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上篇三·告子下篇
告子上篇
二六
前既释仁义之心与知觉运动之心虽同而实异,今此又概言心而即已别乎小体。若以此所言心为仁义之心,则仁义为实有而思为虚位。若以此为知觉运动之心,而何以又云知觉运动之心,俗儒亦求之,异端亦求之,而不但大人也?愚固曰「于同显异,而后可于异明同」 也。
孟子于此,昌言之曰「心之官则思」,今试于当体而反考之。知为思乎,觉为思乎,运动为思乎?知而能知,觉而能觉,运动而能运动,待思而得乎,不待思而能乎?所知、所觉、所运动者,非两相交而相引者乎?所知所觉、以运以动之情理,有不蔽于物而能后物以存、先物而有者乎?所知一物,则止一物。如知鸠为鸠,则蔽于鸠,不能通以知鹰。觉、运动亦如之。审此,则此之言心,非知觉运动之心可知已。
只缘后世佛、老之说充斥天下,人直不识得个心,将此知觉运动之灵明抵代了。其实者知觉运动之灵明,只唤作耳目之官。释氏谓之见性、闻性,又唤他做性。虽说来分裂,则似五官有五性,其实此灵明之随体发用者,未尝不一。故释氏说闻梅流涎、履高足酸,也只在者上面向荆榛寻路,稍通一线,便谓圆通。真陋哉其言之也!
孟子说此一「思」字,是千古未发之藏,与周书言「念」,论语言「识」,互明性体之大用。念与识则是圣之事,思则是智之事。范氏心箴偏遗下「思」字,只说得活动包含底,则虽有三军而帅已夺矣。
今竟说此「思」字便是仁义之心,则固不能。然仁义自是性,天事也;思则是心官,人事也。天与人以仁义之心,只在心里面。唯其有仁义之心,是以心有其思之能,不然,则但解知觉运动而已。犬牛有此四心,但不能思。此仁义为本而生乎思也。盖仁义者,在阴阳为其必效之良能,在变合为其至善之条理,元有纹理机芽在。纹理是条理,机芽是良能。故即此而发生乎思,如甲必坼,若勾必萌;非块然一气,混杂椎钝,不能有所开牖也。故曰「天之所与我」,与我以仁义,即便与我以思也。此从乎生初而言也。
乃心唯有其思,则仁义于此而得,而所得亦必仁义。盖人饥思食,渴思饮,少思色,壮思斗,老思得,未尝不可谓之思,而思之不必得,乃不思而亦未尝不得。得之有命。其得不得之一因乎思者,唯仁义耳。此思为本而发生乎仁义,亦但生仁义而不生其他也。释氏「一切唯心造」 之说,原以诬天下之诚有者,而非实然。盖思因仁义之心而有,则必亲其始而不与他为应,故思则已远乎非道而即仁义之门矣。是天之与我以思,即与我以仁义也。此从乎成性而言也。
故「思」之一字,是继善、成性、存存三者一条贯通梢底大用,括仁义而统性情,致知、格物、诚意、正心,都在者上面用工夫,与洪范之以「睿作圣」一语斩截该尽天道、圣功者同。孟子之功,不在禹下,此其一征矣。
乃或疑思食思色等思,虽不能得,然不可谓之「不思」,则孟子所言固有渗漏;而今此所云,亦将无执得以言思而不足尽思也乎?则又不然。学者于此须破尽俗陋之见,特地与他正个疆界:只思义理便是思,便是心之官;思食思色等,直非心之官,则亦不可谓之思也。
孟子曰「先立乎其大者」,元只在心上守定著用功,不许寄在小体上用。以耳目有不思而得之长技,一寄其思于彼,则未有不被其夺者。今试体验之:使其为思仁思义,则不因色起,不因声起;不假于视,不假于听,此心亭亭特特,显出他全体大用来。若思食色等,则虽未尝见未尝闻,却目中若现其色,耳中若闻其声,此虽不蔽于现前之物,而亦蔽于所欲得之物,不与现前之物交,而亦与天下之物交也。此却是耳目效用,心为之役。心替其功能以效于耳目之聪明,则亦耳目之官诱心从彼,而尚得谓之思哉?
释氏不审,谓之见性、闻性。乃不知到见闻上,已离了性,只在魂魄上为役,如水入酒中,一齐作酒味矣。盖形而上之道,无可见,无可闻,则唯思为独效。形而下之有色有声者,本耳目之所司,心即阑入而终非其本职,思亦徒劳而不为功。故可见可闻者谓之物,而仁义不可谓之物,以其自微至著,乃至功效已成,而终无成形。若夫食、色等,则皆物也。是故唯思仁义者为思,而思食色等非思也。
乃或疑乍见孺子将入于井而有恻隐之心,仁义亦因耳目之交物而生于心。则又不然。彼所言者,谓尽人而皆有,犹牿亡者之夜气,天真未泯,偶一见端。彼唯心失其官以从役于耳目,则天良虽动,亦必借彼以为功,非有根也。若大人先立其大,则不忍人之心充实在中,而当其乍见孺子入井之时,亦必不与行道之人怵然一惊、惕然一惧者同矣。
发得猛时,便是无本。故齐宣王易牛之心反求而不得,则唯其乍见觳觫之时,目交物而心从目,非思所得,以不思故终不得也。物交物则引之,虽是小人沉湎人欲之情事;乃小人即一念之明,与天理相交,也是耳目交物而相引。学者但可借此察识本心,到大有为时,却用此为本领不得。
且当乍见孺子入井之时,则恻隐之心,因目而动。若其当未见孺子入井之时,君子之思以存夫仁者,岂如思食者之幻立一美味于前,思色者之幻立一美色于前,此内视内听,亦属耳目之官,不属心。而亦幻立一孺子入井之事,而作往救之观去声耶?释氏用观,只用耳目。
物引不动,经纬自全,方谓之思。故曰「万物皆备于我」。不睹不闻中只有理,原无事也。无事而理固可思,此乃心官独致之功。今人但不能于形而上用思,所以不知思之本位,而必假乎耳目以成思,则愚先言尽天下人不识得心,亦尽天下人不会得思也。
「万物皆备于我」,唯思,故诚通焉。若使因耳目以起思之用而成其能,则不特已睹之睹,已闻之闻,即睹其所未睹,闻其所未闻,亦只蔽尽于一物,如何得万物皆备来?「武王不泄迩,不忘远」,正是专用思处。若兼用睹闻,则远迩之形声无涯,其能一时齐现于静中乎?有不现,则泄而忘矣。
思乃心官之特用,当其未睹未闻,不假立色立声以致其思;而迨其发用,则思抑行乎所睹所闻而以尽耳目之用。唯本乎思以役耳目,则或有所交,自其所当交;即有所蔽,亦不害乎其通。故曰「道心为主,而人心皆听命焉」。此又圣学之别于异端隳绌聪明,以为道累而终不可用也。故乍见孺子入井之心,虽非心之全体大用,而亦可资之以为扩充也。扩充则全用思。
乃前言所以求放心者,以知觉运动之心求之,今此又以思为仁义之所自生。然则求仁者,将用思乎,抑用知觉运动之心乎?知觉运动之心固非即思,则何不以思求而以知觉运动求耶?则固有说于此。
夫所谓「求放心」者,犹夫夜气与见孺子入井之心也。使其能思,则心固不放矣。唯不能思而放,故心官失职,而天明之仅存,寓于知觉运动者犹未亡也,是以可得而用之。
夫乍见孺子入井之人,放其心而未知求者也。故上言 「人皆有」。其怵惕、恻隐之憬然动者,心之寓于觉者也。或寓于知,或寓于觉,或寓于运动,则亦相依为体而不能离。如水入酒中而作酒味,则更不得舍水以求酒矣。故在良心已放、一端偶露者,不得不于知觉运动之心以为功。若夫仁义之本体存乎中,而与心官互相发生者,思则得之。大人「以洗心而退藏于密」,乃以善乎知觉而使从令;岂复恃此介然有知,欻然有觉,物示之而物警之,以成弋获之能哉!
或又疑思食色等之为耳目用事,而心不得主其官,则固已;若人思利思害,乃至察于无形,则非耳目之官用事,而过若在心。则又不然。夫思利害而不悖乎理也,即仁义也。仁义未尝不利也。若趋利避害之背乎理者,有一不因于耳目之欲者哉!全躯保妻子,怀禄固宠,也只为者宫室、妻妾、所识穷乏者得我,可以奉耳目之欢。所以呼蹴之食,乞人不屑,缘乞人便食之而不死,也无以供耳目一日之欲。故除却耳目之交引,更无利害可以动人者,而于思乎何尤也!
乃又或疑思食色、思利害者之必为小体所夺,固已;如异端之徒,所思亦理也,而诐、淫、邪、遁以充塞仁义,此岂耳目之过哉!愚固曰释氏之耳为圆通、前五识为性境者,亦乐用其不劳而获之聪明,与小人怀土便安之情同也。其或所思者正而为贤者之太过,如季文子之三思,与夫子所谓「思而不学则殆」者,疑为思过,而其有所过思也则必有所不及思,或极思之深而不能致思之大,或致思之大而不能极思之深,则亦有所不思而不得尔。深者大以广之,大者深以致之,而抑以学辅之,必竟思为主。以善其用,而后心之官乃尽也。学亦藉思。然即不能,亦特未至于大人而已,终远于小人矣。
凡此数者,举无足疑。乃益知孟子之言思,为古今未发之藏,而曰「思诚者人之道」 ,特以补明子思所言「诚之者」之实。思为人道,即为道心,乃天之宝命而性之良能。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唯斯而已。故曰「繇仁义行,非行仁义」,言以思繇之也。
二七
集注于「蔽」字无明释。或问将作遮蔽解,而朱子以为然,看来集注意亦如此。实则不然。色固不能遮明,声固不能遮聪也。如说面前一山隔断了,便不见山外物,此是形蔽,不是色蔽。五色现前时,一齐俱见,登高望远,而云树齐入目中,何曾遮蔽得!
释氏不知此,故以目穷于隔垣为不能圆通,而推耳有千二百功德。若但于此处较量,则耳目各有长短,固相匹敌也。目穷于隔垣,而可及百里之外;耳不穷于隔垣,而一里之外疾呼不闻矣。且耳目之聪明,在体者有遮,在官者原无遮。如幻想未见之色,虽远而亦分明,岂有遮耶?不可误认此为心思。若专以心之不阻于山河险阻为无蔽,则人之思食色、思利害也亦尔,岂此伶俐宛曲者而遂得为大体哉!
若小注所云「目之视色,从他去时,便是为他所遮蔽」,则尤粗疏不晓了。「从他去 」只是引,引如何便遮?如一人引一人去,引者何尝遮所引者!盖「蔽」之训遮,是遮尽义,非遮瞒义,与「一言以蔽之」义同。声色以显聪明之用,而非以壅闭乎聪明。先儒所云「 物欲之蔽」者,亦谓其蔽心耳,而岂其即蔽乎耳目哉!
心之官「思则得之」,原不倚于物而无涯量,即物而理可穷,举一隅则三隅可见。多学而识之者,一以贯之,不显亦入,不闻亦式,物不足以尽之矣。若耳目之官,视尽于色,无色即无所视;听尽于声,无声即无所听;聪明尽于闻见之中,所闻所见之外便无聪明,与心之能彻乎形而上者不同,故曰「蔽于物」。既有所蔽,则虽凝目以视,倾耳以听,更无丝毫之益,固不若心之愈思而愈得。则欲用此以察善恶之几而通性命之微,则必不能,故曰「 小体」。视其所不当视,听其所不当听者固蔽;即视其所当视,听其所当听者亦蔽也,不足以察微而藏往故也。知其有蔽,则知其小矣。
二八
仁之胜不仁,新安看得自好。朱子有正胜邪、天理胜人欲两段解:其言正胜邪者,即新安之说;其言天理胜人欲者,推本正所以胜邪之理尔。集注却专取赵氏之说,乃于本文有碍。夫以一念一事之仁不胜私欲,而遂归咎于水之本不胜火,此其自暴弃也已甚。去仁唯恐不速,更不待其终而早亡矣。
二九
云峰从规矩上看得与「离娄」章义同,自合。观两个「必」字,有无所迁就苟简之义。规矩与志彀一意:彀是用力极至处,规矩是用法极密处。
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若初学时不会得直到恁样始得方圆,则且疑但方而可不必合矩,但圆而[可]不必合规,亦自成得器用,而为之较易;乃降一格,且图迁就易教,苟简易学,则到底方不得方,圆不得圆,终身更无上达也。所以古人一入大学,即以明德、新民、止至善全体大用,立地做去,放他宽衍一步不得。
南轩「为有渐,进有序」之说,未是。为虽有渐,即在者上面渐做去;进虽有序,亦必此中之次序;非始终深浅迥别,且抛一半在后面也。
告子下篇
一
「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此言固有嫌于径疾者,是以朱子须与分剖,以此为对不孝不弟者之言。陈氏以「率性」为脉络,庆源加以「充量」之说,此义乃密。姚江错看孟子,反以有子言「本立道生」为支离。姚江于此,不但失之径疾,而抑于所言孝弟处先已儱侗。孟子在孝弟上说得精微广大,所以与有子别。有子谓孝弟之人免于犯上、作乱,却只在爱上说。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又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言事,言从,便有天理之节文在内。于此抑以行止疾徐言弟不弟,浅而言之,固不过一举趾之分;如实体之,则一举趾之不中,而即入于不弟焉。非尧、舜之「动容周旋中礼」、「 经德不回」而「非以干禄」者,固不足以与其藏之密矣。
姚江之言孝弟,则但以煦煦之爱为良知、良能,此正告子以「吾弟则爱」为仁。而其所从发之源,固与甘食悦色之心同为七情所著。释氏开口便柔软缠绵,说得恁样可怜生地,都是者个「爱」字。虽以施之吾父吾兄为得其可施之人,而实则所以施者非其性之德矣。
故不于性言孝弟,则必沦于情;不于天理之节文言孝弟,则必以人欲而行乎天理。看曾子到易箦时说出君子、细人用爱之不同,则知尧、舜之「哭死而哀,非为生者」,性、情之分,理、欲之别,其际严矣。则有子以鲜犯上、不作乱之孝弟为「为仁之本」,定非支离。孟子于疾徐先后之际,精审孝弟之则而慎其微,则以尧、舜之道为即在是,乃敬、肆之分,天理、人欲之充塞无闲,亦非如姚江之躐等而沦于佛也。
二
若但从宗社倾覆上说亲之过大,则于利害分大小,便已乖乎天理自然之则。如孟子言 「贵戚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彼言大过者,则当以宗社之安危为断。虽为贵戚而分实君臣,臣者,社稷之臣。子者,亲之子也,到父子上,那更将宗社看得隆重来!瞽瞍杀人,则舜窃负而逃,欣然乐而忘天下。者宗庙社稷,在幽王则重,在平王方为世子固已如敝屣耳。故宗社之倾覆,虽幽王之大过,而平王不得以为大。犹无故杀人,在瞽瞍为大过,故皋陶必执。而舜不得以为怨也。
且唯幽、平之父子,则有宗社,而凯风之母子固无宗社也。然则唯天子之子为可怨,而庶人之子遂无可怨者乎?其兄关弓,又何涕泣也?舜当于田之日,无宗社也,瞽瞍欲杀之,则怨慕矣。及为天子而弃天下若敝屣,欣然以乐而无怨焉。过之大小不在宗社,审矣。
士庶之有家室,亦犹天子之有宗社。家之不安,与宗社之危等。凯风之母不安其室,害亦中于家矣,而何以为小过耶?君子言人父子之际,岂以富贵名位而分轻重哉!
夫幽王之过所以大者,绌申后,废宜臼,乱父子君臣夫妇之大伦。且廆木有无枝之忧,析薪有绝理之惧,则黄台抱蔓之事,尤虑其不免,而且不得与虎狼同其仁。夫是为过之大者。
若七子之母,于妇道虽为失节,于母道固未绝恩,则亦人欲之不戢,而非其天理之尽亡,故曰「过小」。向令其母有戕贼七子之心,则七子虽名位不显,初无宗祧无主之悲,而抑岂仅为小过耶?
若小弁之诗,固已曰「我躬不阅,遑恤我后」,则平王业已重视其身而轻视天下,所以得情之正,而合于亲亲之仁。申生唯不知此,是以仅为恭而不得为孝。而乐正子春视伤其足如丧宗社,身之重于天下,固已,而况其亲之蔑恩害理,亲欲推刃者乎!朱子曰「伤天地之太和,戾父子之至爱」,亲之过大者也,义斯正矣。
三
新安云「交兵不过杀人,言利则必蛊害人心」,此语说得好看,而于理则大悖。人心之害,至于互相贼杀而已极,故杨、墨之徒归,斯受之,而争地争城者罪不容于死,此王道之权衡也。若说交兵只是杀他人,蛊害人心则君臣父子兄弟且相为害,乃孟子说君臣、父子、兄弟「怀利以相接」,到头流弊只是亡国,又岂杀人轻而亡国重耶?到杀人如莽时,君臣、父子、兄弟更不但「怀利以相接」,而怀害以相接矣。从古来有几个纪信、韩成、吉翂、赵孝、邓攸!白刃临头时,臣可移死于君,子可移死于父,弟可移死于兄,而恬然为之者多矣,又何处更有人心?
杀人之祸,其始正缘于利;言利之弊,其祸必至于杀人。宋牼以利说罢兵,乃是抱薪救火。无王者起,而彼此相吞以沦于亡,则斯民之肝脑涂地者,正不忍言,故孟子不欲以利蛊害人心者,正以止杀。人心一害,杀必随之。如赵贪上党之利,及乎国之垂亡,而长平之死者四十万矣,尚可云「不过杀人」乎?「天地之大德曰生」。利者可使徙义,恶者可使迁善,死者则不可复生,而乃云「不过杀人」!悲哉,新安之不思而忍为此言也!
四
王制诸公地方五百里。若如郑氏说,则除夏、商固有百里,须更并二十四个百里之国。开方之法,方五百里者,为方百里者二十五也。朱子云「须并四个百里国地」,误。若提封止五万井,则地方二百二十六里有奇耳。
五
华阳以「当道」为工夫,谓引之当道,则君志以[于]仁。西山云:「心存于仁,则其行无不合道。」
自君之自修而言,则以志仁为本,不志于仁,便不能当道。故朱子于下章引「修道以仁」证之。乃以臣之引君而言,则君志之仁不仁无所施功,而引之以志于仁者,道也。大人格君心之非,亦不能向君心上用工夫,须开陈善道,而后能闭其邪心。若急与之言存养、省察之事,中材以下,百忙受不得也。伊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成王,岂能日察其心之邪正而施之教哉!亦纳之于轨物而已。
如仇士良教其徒,使日以声色狗马进,亦须以非道引之,方能使其志惑;若只但逐日教他以杀害贪顽为心,虽至愚亦不听也。君子之事君,正从此反勘出个入处。若伊川亟谏折柳,蓦地从志上用功,所以无补。以道开之,使其于天理路上已熟,则向后者等儿嬉暴殄事自化矣。此华阳之说较西山为得也。
新安以「当道」分贴不争土地,「志仁」分贴不殃民,亦学究科场料耳。孟子曰「徒取诸彼以与此,然且仁者不为」,则固以不以私利故动于为恶为仁也。二句自一串说。
六
「免死而已矣」,便是说去,非但受之有节,到稍稍有起色之时则亦去矣。云峰言末一节不言去,未是。
于此正好看古人用心处。若当未困乏之时,稍怀生计之心,则岂至「旦不食,夕不食,不能出门户」哉!抑孟子有「为贫而仕,抱关击柝」之义,此何为不就下位以免于饥饿?则以所居之国,原以应聘而至。云「不能行其道、用其言」,则尝欲行道而既有所言矣。如此而更以贫故居卑位,又成甚次第来?孔子为委吏、乘田,乃年少而承世禄之绪,非有行道之望,鲁又其宗国,不可辄去故也。