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志》凡例
一、贵州旧志为纲三十二,以类附见者十二。如关梁附见于山川邮传,附见于城池,义类殊未妥协。今列天文、地理等八纲,用统众目,以类相从,似觉有条不紊。一旧志舆图之说,止载全省,《总图》各府俱缺。今黔省幅𢄙,割楚、蜀、粤西府州县卫以附益之,渐为恢扩。因推广旧志之意,每图各系以说。
一、建置。旧志载在大事考所序太略,粤稽、上古黔虽不通中国,自唐、宋以来所置覊縻州县,颇有沿革可考。今悉据歴代地理志补入。
一、疆域旧志止有东西南北四至而无四隅,考建置郡邑,犬牙相入者甚多,详列四隅,所以正经界也。今悉为补入。
一,山川旧志,方向先后无一定次第,今仿《一统志》体例:先城内,次城外,先东,次东南,次南,次西南,次西,次西北,次北,次东北,俱先近而后逺,其山水之名,亦分先后,以类相从,凡山先山,次峰岭冈坡,次岩崖石壁,次墱坪阪,原次囤箐谷,洞迳,其名不经见者,俱次于后,若一山中,又有坡岭岩洞者,即连而及之,不另为类。凡水先江,次河海,次川湖滩溪,次涧潭、水泉,次洲渚峡洪,次湾泊池塘,次堰陂坝、闸渠、沟井,其名不经见者,仿山例。
一古迹如废城、古戍之类,必须注明在城,何方去城逺近,庶有迹可考。今从各府州县志册及《明一统志》、《续文献通考》诸书,叅考互订,得其方向者十之五六,备列于前。其无可考者,彚载于末,以俟博识者一。苗蛮,种类虽夥,其形状服食,究亦相去不远。旧志每种各绘一图,似转觉支离,不如删去。葢其性情风俗,备于纪载,不必按图而考索也。
一,风俗原与教化移易。黔自元以前,本属苗徼,自明以后,始渐被文明。然前此椎结侏𠌯之俗,固不可没也。因考汉、唐、宋以来西南夷、南诏各传中,有属在黔地者,书之于前,庶有原委。
一、学校旧志附载乐仪,夫黔之有志,以志黔事也。若圣朝礼乐,乃天下所同,固可不载其各府州县义学,俱注明建于何地,以补旧志之略?
一,田赋旧额新垦,歴年各异。今照乾隆四年征收赋役,开载其省府总数及州县细数一一详书,至苗疆屯田类附于后,以备查考。
一,黔省财赋,无多经费,尝仰给外省。查旧志,惟兵饷一项,载在兵防驿站工食,载在邮传。然官役、俸工、师生饩廪、鞭春、祭祀之属,既皆著于令甲,不宜缺而不书。今设经费一门,以免遗漏。
一,周礼》,地官之属,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即今常平仓之遗法我。
国家令天下直省府州县,皆设立义仓,以备荒歉,诚重积贮,以厚民生之至意。今黔省各府州县,皆有积贮,而旧志独不载,殊为缺,然特为补入。
一、物产旧志于贵阳首府列通产于前,专产于后,而间见杂出,未免眉目不清。今以通产尽列于前,方列专产于后。其通产专产次序,首榖,次蔬,次货,次果,次药,次草,次花木,次羽毛鳞介各府,俱照此彚编,以免参差。
「一、职官:旧志文自知县以上,武自副将以上方录,今因之。
一、名宦,与乡贤俱祀于学宫,载在祀典,近奉特㫖,慎重查核去留,皆有册籍,今将前朝中已载旧志者,照旧载入其旧志所遗,而郭青《螺黔记》及各省《通志》所载乡贤而宦于黔与名宦而黔籍者,悉为补入。至于
国朝名宦,惟以册为据,册所不收及册所汰去者,虽载旧志,亦不敢收入。
一、黔省自明世设立卫所,多以土人为流官如指挥、千户之类
,其有政绩者,或入名宦,或入乡贤,湏有一定之例,旧志未加分晰,如同一千戸也,贵筑、朱暹、陈铣则入人物,龙里井孚则入名宦,同一威清指挥也,张贵、张晟则入人物,杨遵则入名宦,不特此也,一毛胜也,既入名宦,又入人物,张信亦然,一井孚呉徳也。既入名宦,又入忠烈,错杂重复,如此类者,难以悉数,窃意名宦,当以官为主,人物当以地为主,以土人为土官如宣慰、宣抚、长官、司土、同知、通判之类
,有功于其土者,则列之人物,以土人为流官,有功于其土及邻郡县者,则列之名宦,其已见者,即不复重书,似为清晰。
一、黔省自明世始设流官,故载在名宦者,惟明最多。旧志虽以年代为次,然文武错列,崇卑无序。今仿职官例,文武分编,以官职宪纲为序,其中仍各照年代编次。
一、黔省未立,郡县以前,皆土司也。既设郡县,后屡勤征讨者,亦土司也。旧志止载现在承袭者一人,未免太略。今照承袭之册详书其世系即已革除者,亦取其始末书之,以备查考。而水西安氏、播州杨氏,其为害尤钜,详其本末,附于后。
一、大事考一门,诸《志》所无,昉于郭青《螺黔记》,其中所载,即兵防、田赋、职官中诸事。若详载,则嫌于重复简截,又苦于漏遗。今将所载事迹,分入各门中,惟土司苖蛮为黔患之最钜,自殷宗伐鬼方,三年乃克,嗣后寻于干戈,以行征讨,无代无之。今设师旅考》一门,附于《武备志》之内。其中或剪除于未萌,或招徕懐服,不烦挞伐者,悉记之。葢上兵伐谋与不战,而屈人之兵皆师旅中善之善者也。
一、旧志无乡贤名目,葢即以人物为乡贤也。不知孝义勇烈隐逸之士,孰非人物乎?即外来流寓方外仙释之属,皆人物之选也。今立人物为纲,以统《乡》、《贤》、《孝义》诸目。
一、旧志设勇烈一门,凡流官及土人死事者,俱载其内。礼曰:圣人之制祭祀也,以死勤事则祀之,能死其官,即不愧名宦之目,不必别以烈名。且烈者,必勇而忠,实烈之本也。今易勇烈曰忠烈,凡土人之有爵位而能死事者,悉载焉,其士庶人之致命遂志者,则列之孝义国于天地,必有与立忠臣义士所以为天地扶植纲常者,故居宦迹文学之前一册中,汰去之乡贤,亦有歴官颇著声称,因无功徳于乡里而去之者。然宦辙所至,政绩可纪,驰声艺苑,掞藻天庭,虽无徳于乡,未始不足增乡邑之色,若竟摈置不録,是反不如小道之方技,异端之仙释,得以有传也。今设宦迹、文学二门,为人物之目,庶于。
国典乡评,两不相悖。
一、列女。凡旧志所载者仍之,新收者以题旌、年分先后为次,其未经。
题旌而年分合例,苦节可风,据府州县志册及申详藩司、巡抚衙门现在陆续具。
题者悉为编载,庶潜徳幽光,不致终于泯没,一流寓须,其人名重,当时事迹可传于后者,方为收録,庶㡬地以人传。旧志中有止载某人以某官谪来,并不书其事迹者。黔虽僻远,亦奚藉此无足重轻之迁客,以溷纪载乎?今遍加查考,有事迹可传者书之,其无可传者,削去其谪官而能举其官之职者,收入名宦。若王守仁之倡明理学,虽系谪官,仍载流寓,葢其功业,固不闗龙场驿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