠缶,备水器。」则缶是汲水之器。然则缶是瓦器,可以节乐,若今击瓯。又可以盛水、盛酒,即今之瓦盆也。

无冬无夏,值其鹭翿。翿,翳也。○翿音导,又音陶。

[疏] 传「翿,翳」。

○正义曰:《释言》文。郭璞曰:「舞者所以自蔽翳。」彼翿作「纛」,音义同。

《宛丘》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枌》,疾乱也。幽公淫荒,风化之所行,男女弃其旧业,亟会于道路,歌舞于市井尔。○枌,符云反。亟,欺冀反。

[疏] 「《东门之枌》三章,章四句」至「井尔」。

○正义曰:男弃其业,子仲之子是也。女弃其业,不绩其麻是也。会于道路者,首章上二句是也。歌舞于市井者,婆娑是也。经先言歌舞之处,然后责其弃业。序以弃业而后敖游,故先言弃业,所以经、序倒也。此实歌舞于市,而谓之市井者,《白虎通》云:「因井为市,故曰市井。」应劭《风俗通》云:「市,恃也。养赡老少,恃以不匮也。俗说市井,谓至市者当于井上洗濯其物香洁,及自严饰,乃到市也。谨案:古者二十亩为一井,因为市交易,故称市井。」然则由本井田之中交易为市,故国都之市亦因名市井。案礼制九夫为井,应劭二十亩为井者,劭依《汉书·食货志》一井八家,家有私田百亩,公田十亩,馀二十亩以为井灶庐舍。据其交易之处在庐舍,故言二十亩耳。因井为市,或如劭言。三章皆述淫乱之事。首章独言男婆娑于枌栩之下。下二章上二句言女子候善明之日,从男子于会处,下二句陈男女相说之辞。明歌舞之处,皆男女相从,故男女互见之。

东门之枌,宛丘之栩。枌,白榆也。栩,杼也。国之交会,男女之所聚。○栩,况浦反。杼,常与反,《说文》丈与反。

[疏] 传「枌白」至「所聚」。

○正义曰:《释木》云:「榆白,枌。」孙炎曰:「榆白者,名枌。」郭璞曰:「枌,榆,先生叶却着荚,皮色白。」是枌为白榆也。「栩,杼」,《释木》文。序云:「亟会于道路。」知此二木是国之道路交会,男女所聚之处也。

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子仲,陈大夫氏。婆娑,舞也。笺云:之子,男子也。○婆,步波反,《说文》作「媻」,音同。娑,桑何反。

[疏] 传「子仲」至「舞也」。

○正义曰:知子仲是陈大夫氏者,以其风俗之败,自上行之。今此所刺,宜刺在位之人,若是庶人,不足显其名氏。此云「子仲之子」,犹云「彼留之子」。举氏姓言之,明子仲是大夫之氏姓也。《公羊传》:「孙以王父字为氏。」此人上祖必有字子仲者,故氏子仲也。云「婆娑,舞也」《释训》文。李巡曰:「婆娑,盘辟舞也。」孙炎曰:「舞者之容婆娑然。」

[疏] 笺「之子,男子」。

○正义曰:序云男女弃业,则经之所陈,有男有女。下云绩麻,是女,知此之子是男子也。定本云「之子,是子也」。

谷旦于差,南方之原。谷,善也。原,大夫氏。笺云:旦,明。于,曰。差,择也。朝日善明曰相择矣,以南方原氏之女可以为上处。○旦,郑音旦,本亦作「且」,王七也反,苟且也;徐子馀反。差,郑初佳反,王音嗟,《韩诗》作「嗟」,徐七何反。沈云:「毛意不作嗟。」案毛无改字,宜从郑读。曰相,音越,下「曰往矣」同。

不绩其麻,市也婆娑。笺云:绩麻者,妇人之事也,疾其今不为。

[疏] 「谷旦」至「婆娑」。

○正义曰:言陈国男女弃其事业,候良辰美景而歌舞淫泆。见朝日善明,无阴云风雨,则曰可以相择而行乐矣。彼南方之原氏有美女,国中之最上处可以从之也。男既如是,彼原氏之女即不复绩麻于市也,与男子聚会,婆娑而舞,是其可疾之甚。

[疏] 传「谷,善也。原,大夫氏」。

○正义曰:「谷,善」,《释诂》文也。○《春秋》庄二十七年,「季友如陈,葬原仲」。是陈有大夫姓原氏也。

[疏] 笺「旦明」至「上处」。

○正义曰:旦谓早朝,故为明也。《释诂》云:「于、曰,于也。」故于得为曰。「差,择」,《释诂》文。佚游戏乐不宜风、昏,故见朝日善明乃云相择,刺其以美景废业,故举之也。发意相择,则是男子择女,故知南方原氏之女可以为上处。上处者,言是一国最上之处也。

谷旦于逝,越以鬷迈。逝,往。鬷,数。迈,行也。笺云:越,于。鬷,总也。朝旦善明曰往矣,谓之所会处也,于是以总行,欲男女合行。○鬃,子公反。处,昌虑反。视尔如荍,贻我握椒。荍,芘芣也。椒,芬香也。笺云:男女交会而相说,曰我视女之颜色美如芘芣之华然,女乃遗我一握之椒,交情好也。此本淫乱之所由。○荍,祁饶反,郭云:「荆葵也。」芘音毗,又芳耳反。芣音浮,又芳九反。说音悦。遗,唯季反。好,呼报反。

[疏] 「谷旦」至「握椒」。

○毛以为,陈之女人见美景而说曰:朝日善明,曰可以往之所会之处矣。女人即弃其事业,假有绩者,于是以麻总而行,至于会所,要见男子。男子乃陈往日相好之事,语女人云:我往者语汝云:我视汝颜色之美如荍之华然。见我说汝,则遗我以一握之椒。弃其事业,作如此淫荒,故疾之也。○郑唯以鬷为总,言于是男女总集合行,为此淫乱。馀同。

[疏] 传「逝往」至「迈行」。

○正义曰:「逝,往」,《释诂》文。「迈,行」,《释言》文。鬷谓麻缕,每数一升而用绳纪之,故鬷为数。王肃云:「鬷数,绩麻之缕也。」

[疏] 笺「越于」至「合行」。

○正义曰:「越,于」,《释诂》文。《商颂》称「鬷假无言」,为总集之意,则此亦当然,故以鬷为总,谓男女总集而合行也。上章「于差」,谓男言择女;此言「于逝」,谓女往从男,故云曰往矣,谓之所会之处,谓女适与男期会之处也。

[疏] 传「荍,芘芣。椒,芬香」。

○正义曰:「荍,芘芣」,《释草》文。舍人曰:「荍,一名蚍衃。」郭璞曰:「今荆葵也,似葵,紫色。」谢氏云:「小草,多华少叶,叶又翘起。」陆机《疏》云:「芘芣,一名荆葵,似芜菁,华紫,绿色可食,微苦。」是也。椒之实芬香,故以相遗也。定本云「椒,芳物」。

[疏] 笺「男女」至「所由」。

○正义曰:言相说者,男说女而言其色美,女说男而遗之以椒,交相说爱,故言相也。知此二句皆是男辞者,言我视尔颜色之美,如芘芣之华。若是女辞,不得言男子色美如华也。思其往日相爱,今复会为淫乱,诗人言此者,本其淫乱,化之所由耳。

《东门之枌》三章,章四句。

《衡门》,诱僖公也。愿而无立志,故作是诗以诱掖其君也。诱,进也。掖,扶持也。○衡门,如字。衡,横也。沈云:「此古文横字。」诱音酉。愿音原,谨也。掖音亦。

[疏] 「《衡门》三章,章四句」至「其君」。

○正义曰:作《衡门》诗者,诱僖公也。以僖公懿愿而无自立之志,故国人作是《衡门》之诗以诱导扶持其君,诱使自强行道,令兴国致理也。经三章,皆诱之辞。

[疏] 笺「诱,进也。掖,扶持」。

○正义曰:「诱,进」,《释诂》文。《说文》云:「掖,持臂也。」僖二十五年《左传》云:「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谓持其臂而投之城外也。此言「诱掖」者,诱谓在前导之,掖谓在傍扶之,故以掖为扶持也。定本作「扶持」。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衡门,横木为门,言浅陋也。栖迟,游息也。笺云:贤者不以衡门之浅陋则不游息于其下,以喻人君不可以国小则不兴治致政化。

泌之洋洋,可以乐饥。泌,泉水也。洋洋,广大也。乐饥,可以乐道忘饥。笺云:饥者,不足于食也。泌水之流洋洋然,饥者见之,可饮以〈疒乐〉饥。以喻人君悫愿,任用贤臣则政教成,亦犹是也。○泌,悲位反。洋音羊。乐,本又作「〈疒乐〉」,毛音洛,郑力召反,沈云:「旧皆作乐字,晚《诗》本有作疒下乐,以形声言之,殊非其义。疗字当从疒下作尞。」案《说文》云:「〈疒乐〉,治也。」疗或〈疒乐〉字也。则毛止作乐,郑本作〈疒乐〉。下注放此。悫,苦角反。

[疏] 「衡门」至「乐饥」。

○毛以为,虽浅陋衡门之下,犹可以栖迟游息,以兴虽地狭小国之中,犹可以兴治致政。然贤者不以衡门之浅陋则不游息于其下,以喻人君不可以国小则不兴治致政,君何以不兴治致政乎?观泌水之流,洋洋广大,君可以乐道忘饥。何则?泌者泉水,涓流不已,乃至广大,况人君宁不进德?积小成大,乐道忘饥乎?此是诱掖之辞。○郑以下二句言泌水之流广大洋洋然,饥者可饮之以〈疒乐〉饥,以兴有大德贤者,人君可任之,以成德教。诱君以任贤臣。馀同。

[疏] 传「衡门」至「游息」。

○正义曰:《考工记·玉人》注云:「衡,古文横,假借字也。」然则衡、横义同,故知「衡门,横木为门」。门之深者,有阿塾堂宇,此唯横木为之,言其浅也。《释诂》云:「栖迟,息也。」舍人曰:「栖迟,行步之息也。」

[疏] 传「泌泉」至「忘饥」。

○正义曰:《邶国》有「毖彼泉水」,知泌为泉水。王肃云:「洋洋泌水,可以乐道忘饥。巍巍南面,可以乐治忘乱。」孙毓难肃云:「既巍巍矣,又安得乱?此言临水叹逝,可以乐道忘饥,是感激立志,慷慨之喻,犹孔子曰:『发愤忘食,不知老之将至云尔』。」案此传云「泌者,泉水」,又云「洋洋,广大」,则不可以逝川喻年老,故今为别解。案今定本作「乐饥」,观此传亦作「乐」,则毛读与郑异。

[疏] 笺「饥者」至「犹是」。

○正义曰:笺以经言「泌之洋洋,可以〈疒乐〉饥」,则是以水治饥,不宜视水为义。且下章劝君用贤,故易传以为喻「任用贤臣则政教成」也。饮水可以〈疒乐〉渴耳,而云〈疒乐〉饥者,饥久则为渴,得水则亦小〈疒乐〉,故言饥以为韵。

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笺云:此言何必河之鲂然后可食,取其口美而已。何必大国之女然后可妻,亦取贞顺而已。以喻君任臣何必圣人,亦取忠孝而已。齐,姜姓。○鲂音房。取音娶,下文同。

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笺云:宋,子姓。

[疏] 笺「齐,姜姓。宋,子姓」。

○正义曰:齐者,伯夷之后,伯夷主四岳之职,《周语》「祚四岳,赐姓曰姜」。宋者,殷之苗裔,契之后也。《殷本纪》云:「舜封契于商,赐姓曰子。」是「齐,姜姓。宋,子姓也」。

《衡门》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池》,刺时也。疾其君之淫昏,而思贤女以配君子也。○孔安国云:「停水曰池。」

[疏] 「《东门之池》三章,章四句」至「君子」。

○正义曰:此实刺君,而云刺时者,由君所化,使时世皆淫,故言刺时以广之。欲以配君,而谓之君子者,妻谓夫为君子,上下通称,据贤女为文,故称「以配君子」。经三章,皆思得贤女之事。疾其君之淫昏,序其思贤女之意耳,于经无所当也。

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兴也。池,城池也。沤,柔也。笺云:于池中柔麻,使可缉绩作衣服。兴者,喻贤女能柔顺君子,成其德教。○沤,乌豆反。缉,七立反,西州人谓绩为缉。

彼美淑姬,可与晤歌。晤,遇也。笺云:晤犹对也,言淑姬贤女,君子宜与对歌相切化也。○叔音淑,本亦作「淑」,善也。晤,五故反。

[疏] 「东门」至「晤歌」。

○正义曰:东门之外有池水,此水可以沤柔麻草,使可缉绩以作衣服,以兴贞贤之善女,此女可以柔顺君子,使可修政以成德教。既已思得贤女,又述彼之贤女。言彼美善之贤姬,实可与君对偶而歌也。以君淫昏,故思得贤女配之,与之对偶而歌,冀其切化,使君为善。

[疏] 传「池,城池。沤,柔」。

○正义曰:以池系门言之,则此池近在门外。诸诗言东门皆是城门,故以池为城池。《考工记·〈巾荒〉氏》「以涚水沤其丝」,注云:「沤,渐也。楚人曰沤,齐人曰涹。」乌禾反。然则沤是渐渍之名,此云「沤,柔」者,谓渐渍使之柔韧也。

[疏] 传「晤,遇」。

○正义曰:《释言》云:「遇,偶也。」然则传以晤为遇,亦为对偶之义,故王肃云:「可以与相遇歌,乐室家之事。」意亦与郑同。

[疏] 笺「晤犹」至「切化」。

○正义曰:所以欲使对歌者,以歌诗陈善恶之事,以感戒人君。君子得此贤女,宜与之对歌,相感切,相风化,以为善,故思之。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成九年《左传》引逸诗云:「虽有姬姜,无弃憔悴。」是以姬、姜为妇人美称也。

东门之池,可以沤纻。彼美淑姬,可与晤语。○纻,直吕反,字又作「苎」。

[疏] 「沤纻」。

○正义曰:陆机《疏》云:「纻亦麻也,科生,数十茎,宿根在地中,至春自生,不岁种也。荆、杨之间,一岁三收。今官园种之,岁再刈,刈便生。剥之以铁若竹,挟之表,厚皮自脱,但得其里韧如筋者,谓之徽纻。今南越纻布皆用此麻。

东门之池,可以沤菅。彼美淑姬,可与晤言。言,道也。○菅,古颜反。茅已沤为菅。

[疏] 「沤菅」。

○正义曰:《释草》云:「白华,野菅。」郭璞曰:「茅属白华。」笺云:「人刈白华于野,已沤之,名之为菅。」然则菅者已沤之名,未沤则但名为茅也。陆机《疏》云:「菅似茅,而滑泽无毛,根下五寸中有白粉者柔韧,宜为索,沤乃尤善矣。」

《东门之池》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杨》,刺时也。昏姻失时,男女多违。亲迎,女犹有不至者也。○迎,鱼敬反,下注同。

[疏] 「《东门之杨》二章,章四句」至「至者」。

○正义曰:毛以昏姻失时者,失秋冬之时。郑以为失仲春之时。言「亲迎,女犹不至」,明不亲迎者相违众矣,故举不至者,以刺当时之淫乱也。言相违者,正谓女违男,使昏姻之礼不成。是男女之意相违耳,非谓男亦违女也。经二章,皆上二句言昏姻失时,下二句言亲迎而女不至也。

东门之杨,其叶牂牂。兴也。牂牂然,盛貌。言男女失时,不逮秋冬。笺云:杨叶牂牂,三月中也。兴者,喻时晚也,失仲春之月。○牂,子桑反。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期而不至也。笺云:亲迎之礼以昏时,女留他色,不肯时行,乃至大星煌煌然。○煌音皇。

[疏] 「东门」至「煌煌」。

○毛以为,作者以杨叶初生,兴昏之正时。杨叶长大,兴晚于正时。故言东门之杨,其叶已牂牂然而大矣。杨叶已大,不复见其初生之时,以兴岁之时月已至于春夏矣。时节已晚,不复及其秋冬之时。又复淫风大行,女留他色,不从男子。亲迎者用昏时以为期,今女不肯时行,至于明星煌煌然,而夜已极深,而竟不至。礼当及时配合,女当随夫而行,至使昏姻失时,男女相违如是,故举以刺时也。○郑以失时谓在仲春之后为异,其义则同。

[疏] 传「牂牂」至「秋冬」。

○正义曰:此刺昏姻失时,而举杨叶为喻,则是以杨叶初生喻正时,杨叶已盛喻过时。毛以秋冬为昏之正时,故云男女失时,不逮秋冬也。秋冬为昏,无正文也。《邶风》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知迎妻之礼,当在冰泮之前。荀卿书云:「霜降逆女,冰泮杀止。」霜降,九月也。冰泮,二月也。然则荀卿之意,自九月至于正月,于礼皆可为昏。荀在焚书之前,必当有所凭据。毛公亲事荀卿,故亦以为秋冬。《家语》云:「群生闭藏为阴,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以合男女,穷天数也。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业起,昏礼杀于此。」又云:「冬合男女,春颁爵位。」《家语》出自孔冢,毛氏或见其事,故依用焉。《地官·媒氏》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唯谓三十之男,二十之女,所以蕃育人民,特令以仲春会耳。其男未三十,女未二十者,皆用秋冬,不得用仲春也。

[疏] 笺「杨叶」至「之月」。

○正义曰:笺亦以杨叶之盛,兴晚失正时也。郑言「杨叶牂牂,三月中」者,自言叶盛之月,不以杨叶为记时也。董仲舒曰:「圣人以男女阴阳,其道同类,观天道向秋冬而阴气来,向春夏而阴气去,故古人霜降始逆女,冰泮而杀止,与阴俱近而阳远也。」郑以昏姻之月唯在仲春,故以喻晚失仲春之月。郑不见《家语》,不信荀卿,以《周礼》指言「仲春之月,令会男女」,故以仲春为昏月。其《邶风》所云,自谓及冰泮行请期礼耳,非以冰之未泮已亲迎也。毛、郑别自凭据,以为定解,诗内诸言昏月,皆各从其家。

[疏] 传「期而不至」。

○正义曰:序言「亲迎,而女犹有不至」者,则是终竟不至,非夜深乃至也。言「明星煌煌」者,男子待女至此时不至,然后始罢,故作者举其待女不得之时,非谓此时至也。传嫌此时女至,故辨之云「期而不至」,言期以昏时至,此时犹不至也。

[疏] 笺「亲迎」至「煌煌然」。

○正义曰:《士昏礼》「执烛前马」,是亲迎之礼以昏也。用昏者,取阳往阴来之义。女不从夫,必为异人之色,故云「女留他色,不肯时行,乃至大星煌煌然」。亦言至此时不至。

东门之杨,其叶肺肺。肺肺,犹牂牂也。○肺,普贝反,又蒲贝反。昏以为期,明星晢晢。晢晢,犹煌煌也。○晢,之世反。

《东门之杨》二章,章四句。

《墓门》,刺陈佗也。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不义者,谓弑君而自立。○它,本亦作「佗」,同徒多反,五父也。《史记》以为厉公。杀,音试,本又作「弑」同。

[疏] 「《墓门》二章,章六句」至「民焉」。

○正义曰:陈佗身行不义,恶加万民,定本直云「民」,无「万」字。由其师傅不良,故至于此。既立为君,此师傅犹在,陈佗乃用其言,必将至诛绝。故作此诗以刺佗,欲其去恶傅,而就良师也。经二章,皆是戒佗,令去其恶师之辞。

[疏] 笺「不义」至「自立」。

○正义曰:不义之大,莫大弑君也。《春秋》桓五年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左传》云:「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是陈佗弑君自立之事也。如传文,则陈佗所杀大子免。而谓之弑君者,以免为大子,其父卒,免当代父为君。陈佗杀之而取国,故以弑君言之。序言「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则佗于弑君之前,先有此恶师也。经云「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欲令佗诛退恶师。则弑君之后,恶师仍在。何则?诗者,民之歌咏,必恶加于民,民始怨刺。陈佗未立为君,则身为公子,爵止大夫,虽则恶师,非民所恨。今作诗刺之,明是自立之后也。戒之令去恶师,明是恶师未去也。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兴也。墓门,墓道之门。斯,析也。幽间希行,用生此棘薪,维斧可以开析之。笺云:兴者,喻陈佗由不睹贤师良傅之训道,至陷于诛绝之罪。○斯,所宜反,又如字,又音梳。郑注《尚书》云:「斯,析也。」《尔雅》云:「斯、侈,离也。」孙炎云:「斯,析之离。」读者如字。析,星历反。闲音闲。睹,都鲁反,又作「覩」。夫也不良,国人知之。夫,傅相也。笺云:良,善也。陈佗之师傅不善,群臣皆知之。言其罪恶着也。○相,息亮反。

知而不已,谁昔然矣。昔,久也。笺云:已犹去也。谁昔,昔也。国人皆知其有罪恶,而不诛退,终致祸难,自古昔之时常然。○去,羌吕反。难,乃旦反。

[疏] 「墓门」至「然矣」。

○正义曰:言墓道之门,幽闲由希睹人行之迹,故有此棘。此棘既生,必得斧乃可以开析而去之。以兴陈佗之身不明,由希睹良师之教,故有此恶。此恶既成,必得明师乃可以训道而善之。非得明师,恶终不改,必至诛绝,故又戒之云:汝之师傅不善,国内之人皆知之矣。何以不退去之乎?欲其退恶傅,就良师也。

[疏] 传「墓门」至「析之」。

○正义曰:《春官·墓大夫职》注云:「墓,冢茔之地,孝子所思慕之处。」然则茔域谓之墓。墓入有门,故云墓门,墓道之门。《释言》云:「斯,离也。」孙炎曰:「斯,析之离。」是斯为析义也。

[疏] 笺「兴者」至「之罪」。

○正义曰:笺以传释经文,不解兴意,故述兴意以申传也。弑君之贼,于法当诛其身,绝其祀,故云「陷于诛绝之罪」。

[疏] 传「夫,傅相」。

○正义曰:序云「无良师傅」,故知「夫也不良」,正谓师傅不良也。《郊特牲》云:「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注云:「夫之言丈夫也。夫或为傅。」言「或为傅」者,正谓此训夫为傅也。师傅当以辅相人君,故云「傅相」。

[疏] 传「昔,久」。

○正义曰:传称古曰在昔,昔是久远之事,故为久也。

[疏] 笺「已犹」至「常然」。

○正义曰:「谁昔,昔也」,《释训》文。郭璞曰:「谁,发语辞。与传『昔,久』同也。」今定本为「谁昔,昔也」,合《尔雅》。俗为「谁,疑辞也」。

墓门有梅,有鸮萃止。梅,柟也。鸮,恶声之鸟也。萃,集也。笺云:梅之树善恶自尔,徒以鸮集其上而鸣,人则恶之,树因恶矣。以喻陈佗之性本未必恶,师傅恶,而陈佗从之而恶。○鸮,户骄反。萃,徂醉反。柟,冉盐反。则恶,乌路反。夫也不良,歌以讯之。讯,告也。笺云:歌,谓作此诗也。既作,又使工歌之,是谓之告。○讯又作「谇」,音信,徐息悴反,告也。《韩诗》:「讯,谏也。」

讯予不顾,颠倒思予。笺云:予,我也。歌以告之,汝不顾念我言,至于破灭。颠倒之急,乃思我之言。言其晚也。

[疏] 「墓门」至「思予」。

○正义曰:言墓道之门有此梅树,此梅善恶自耳,本未必恶,徒有鸮鸟来集于其上而鸣,此鸮声恶,梅亦从而恶矣。以兴陈佗之身有此体性,此性善恶自然,本未必恶,正由有恶师来教之,此师既恶,陈佗亦从而恶也。佗师既恶,而不能退去,故又戒之:汝之师傅也不善,故我歌是诗以告之。我既告汝,汝得我言而不顾念之。至于颠倒之急,然后则乃思我之言耳。至急乃思,则无及于事。今何以不用我言乎?

[疏] 传「梅柟」至「萃集」。

○正义曰:「梅,柟「,《释木》文。鸮,恶声之鸟,一名鵩,与枭异。枭一名鸱。《瞻卬》云「为枭为鸱」,是也。俗说以为鸮即上枭,非也。陆机《疏》云:「鸮大如班鸠,绿色,恶声之鸟也。入人家,凶。贾谊所赋鵩鸟是也。其肉甚美,可为羹〈月隺〉,又可为炙。汉供御物,各随其时,唯鸮冬夏尚施之,以其美故也。」

[疏] 传「讯,告也」。

○正义曰:《释诂》文。笺以歌告之,有口告之嫌,故辨之云:「歌,谓作此诗,使工歌之以告君,是谓之告。」

《墓门》二章,章六句。

《防有鹊巢》,忧谗贼也。宣公多信谗,君子忧惧焉。

[疏] 「《防有鹊巢》二章,章四句」至「惧焉」。

○正义曰:忧谗贼者,谓作者忧谗人,谓为谗以贼害于人也。经二章,皆上二句言宣公致谗之由,下二句言己忧谗之事。

防有鹊巢,邛有旨苕。兴也。防,邑也。邛,丘也。苕,草也。笺云:防之有鹊巢,邛之有美苕,处势自然。兴者,喻宣公信多言之人,故致此谗人。○邛,其恭反。苕,徒雕反。

谁侜予美?心焉忉忉!侜,张诳也。笺云:谁,谁谗人也。女众谗人,谁侜张诳,欺我所美之人乎?使我心忉忉然。所美谓宣公也。○侜,陟留反,《说文》云:「有雍蔽也。」「予美」,《韩诗》作娓,音尾。娓,美也。忉,都劳反,忧也。诳,九况反。

[疏] 「防有」至「忉忉」。

○正义曰:言防邑之中有鹊鸟之巢,邛丘之上有美苕之草,处势自然。以兴宣公之朝有谗言之人,亦处势自然。何则?防多树木,故鹊鸟往巢焉。邛丘地美,故旨苕生焉。以言宣公信谗,故谗人集焉。公既信此谗言,君子惧己得罪,告语众谗人辈,汝等是谁诳欺我所美之人宣公乎?而使我心忉忉然而忧之。

[疏] 传「防,邑。邛,丘。苕,草」。

○正义曰:以鹊之为鸟,畏人而近人,非邑有树木,则鹊不应巢焉,故知防是邑也。土之高处,草生尤美,故邛为丘。《邶风》称「旄丘有葛」,《墉风》称「阿丘有虻」,是美草多生于高丘也。《苕之华》传云:「苕,陵苕。」此直云「苕,草」。彼陵苕之草好生下湿,此则生于高丘,与彼异也。陆机《疏》云:「苕,苕饶也。幽州人谓之翘饶。蔓生,茎如劳豆而细,叶似蒺藜而青,其茎叶绿色,可生食,如小豆藿也。」

[疏] 传「侜,张诳」。

○正义曰:《释训》文。郭璞曰:「幻惑欺诳人者。」

[疏] 笺「谁谗」至「宣公」。

○正义曰:言谁侜予美者,是就众谗人之内,告问是谁为之,故云「谁,谁谗人也」。臣之事君,欲君美好,不欲使谗人诳之,故谓君为所美之人。

中唐有甓,邛有旨鹝。中,中庭也。唐,堂涂也。甓,令适也。鹝,绶草也。○甓,薄历反。鹝,五历反。令音零,字书作「瓴」。适,都历反,字书作「甋」。绶音受。

[疏] 传「中中」至「绶草」。

○正义曰:以唐是门内之路,故知中是中庭。《释宫》云:「庙中路谓之唐。堂途谓之陈。」李巡曰:「唐,庙中路名。」孙炎引诗云:「中唐有甓。堂途,堂下至门之径也。」然则唐之与陈,庙庭之异名耳,其实一也,故云「唐,堂涂也」。《释宫》又云:「瓴甋谓之甓。」李巡曰:「瓴甋一名甓。」郭璞曰:「〈鹿瓦〉砖也。今江东呼为瓴甓。」「鹝,绶」,《释草》文。郭璞曰:「小草有杂色,似绶也。」陆机《疏》云:「鹝五色作绶文,故曰绶草。」

谁侜予美?心焉惕惕。惕惕犹忉忉也。

《防有鹊巢》二章,章四句。

《月出》,刺好色也。在位不好德,而说美色焉。○好,呼报反,序同。说音悦,《泽陂》诗同。

[疏] 「《月出》三章,章四句」至「色焉」。

○正义曰:人于德、色,不得并时好之。心既好色则不复好德,故经之所陈唯,言好色而已。序言不好德者,以见作诗之意耳,于经无所当也。经三章,皆言在位好色之事。

月出皎兮,兴也。皎,月光也。笺云:兴者,喻妇人有美色之白晢。○皦,古了反,本又作「皎」。晳,星历反。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僚,好貌。舒,迟也。窈纠,舒之姿也。○佼,字又作「姣」,古卯反,《方言》云:「自关而东,河、侪之间,凡好谓之姣。」僚,本亦作「嫽」,同音了。窈,乌了反,又于表反。纠,其赵反,又其小反,一音其了反,《说文》音已小反,又居酉反。

劳心悄兮!悄,忧也。笺云:思而不见则忧。○悄,七小反。

[疏] 「月出」至「悄兮」。

○正义曰:言月之初出,其光皎然而白兮,以兴妇人白晢,其色亦皎然而白兮。非徒面色白晢,又是佼好之人,其形貌僚然而好兮,行止舒迟,姿容又窈纠然而美兮。思之既甚,而不能见之,勤劳我心,悄然而忧闷兮。在位如是,故陈其事以刺之。

[疏] 传「皎,月光」。

○正义曰:《大车》云「有如皦日」,则皦亦日光。言月光者,皦是日光之名耳,以其与月出共文,故为月光。

[疏] 传「僚好」至「之姿」。

○正义曰:皎兮喻面色皎然,谓其形貌。僚为好貌,谓其形貌好,言色美身复美也。舒者,迟绶之言,妇人行步,贵在舒绶。言舒时窈纠兮,故知窈纠是舒迟之姿容。

[疏] 传「悄,忧」。正义曰:《释训》云「悄悄,愠也」,故为忧。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忧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皓,胡老反。刘,本引作「懰」,力久反,好貌。《埤苍》作「嬼」,嬼,妖也。忧,于久反,舒貌。慅,七老反,忧也。燎,力召反,又力吊反。夭,于表反。惨,七感反,忧也。

《月出》三章,章四句。

《株林》,刺灵公也。淫乎夏姬,驱驰而往,朝夕不休息焉。夏姬,陈大夫妻,夏征舒之母,郑女也。征舒字子南,夫字御叔。○株林,陟朱反。株林,夏氏邑也。夏,户雅反,注下同。御,鱼吕反,又如字。

[疏] 「《株林》二章,章四句」至「息焉」。

○正义曰:作《株林》诗者,刺灵公也。以灵公淫于夏氏之母,姬姓之女,疾驱其车马,驰走而往,或早朝而至,或向夕而至,不见其休息之时,故刺之也。经二章,皆言灵公往淫夏姬朝夕不息之事。「说于株野」,是夕至也。「朝食于株」,是朝至也。

[疏] 笺「夏姬」至「御叔」。

○正义曰:宣九年《左传》称「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十年经云:「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传曰:「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汝。』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昭二十八年《左传》叔向之母论夏姬云:「是郑穆公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而天锺美于是。」《楚语》云:「昔陈父子夏为御叔娶于郑穆公女,生子南,子南之母乱陈而亡之。」是言夏姬所出及夫、子名字。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株林,夏氏邑也。夏南,夏征舒也。笺云:陈人责灵公,君何为之株林,从夏氏子南之母,为淫泆之行?○泆音逸。行,下孟反。

匪适株林,从夏南!笺云:匪,非也。言我非之株林,从夏氏子南之母,为淫泆之行,自之他耳。抵拒之辞。○抵,都礼反。

[疏] 「胡为」至「夏南」。

○正义曰:株林者,夏氏之邑。灵公数往彼邑,淫于夏姬,国人责之云:君何为于彼株林之邑,从夏氏子南之母为淫泆兮?灵公为人所责,抵拒之云:我非是适彼株林之邑,从夏氏子南之母兮,我别自适之他处耳。一国之君,如此淫泆,故刺之。定本无「兮」字。

[疏] 传「株林」至「征舒」。

○正义曰:灵公适彼株林,从夏南,故知株林是夏氏之邑。邑在国外,夏姬在邑,故适邑而从夏姬也。征舒祖字子夏,故为夏氏。征舒字子南,以氏配字,谓之夏南。楚杀征舒,《左传》谓之「戮夏南」,是知夏南即征舒也。实从夏南之母,言从夏南者,妇人夫死从子,夏南为其家主,故以夏南言之。

[疏] 笺「匪非」至「之辞」。

○正义曰:以文辞反覆,若似对答,前人故假为抵拒之辞。非是面争。王肃云:「言非欲适株林从夏南之母,反覆言之,疾之也。」孙毓以王为长。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乘我乘驹,朝食于株。大夫乘驹。笺云:我,国人。我,君也。君亲乘君乘马,乘君乘驹,变易车乘,以至株林。或说舍焉,或朝食焉,又责之也。马六尺以下曰驹。

[疏] 「驾我」至「于株」。

○正义曰:此又责君数往株邑。言君何为驾我君之一乘之马,向夕而说舍于株林之野,何故得乘我君之一乘之驹,早朝而食于株林之邑乎?言公朝夕往来,淫泆不息,可恶之甚,故刺之也。

[疏] 传「大夫乘驹」。

○正义曰:《皇皇者华》说大夫出使,经云「我马维驹」,是大夫之制,礼当乘驹也。此传质略。王肃云:「陈大夫孔宁、仪行父与君淫于夏氏。」然则王意以为乘我驹者,谓孔仪从君适株,故作者并举以恶君也。传意或当然。

《株林》二章,章四句。

《泽陂》,刺时也。言灵公君臣淫于其国,男女相说,忧思感伤焉。君臣淫于国,谓与孔宁、仪行父也。感伤,谓涕泗滂沱。○陂,彼皮反。思,息嗣反。父音甫。涕,他弟反,自目曰涕。泗音四,自鼻曰泗。滂,普光反。沱,徒何反,下文同。

[疏] 「《泽陂》三章,章六句」至「伤焉」。

○正义曰:作《泽陂》诗者,刺时也。由灵公与孔宁、仪行父等君臣并淫于其国之内,共通夏姬,国人效之,男女递相悦爱,为此淫泆。毛以为,男女相悦,为此无礼,故君子恶之,忧思感伤焉。忧思时世之淫乱,感伤女人之无礼也。男女相悦者,章首上二句是也。感伤者,次二句是也。忧思者,下二句是也。言灵公君臣淫于其国者,本其男女相悦之由,由化效君上,故言之耳,于经无所当也。经先感伤,序先忧思者,经以章首二句既言男女之美好,因伤女而为恶行,伤而不己,故至于忧思,事之次也。序以感伤忧思,为事既同,取其语便,故先言忧思也。郑以为,由灵公君臣淫于其国,故国人淫泆,男女相悦。聚会则共相悦爱,别离则忧思感伤,言其相思之极也。男女相悦者,章首上二句是也。忧思者,次二句是也。感伤者,下二句是也。毛于「伤如之何」下传曰「伤无礼」,则是君子伤此「有美一人」之无礼也,「伤如之何」。既伤「有美一人」之无礼,「寤寐无为」二句又在其下,是为忧思感伤时世之淫乱也。此君子所伤,伤此「有美一人」,而「有美一人」又承蒲、荷之下,则蒲、荷二物共喻一女。上二句皆是男悦女之辞也。经文止举其男悦女,明女亦悦男,不然则不得共为淫矣。故序言「男女相悦」以明之。三章大意皆同。首章言荷,指芙蕖之茎。卒章言菡萏,指芙蕖之华。二者皆取华之美以喻女色,但变文以取韵耳。二章言兰者,兰是芬香之草,喻女有善闻。此淫泆之女,必无善声闻,但悦者之意言其善耳。郑以为,首章上二句,同姓之中有男悦女、女悦男,是其男女相悦也。次二句言离别之后,不能相见,念之而为忧思也。既忧不能相见,故下二句感伤而泪下。首章言荷,喻女之容体。二章言莲,喻女之言信。卒章言菡萏,以喻女之色美。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兴也。陂,泽障也。荷,芙蕖也。笺云:蒲,柔滑之物。芙蕖之茎曰荷,生而佼大。兴者,蒲以喻所说男之性,荷以喻所说女之容体也。正以陂中二物兴者,喻淫风由同姓生。○荷音荷。障,章亮反。夫音符,本亦作「芙」,下同。渠,其居反,本亦作「蕖」。茎,幸耕反。佼,古卯反。有美一人,伤如之何!伤无礼也。笺云:伤,思也。我思此美人,当如之何而得见之。

寤寐无为,涕泗滂沱。自目曰涕,自鼻曰泗。笺云:寤,觉也。○觉音教。

[疏] 「彼泽」至「滂沱」。

○毛以为,彼泽之陂障之中,有蒲与荷之二草。蒲之为草甚柔弱,荷之为叶极美好。以兴陈国之中,有男悦女云:汝体之柔弱如蒲然,颜色之美如荷然。男女淫泆,相悦如此。君子见其淫乱,乃感伤之。彼男所悦者,有美好之一人,美好如是,不能自防以礼。不以礼,可伤乎,知可如之何。既不可奈何,乃忧思时世之淫乱,寤寐之中更无所为,念此风俗伤败,目涕鼻泗一时俱下,滂沱然也。郑以为,彼泽之陂障之中,有蒲与荷之二草,以喻同姓之中,有男与女之二人。蒲之草甚柔滑,荷之茎极佼好。女悦男云:汝之体性滑利如蒲然。男悦女云:汝之形容佼大如荷然。聚会之时,相悦如是。及其分离,则忧思相忆。男忆女云:有美好之一人,我思之而不能见,当如之何乎?既不能见,益复感伤,觉寝之中,更无所为,念此美女涕泗滂沱然。淫风如此,故举以刺时也。

[疏] 传「陂,泽障。荷,芙蕖」。

○正义曰:泽障,谓泽畔障水之岸。以陂内有此二物,故举陂畔言之,二物非生于陂上也。《释草》云:「荷,芙蕖。其茎茄,其叶蕸,其本蔤,其华菡萏,其实莲,其根藕,其中的,的中薏。」李巡曰:「皆分别莲茎叶华实之名。菡萏,莲华也。的,莲实也。薏,中心也。」郭璞曰:「蔤,茎下白蒻在泥中者。今江东人呼荷华为芙蓉,北方人便以藕为荷,亦以莲为荷。蜀人以藕为茄。或用其母为华名,或用根子为母叶号。此皆名相错,习俗传误,失其正体者也。」陆机《疏》云:「莲青皮里白子为的,的中有青为薏,味甚苦。故里语云『苦如薏』是也。」传正解荷为芙蕖,不言兴意。以下传云「伤无礼」者,伤「有美一人」,则此「有蒲与荷」,共喻美人之貌。蒲草柔滑,荷有红华,喻必以象,当以蒲喻女之容体,以华喻女之颜色。当如下章言菡萏,而此云荷者,以荷是此草大名,故取荷为韵。

[疏] 笺「蒲柔」至「姓生」。

○正义曰:如《尔雅》,则芙蕖之茎曰茄。此言荷者,意欲取茎为喻,亦以荷为大名,故言荷耳。樊光注《尔雅》,引《诗》「有蒲与茄」,然则《诗》本有作「茄」字者也。笺以序云「男女相悦」,则经中当有相悦之言,以蒲喻所悦男之性。女悦男,言男之心性和柔似蒲也。荷以喻所悦女之容体。男悦女,言女形体佼大如荷也。正以陂中二物兴者,淫风由同姓生,二物共在一陂,犹男女同在一姓。

[疏] 笺「伤思」至「见之」。

○正义曰:「伤,思」,《释言》文。以《溱洧》、《桑中》亦刺淫泆,举其事而恶自见,其文皆无哀伤之言,此何独伤其无礼,至于涕泗滂沱,辗转伏枕也?故易传以为思美人不得见之而忧伤也。孙毓以笺义为长。

[疏] 传「自目」至「曰泗」。

○正义曰:「经、传言陨涕出涕,皆谓泪出于目。泗既非涕,亦涕之类,明其泗出于鼻也。

彼泽之陂,有蒲与蕳。蕳,兰也。笺云:蕳当作「莲」。莲,芙蕖实也。莲以喻女之言信。○蕳,毛古颜反,郑改作「莲」,练田反。

[疏] 传「蕳,兰」。

○正义曰:以《溱洧》「秉蕳」为执兰,则知此蕳亦为兰也。兰是芬香之草,盖喻女有声闻。

[疏] 笺「蕳当」至「言信」。

○正义曰:以上下皆言蒲、荷,则此章亦当为荷,不宜别据他草。且兰是陆草,非泽中之物,故知兰当作「莲」,莲是荷实,故喻女言信实。有美一人,硕大且卷。卷,好貌。○卷,本又作「婘」,同其员反。

寤寐无为,中心悁悁。悁悁,犹悒悒也。○悁,乌玄反。

[疏] 传「悁悁,犹悒悒」。

○正义曰:俗本多无之。

彼泽之陂,有蒲菡萏。菡萏,荷华也。笺云:华以喻女之颜色。○菡,本又作「莟」,又作「〈函欠〉」,户感反。萏,本又作「<img src="pic/B15L.bmp">」,大感反。有美一人,硕大且俨。俨,矜庄貌。寤寐无为,辗转伏枕。○辗,张辇反,本又作「展」。

《泽陂》三章,章六句。

陈国十篇,二十六章,百二十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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